江语希哭了。
没有任何预兆,眼泪就断了线。
她一边哭,一边像护食的小兽,用勺子疯狂地往嘴里扒拉着泡馍。
那副优雅尽失的模样,配上狼吞虎咽的动作,形成了一种让丁晓曼和小李看呆了的诡异画面。
能让江大小姐吃哭的饭,这得好吃到什么地步?
两人再也按捺不住,立刻抄起勺子,对着自己的那碗泡馍发起了总攻。
“呜……好吃!”
丁晓曼只吃了一口,滚烫的泪水也跟着涌了出来。
她终于明白江语希为什么哭了。
这不是单纯的好吃。
这是救赎!
是从那片死寂的、只有黑白两色的美食荒漠,一脚踏回了活色生香的人间天堂!
她那被老爷子的神仙菜养得彻底“绝育”的味蕾,在这一刻,终于重新感受到了生命的悸动!
小李的反应更是夸张,他一口浓汤下肚,整个人猛地一颤,镜片后的眼睛瞪得溜圆。
他没吟诗,只是用一种近乎梦呓的语调喃喃自语:
“活的……我的舌头是活的!”
“我吃的不是一碗洗脚水泡橡皮筋了!”
“我吃的是饭!是肉!是五千年的历史啊!”
陈元看着这三个活宝,无奈地摇了摇头,也低头吃了起来。
确实不错。
汤头醇厚,用料扎实,火候老道。
最关键的是,这种粗犷、直接、毫不掩饰的美味,像一记蛮不讲理的重拳,正好轰在了他们那被极致精细喂养得有些“虚不受补”的味觉神经上。
以毒攻毒,效果拔群。
一时间,餐桌上再无交谈。
只剩下四个人埋头苦干的吸溜声,和勺子刮过碗底那不甘的悲鸣。
风卷残云。
不到十分钟,四碗泡馍,连最后一滴汤汁都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四人满足地瘫在椅子上,摸着滚圆的肚子,脸上洋溢着劫后余生般的幸福。
“活过来了……”江语希长舒一口气,感觉自己重新拥有了灵魂。
“我宣布,羊肉泡馍,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丁晓曼高举勺子,一脸虔诚。
“元哥,”小李擦着嘴角的油光,满眼崇拜,“这家的泡馍,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您是怎么找到这种神仙小馆的?”
“好吃吗?”
陈元放下筷子,擦了擦嘴,神情平淡。
“我倒觉得,一般。”
“啊?”
三人集体傻眼。
一般?
这都好吃到让人痛哭流涕、重获新生了,还只是一般?
那真正好吃的,得是什么神仙味道?
“汤头是老汤,但火候过了,鲜味有余,醇厚不足。”
陈元慢条斯理地点评,声音不大。
“馍是机器和的面,缺了麦子本身的韧劲儿。”
“最要命的,他家的辣子,只有辣,没有香。”
他这番话,像几颗小石子,不偏不倚地落进了店里每个人的耳朵里。
邻桌几个正在吃面的本地大汉,动作都停了,纷纷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