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珩被这样的信息震惊,一时说不出话。
“我们别说这些闲人了,你既然来了,我们有更重要的事做。”
阿珩微愣,“什么?”
她平静道:“我想你做我的丈夫,我做你的妻子,真真正正的,彻彻底底的,在我去北国之前。”
阿珩起初没反应过来,待他看见眼前人忽然拉开腰间系带,衣衫跌落地上,露出那一抹朱色小衣时,顿时慌乱移开视线,滚烫了耳根,“十七娘,这、这怎么行?太……太仓促了。”
“我们只有三天,三天之后,天涯路远、相隔一边,再见不知是何年何月。”
那抹羞与惊之余,却又因此话添了些许悲伤。
“可……可你不日就要去做他的王妃,我害怕……”
她的眼神忽然变得很锐利,“怕什么?怕他得到的不是纯洁无暇的我?你难道希望我为一个北国蛮子守贞?”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怕他发现,对你不好,在北国所有的后果都要你自己承担,我怕你过得不好。”
“我一定能过得好。”十七娘坚定道:“但若我这三天没有这样的勇气,或是你顾前顾后地退缩了,让我这辈子没体会过和丈夫在一起的好时光,才让我遗憾终生,这是你希望看到的么?”
“不是。”阿珩斩钉截铁,“我知道了。”
他的眼神终于不再躲闪,而是好好的看一看怀里的人,她长发披散,显得十分乖巧温柔,只是脸上那道疤有些刺眼。“我会努力救你出来的,十七娘。”
“阿珩,不要挂念我,我会救自己出来,到时,再回来找你。”
他点点头,终于又吻上她,因爱因怜,他细细地吻她,似春风细雨。
情是两颗心脏越来越相似、越来越靠近的同频共振,是无限的依依不舍。
情就像倒在白瓷瓶里的水,满溢出来,流淌蔓延,奔流不息,仿佛如此才能被永远铭记。
她第一次面对年轻的他,的确有些难以消受,但其实他也很温柔,或许正因这温柔,令人更难以抵挡。
他发誓要让她永远记得他,无论是吻,还是这夜。
他抱着她,埋在她脖颈,深深嗅她的发,她的发亦被汗水打湿,粘在雪白的脸颊和红润的唇上,“十七娘,我还是希望你带我去,我舍不得你。”
“我也舍不得你,所以,你一定要成为你想成为的将军。而我,一定会自救于北国,回到故土,我们终会相遇。”她湿润的眼眸慢慢又变得清醒而坚定。
前世今生积累着的深沉的爱,交织着本能,又生出汹涌的期待,两颗心如同两叶孤舟,在命运的大海上天道的风雨里浮浮沉沉,却又眷恋着那带来波涛的大海,不断把彼此沉没、再沉没。
三日荒唐。
送别阿珩,再眺望北国的路,夹杂着旧时的记忆,十七娘坦然无畏许多。
纽赫不会比雄库鲁更可怕。
而她十七娘,一定比上辈子的自己要强。
这北国的王妃,当便是了,就算是刀山火海、狼豺虎豹,她也要去闯一闯,只希望这次比十年短,只希望这次再重逢,他们具是圆满之身。
平安就好。
到北国,她与周国备下的宫人都先到了纽赫的府邸,并没有到北国王宫。
纽赫的府邸不大,但富丽堂皇,透着一些穷奢极欲的意味来,一番交接寒暄后,纽赫屏退所有侍人,只剩十七娘与他自己。
正堂之上,纽赫端坐主位,他不着盔甲,穿的是北国王公贵族的常服,一身金色锦袍,一件狐裘外批,他勾唇,暗蓝的眼眸泛着冷调,用周国语言流利道:“我的王妃终于来了。”
而十七娘面见他前,也已被换上北国女子装束。浓紫色的袍服裹身,倒不显老成,反而衬得妆后眉目愈发俊丽,扎起的长辫盘成两边发髻,插着金簪,干练华贵。
眼睛神韵为人之精魂所凝,常能透过眼睛看出一两分人的个性。
而这两双眼睛对视时,都在彼此眼神中看出几分锋利。
十七娘并不拘束,大方应道:“殿下久等。”
纽赫道:“王妃,从此以后,你我就是夫妻,所以我们可以先认识认识彼此。我的名字,北语叫纽赫,用你们周国话说,就是‘狼’的意思。告诉我,你叫什么?”
“依热恩。”十七娘朝他笑一笑,右手抚心朝他俯身一拜,道:“叫我依热恩吧,殿下。”
纽赫眼中蓦地绽出精光来。
只因她方才行的礼是北国之礼,说的话是北国之语,这支被他强掳来的周国的花,居然懂北国的语言。
依热恩,用周国话,是‘母虎’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