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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宿州“采花大盗”覆灭记(2 / 2)

5月12号晚上,埇桥区符离集镇的赵桂英(化名)遭遇了不幸。赵桂英的丈夫在外地开货车,她一个人守着家里的小卖部。小卖部就在路边,晚上睡觉时,她通常会把卷闸门拉下来一半,留个缝隙通风。那天晚上,她太累了,忘记把卷闸门拉严,就睡着了。

歹徒就是从卷闸门的缝隙里钻进来的。他先是在小卖部里翻找钱财,把收银台里的两千多块钱都装进了布袋。随后,他摸到了赵桂英的卧室,用刀抵住了她的脖子。赵桂英的遭遇,和王秀兰、刘梅一模一样,被抢劫后又遭到了强奸,事后歹徒还拉着她聊了半个小时的天。

这一次,警方提取到的DNA样本,与前两起案件完全吻合。“确定是同一个人作案!”DNA实验室的结果传来时,李建国既愤怒又兴奋。愤怒的是歹徒的嚣张跋扈,竟然敢在警方的眼皮底下再次作案;兴奋的是案件的连贯性得到了证实,只要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总有一天能抓住他。

从5月到10月,歹徒就像一只狡猾的狐狸,在宿州的城乡结合部和周边乡镇流窜作案。他从不选择同一个村庄或小区连续作案,每次得手后就立刻转移;他作案的时间也不固定,有时是凌晨一两点,有时是深夜十一点多;他还会根据季节的变化调整作案方式,夏天的时候就从窗户翻进去,冬天的时候就撬门而入。

短短半年时间里,警方先后接到了二十多起报案。受害者的年龄从二十多岁到五十多岁不等,她们的共同特点是独居,丈夫长期在外务工,居住的地方要么是老旧小区,要么是偏远村庄,安防措施薄弱。每一位受害者都遭受了抢劫和强奸,每一位受害者都提到,歹徒在事后会和她们聊天,内容五花八门,从家长里短到社会新闻,仿佛不是刚刚施暴的罪犯,而是一个寻常的路人。

这些案件的发生,让宿州警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省厅专门派来了刑侦专家,协助指导破案。在专家的主持下,专案组对所有案件的细节进行了重新梳理,得出了更精准的嫌疑人画像:

“第一,年龄在30到40岁之间,独居,无固定职业。从作案时间来看,他都是在夜间活动,白天可能在某个隐蔽的地方睡觉,不符合有固定工作的特征;第二,性格内向,内心孤独。每次作案后都要和受害者聊天,说明他极度缺乏与人交流的机会,渴望倾诉;第三,心思缜密,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能准确避开监控,作案后清理现场,说明他可能有前科,或者受过相关的打击处理;第四,不是穷凶极恶之徒。虽然每次都持刀,但从未伤害过受害者的性命,刀具更多是用来威胁和恐吓。”

根据这个画像,警方再次调整了排查方向,重点排查辖区内30到40岁之间、独居、无固定职业、有盗窃或抢劫前科的男性。这一次,排查范围缩小了很多,先后锁定了五十多个可疑人员。民警们逐一提取了他们的DNA样本,送到实验室进行比对,可结果却一次次让人失望,没有一个人的DNA能和歹徒的样本匹配。

案情再次陷入了僵局。李建国看着办公桌上堆得像小山一样的案卷,感觉头皮都发麻。每一份案卷里,都记录着受害者的血泪,每一张模拟画像上,都印着歹徒嚣张的影子。他有时候会想,这个歹徒到底藏在哪里?他是不是就混在排查过的人群里,正用嘲讽的眼神看着警方?

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到了2010年的7月。宿州的夏天格外炎热,空气里弥漫着汗水和泥土的味道。歹徒的作案频率虽然有所降低,但依然在断断续续地作案,截至7月底,报案人数已经增加到了四十多人。这个数字,像一块巨石,压在每一位办案民警的心上。

7月31号凌晨三点,一阵轻微的“吱呀”声,把住在埇桥区朱仙庄镇的沈桂芳(化名)从睡梦中惊醒。沈桂芳今年三十八岁,是一名退伍军人,丈夫在深圳打工,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儿子生活。军人的警惕性让她瞬间绷紧了神经,她没有立刻起床,而是闭着眼睛,仔细听着屋里的动静。

脚步声很轻,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从客厅慢慢挪到了卧室门口。沈桂芳能感觉到,有人正透过门缝往里看。她悄悄握住了枕头下的水果刀,那是她每天晚上都会放在身边的,不是为了防身,而是为了削水果方便,没想到今天派上了用场。

“谁?”沈桂芳突然开口,声音洪亮,带着军人特有的威严。门外的脚步声猛地停住,随后,一个黑影猛地推开门,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直接冲到了床边。

“别动!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男人的声音沙哑,和之前受害者描述的一模一样。

沈桂芳没有像其他受害者那样惊慌失措。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眼神锐利地盯着歹徒:“你想干什么?抢劫?还是想耍流氓?”她的目光扫过歹徒的脸。

因为卧室里开着小夜灯,她清楚地看到了对方的样貌:瘦高个,颧骨突出,下巴上满是胡茬,眼睛里透着贼光。

歹徒被她的气势吓了一跳,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把菜刀往床头柜上一拍:“少废话!赶紧拿钱,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沈桂芳冷笑一声,非但没有害怕,反而掀开被子下了床:“我告诉你,我当过五年兵,别说你拿把菜刀,就是拿把枪,我也不怕你。你有手有脚,年纪轻轻的,干什么不好,非要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她一边说,一边慢慢靠近歹徒,“你知道抢劫强奸是什么罪名吗?最少判十年,情节严重的,无期甚至死刑!”

歹徒被她说得脸色发白,握着菜刀的手开始发抖。他没想到,这次遇到的不是胆小懦弱的妇女,而是个硬茬子。他往后退了一步,色厉内荏地喊道:“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砍人了!”

“你砍一个试试!”沈桂芳猛地往前跨了一步,一把抓住了歹徒的手腕。她的力气很大,是常年干农活和当兵练就的,歹徒根本挣脱不开。菜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歹徒彻底慌了,他用力挣扎着,想要摆脱沈桂芳的手。“放开我!放开我!”他一边喊,一边用膝盖去顶沈桂芳的肚子。沈桂芳忍着疼痛,反手将他的胳膊拧到身后,疼得歹徒“嗷嗷”直叫。

就在这时,隔壁房间的大儿子被吵醒了,带着哭腔喊道:“妈,怎么了?”沈桂芳怕孩子受到惊吓,分神喊了一句:“没事,你赶紧回床上睡觉!”就是这一瞬间的疏忽,歹徒猛地用力,挣脱了她的束缚,跌跌撞撞地跑到窗边,推开窗户就跳了下去。

沈桂芳追到窗边时,歹徒已经顺着墙根跑出了院子,消失在夜色里。她没有贸然去追,而是立刻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喂,警察吗?我遇到那个‘采花大盗’了!我看清他长什么样了!”

接到报案的李建国,正在办公室里整理案卷。当他听到“看清样貌”这四个字时,激动得差点把手里的笔扔出去。他带着队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沈桂芳家。

沈桂芳的情绪已经平静了下来,她详细地向警方描述了歹徒的样貌:“身高大概一米七,特别瘦,颧骨很高,眼睛不大,是单眼皮,鼻梁有点塌,下巴上有胡茬,看起来得有三十多岁。他穿了一件灰色的旧T恤,上面有个破洞,裤子是蓝色的工装裤,鞋子是黑色的胶鞋。”

根据沈桂芳的描述,画像专家立刻对之前的模拟画像进行了修改。这一次,画像变得无比精准,每一个特征都清晰可辨。李建国拿着新的画像,激动地说:“同志们,突破口来了!这一次,我们一定要抓住他!”

专案组立刻制定了新的侦破方案:一方面,将新的画像大量印发,张贴在宿州的各个乡镇、社区、菜市场、火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另一方面,分析歹徒的作案规律,推断他下一步可能的行动。

他抢了那么多金银首饰,肯定要找地方变现,而金店,就是他最可能去的地方。

民警们分成了两组,一组拿着画像在全市范围内走访排查,另一组则重点走访各大金店、首饰回收店。李建国亲自带队,走访了埇桥区的二十多家金店。他给每一家金店的老板和店员都留下了联系方式,叮嘱他们一旦发现有人拿着可疑的金银首饰来出售,并且样貌和画像相似,立刻报警。

时间一天天过去,线索却依然寥寥无几。就在大家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8月12号下午,李建国的手机突然响了。电话是一家位于市中心的金店老板打来的,语气急促:“李队,你们要找的人,可能来我店里了!”

李建国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你看清楚了吗?是不是和画像上的人一样?”

“错不了!颧骨很高,穿的灰色T恤,和画像上一模一样!他来卖一个银镯子,还有一个长命锁,我看着可疑,就以‘需要鉴定纯度’为由,把他稳住了,他现在还在我店里呢!”

“好!你千万别惊动他,我们马上到!”李建国挂了电话,带着队员,拉响警笛,朝着金店的方向疾驰而去。

十五分钟后,警车停在了金店门口。李建国带着队员,悄无声息地冲进了金店。此时,一个穿着灰色T恤的瘦高男人正坐在柜台前,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不耐烦地催促着店员:“好了没有啊?我还等着用钱呢!”

李建国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和画像上的人一模一样!他使了个眼色,队员们立刻围了上去,形成了包围之势。“不许动!警察!”

男人猛地抬起头,看到穿着警服的民警,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想要起身逃跑,却被身边的民警一把按在了椅子上。冰冷的手铐铐在他手腕上的那一刻,他浑身瘫软,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焰。

“你们……你们抓我干什么?我没犯法!”他还在试图狡辩。

李建国走到他面前,拿出那张精准的画像,放在他眼前:“你看看这是谁?从2009年2月到现在,四十多起入室抢劫强奸案,都是你干的吧?”

男人看着画像,又看了看李建国,嘴唇哆嗦着,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这个男人,就是让宿州百姓谈之色变的“采花大盗”——单春。1974年出生,安徽固镇县人,无固定职业,有盗窃前科。

警方立刻对单春进行了DNA采样,检测结果显示,他的DNA与四十多名受害JY样本完全吻合。铁证如山,单春再也无法抵赖。在审讯室里,他终于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单春的童年,是在贫困和屈辱中度过的。他出生在固镇县的一个偏远村庄,家里穷得叮当响,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读过一天书。单春从小就长得瘦弱,性格又内向,在学校里经常被同学欺负,骂他“小叫花子”,抢他的午饭。他不敢反抗,只能躲在角落里偷偷哭。久而久之,他变得越来越自卑,越来越孤僻,不愿意和人交流。

初中没毕业,单春就辍学回家,跟着父母种地。十七岁那年,在家人的安排下,他和邻村的一个姑娘结了婚。本以为结婚后就能过上安稳日子,可他没文化、没手艺,只能靠在工地上搬砖、在田里种地挣钱,收入微薄,根本无法支撑起一个家庭。妻子渐渐对他失望,经常和他吵架,骂他“没出息”“窝囊废”。

2000年,单春在工地上认识了几个社会上的小混混。那些人每天不干活,却穿着光鲜,花钱大手大脚。在他们的引诱下,单春动了歪心思,跟着他们一起干起了盗窃的勾当。一开始只是偷点鸡狗牛羊,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偷村民家里的财物。

2003年,单春在一次盗窃时被警方抓获,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监狱里的生活,让他更加自卑。其他犯人都嘲笑他“没本事,只会偷鸡摸狗”,他被孤立在角落,连说话的人都没有。

2006年,单春刑满释放。他本以为回家后能得到家人的安慰,可等待他的,却是妻子的离婚协议书和父母的冷漠。妻子说:“你蹲过监狱,我和孩子跟着你抬不起头,我们离婚吧。”父母也叹了口气:“你自己好自为之吧,我们管不了你了。”

被家庭抛弃的单春,彻底陷入了绝望。他觉得全世界都在抛弃他,没有人在乎他的感受。他离开了固镇县,流落到宿州,打零工维持生计。可打工挣的钱太少,根本不够他抽烟喝酒,更不够他填补内心的空虚。他开始怀念以前盗窃时“来钱快”的日子,也开始憎恨那些“过得比他好”的人,尤其是那些虽然丈夫不在身边,却依然有家庭、有孩子的独居妇女。

2009年2月,宿州下了一场大雪,天气格外冷。单春没钱买煤取暖,也没钱吃饭,饿了两天两夜后,他终于动了邪念。他想起自己在纺织厂家属院看到的那个独居妇女(王秀兰),觉得她肯定有钱,于是就策划了第一起入室抢劫案。

“一开始我只是想抢点钱,”单春在审讯室里低着头,声音沙哑,“可看到她那么害怕,我就想起了我老婆以前骂我的样子,我就想报复,想让她也尝尝被人欺负的滋味。”

第一次作案得手后,单春既紧张又兴奋。他发现,那些独居妇女因为顾及名声,被侵犯后大多不敢声张,这让他更加肆无忌惮。他开始频繁作案,每次作案后都要和受害者聊天,因为他太孤独了,平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能感受到自己“被关注”。

“我知道她们怕名声不好听,不敢报警,”单春的语气里透着一丝残忍的得意,“所以我才敢那么大胆,想什么时候作案就什么时候作案。”

从2009年2月到2010年8月,一年半的时间里,单春在宿州的埇桥、符离集、朱仙庄等多个乡镇流窜作案,疯狂作案四十多起,抢劫财物价值五万多元,对四十多名独居妇女实施了强奸。他以为自己能一直逍遥法外,却没想到栽在了沈桂芳这个“硬茬子”手里。

2011年6月3号,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单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庭上,单春穿着囚服,低着头,不敢看台下那些受害者和她们的家属。当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他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

“被告人单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入室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单春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无期徒刑”这四个字,台下的受害者和家属们忍不住哭了起来。这泪水里,有委屈,有愤怒,更有解脱。压在她们心头一年半的噩梦,终于彻底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