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网 > 灵异恐怖 > 婚姻里的共居 > 第104章 春桃的命

第104章 春桃的命(2 / 2)

有人把她倒背起来跑,泥水顺着她的头发往下滴,不知跑了多久,她“哇”地吐出一大口泥水,胸口终于有了起伏。

周围的人松了口气:“活过来了,活过来了。”可她睁开眼,看见的却是母亲怨毒的眼神,父亲还在骂:“怎么没淹死你这个灾星!”

后来她就顶着“灾星”的名声活着,在家里像个透明人,吃的是剩饭,穿的是破衣,父亲的巴掌、母亲的冷话,成了家常便饭。

好不容易熬到十八岁,父亲拿着三万块彩礼,把她嫁给了邻村的酒鬼。那天她走的时候,母亲没出门送,父亲只说了一句:“嫁过去好好过日子,别再回来给我惹祸。”

她以为离开了那个家,就能喘口气了。不用再被打骂,不用再听“灾星”的骂声,哪怕男人是个酒鬼,她也想好好过日子。

可命运偏要跟她作对——嫁过去才一天,酒鬼男人晚上喝多了,摔在院子里的石墩上,没救过来。

婆家的人红着眼找上门,骂她是“克夫的扫把星”,逼着她退回彩礼,把她赶了出来。她拖着简单的行李,又回到了那个让她害怕的家。

父亲看见她,脸拉得老长:“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丧门星?走!别在我家待着!”

春桃想着这些事,眼泪越流越多。身边王志国的呼噜还在响,身上的伤口还在疼。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日子总像块巨石,死死压着她,让她喘不过气。

窗外的月亮透过破窗户纸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道歪歪扭扭的影子,像极了她这颠沛流离的命。

她抬手抹了把眼泪,指尖触到手上的淤青,又疼得缩了缩。王志国是她再嫁的男人,说是嫁,其实就是父亲收了两万块钱,把她“送”过来的。

这个男人不但爱喝酒,却爱打人,不顺心了就对她拳打脚踢。她以为的“重新开始”,不过是从一个火坑,跳进了另一个火坑。

夜越来越深,王志国的呼噜声越来越响。春桃蜷在床角,眼睛望着窗外的月亮,心里空荡荡的。

她想起小时候偷偷在河边看见的蝴蝶,翅膀是彩色的,飞得那么轻快。那时候她还想,要是自己也能像蝴蝶一样飞就好了,飞出这个家,飞到没有打骂、没有眼泪的地方去。

可现在,她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身上的疼、心里的苦,像一张网,把她牢牢困住。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眼泪又一次涌了上来,她咬着唇,把呜咽咽回肚子里——明天天一亮,她还得起来做饭、干活,还得看着王志国的脸色过日子。她的命,好像早就被钉死了,怎么逃,都逃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