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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卧底警察的半生浮沉(1 / 2)

精神病院的铁窗后,他蜷缩在角落,眼神涣散却偶尔闪过一丝锐利,像被尘埃掩埋的碎刃。

1963年的辽宁农村,北风卷着雪粒拍打在土坯房的窗棂上,宋明阳就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日降生。他的父母是地道的农民,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儿子能摆脱泥土的束缚,过上安稳日子。宋明阳没让父母失望,他从小就透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读书时成绩稳居年级前列,放学回家还会主动扛起锄头下地,肩膀上的茧子比同龄孩子厚上许多。

18岁那年,宋明阳高中毕业,凭着优异的表现被招进首钢当工人。在那个年代,“首钢工人”意味着铁饭碗、高福利,是无数人艳羡的归宿。工友们羡慕他年纪轻轻就站稳了脚跟,父母也为他感到骄傲,逢人就说“我家明阳有出息了”。但宋明阳心里,却藏着一个与“安稳”格格不入的梦想——当一名警察。

这个梦想的种子,早在他童年时就已埋下。小时候,村里曾遭遇过小偷,是派出所的民警连夜追查,帮村民找回了被盗的粮食和牲畜。看着民警们穿着制服、神情坚毅的样子,宋明阳心里就燃起了一团火:“我以后也要当警察,保护好人,抓坏人。”这个念头,像一颗顽强的种子,在他心里生根发芽,任凭岁月冲刷,始终没有熄灭。

1983年,北京市公安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警察的消息传来时,宋明阳正在车间里拧螺丝。听到消息的那一刻,他手里的扳手“哐当”一声掉在地上,眼里迸发出从未有过的光芒。他没有丝毫犹豫,当天就向工厂递交了辞职申请。

“你疯了?”车间主任拿着辞职报告,一脸不可置信,“首钢的铁饭碗,多少人挤破头都想要,你说扔就扔?”

“主任,我想当警察,这是我一辈子的梦想。”宋明阳的语气坚定,没有丝毫动摇。

父母得知消息后,更是彻夜难眠。母亲抹着眼泪劝他:“明阳,警察多危险啊,不如在工厂里安稳度日,娶个媳妇,生个娃,多好?”

宋明阳握着母亲的手,眼眶泛红却语气执拗:“妈,对不起,让你们操心了。但我要是不当警察,这一辈子都会后悔。”

辞职后的宋明阳,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专心备考。他没有上过警校,对公安知识一窍不通,就买来厚厚的教材,从凌晨读到深夜。寒冬腊月,出租屋里没有暖气,他就裹着厚厚的棉袄,冻得手脚发麻也不肯停下;夏日炎炎,蚊虫叮咬得他睡不着觉,他就点上一盘蚊香,在烟雾缭绕中继续钻研。那段时间,他每天只睡四个小时,三餐靠馒头咸菜打发,体重掉了十几斤,眼睛里却始终闪烁着对梦想的渴望。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年年底,宋明阳以全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了北京市公安局的招募考试,正式穿上了警服。当他第一次戴上警帽,对着镜子敬礼时,镜中的年轻人身姿挺拔,眼神明亮,浑身都散发着意气风发的光芒。

成绩公布的那天晚上,宋明阳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在我人生的道路上,从今天开始就翻开了光辉的一页。我也将为我崇拜的事业去奋斗了,是英雄是狗熊,走着瞧吧!”字里行间,满是少年人的豪情壮志,也藏着对这份职业的无限热爱。

穿上警服的宋明阳,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工作中释放着全部的热情。他被分配到刑侦支队,每天跟着老民警出警、查案,不管是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还是棘手的刑事案件,他都冲在最前面。老民警们都说:“宋明阳这小子,身上有股拼劲,是块当警察的好料。”

1986年,宋明阳从警刚满三年,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让他在警队里声名鹊起。那天中午,一名十几岁的女孩哭着跑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一名陌生男子骗进家中侵犯,家里的海鸥牌照相机也被抢走。在那个年代,海鸥牌相机堪称“奢侈品中的奢侈品”,普通家庭攒几年钱都未必买得起,而少女被侵犯的遭遇,更是让这起案件的恶劣程度雪上加霜。

案发后,宋明阳跟着老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可凶手显然是个惯犯,现场被清理得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毛发等线索。更棘手的是,当年没有监控录像,目击者也只有受害者一人,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不少人都觉得,这起案子大概率会成为悬案。

但宋明阳却不肯放弃。他看着受害者红肿的眼睛,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愤怒和责任感:“不管多难,我一定要抓住凶手,还她一个公道。”从那天起,宋明阳每天骑着自己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带着受害者穿梭在京城的大街小巷。他知道,这种“大海捞针”的方式成功率极低,但他坚信,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找到线索。

那段时间,北京的天气像是在故意考验他。有时候烈日炎炎,柏油路被晒得发烫,他骑着自行车,后背的警服被汗水浸透,紧紧贴在身上,皮肤被晒伤脱皮;有时候狂风暴雨,雨水顺着帽檐往下淌,模糊了视线,他就脱下外套披在受害者身上,自己淋得像个落汤鸡。每天下来,他的腿都酸痛难忍,脚上磨出了一个个血泡,但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

他带着受害者去公园、去菜市场、去公交车站,每到一个地方,就让受害者仔细观察周围的人。他还耐心地开导受害者:“别怕,有我在,我们一定能找到他。”在他的鼓励下,受害者逐渐走出了阴影,眼神也变得坚定起来。

案发后的第40天,中午的阳光有些刺眼。宋明阳带着受害者经过一个公园附近时,受害者突然停下脚步,声音颤抖地指着不远处一个正在抽烟的男子:“就是他!就是他!”宋明阳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名男子身材高大,眼神闪躲,正是受害者描述的模样。

没有丝毫犹豫,宋明阳猛地蹬起自行车冲了过去,在男子反应过来之前,一把将他扑倒在地。男子拼命挣扎,宋明阳死死按住他的胳膊,膝盖顶住他的后背,语气威严:“不许动!警察!”周围的路人纷纷围了过来,看着宋明阳制服凶手的模样,纷纷拍手叫好。

这起看似希望渺茫的悬案,就这样被宋明阳的坚持成功告破。凭借这起案件,宋明阳荣获三等功,年轻的他在警队里名声大噪。领奖台上,他接过奖章,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再接再厉,侦破更多案件,不辜负这身警服。”

时间一晃到了1990年,宋明阳从警已经七年。这七年里,他凭借着出色的表现,多次立功受奖,从一名青涩的新警成长为警队里的骨干力量。领导赏识他的胆识和能力,同事们敬佩他的敬业和拼劲,所有人都以为,宋明阳的警察生涯会一路顺风顺水,前途无量。

但谁也没有想到,一场改变他一生的任务,正在悄然等待着他。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的治安环境相对复杂,黑恶势力猖獗。乔四团伙、魏振海团伙、刘勇团伙等一批黑恶势力作恶多端,杀人、抢劫、贩毒、走私,无恶不作,严重危害着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团伙组织严密,行踪诡秘,警方多次打击都难以将其连根拔起。为了摸清这些团伙的内部情况,获取关键线索,警方决定选派优秀民警打入团伙内部,开展卧底工作。

宋明阳因为表现突出、资历较浅(黑恶势力对他了解甚少),成了卧底任务的最佳人选之一。当领导把这个任务交给宋明阳时,他没有丝毫犹豫,当即答应了下来。“我是警察,只要能打击犯罪,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他的语气坚定,眼神里没有丝毫畏惧。

但他不知道的是,从他答应任务的那一刻起,命运的齿轮就已经开始转动,他的后半生,将彻底陷入黑暗与挣扎的深渊。

卧底工作的第一步,是“脱胎换骨”。宋明阳必须彻底抛弃警察的身份,变成一个地道的“混混”。他剪掉了整齐的短发,留起了油光锃亮的大背头;脱下了心爱的警服,换上了花衬衫、喇叭裤;他开始学着抽烟、喝酒,甚至为了逼真,在手臂上纹了一个简单的龙形纹身。他还专门去请教了老卧底,学习黑话、模仿混混的言行举止,就连走路的姿势、说话的语气,都进行了反复练习。

一切准备就绪后,宋明阳以“无业游民”的身份,开始出入各种娱乐场所、赌场、酒吧等黑恶势力经常聚集的地方。他装作讲义气、够狠辣的样子,主动和那些混混套近乎。为了融入他们的圈子,宋明阳陪着他们打架斗殴,帮他们跑腿办事,甚至还帮他们购买过违禁品。每次做这些事,宋明阳的心里都像针扎一样难受,但他知道,这是卧底工作的必经之路,只有获得他们的信任,才能拿到关键线索。

有一次,为了帮一个混混“出头”,宋明阳和另一伙人打了一架。他的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胳膊也被砍伤了,鲜血直流。但他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凶狠地冲了上去,最终帮那伙混混打赢了架。也正是因为这次“表现”,宋明阳在混混圈子里有了点“名气”,越来越多的混混愿意和他打交道。

在卧底的六年时间里,宋明阳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胆识,成功打入了多个黑恶势力团伙内部,发展了无数线人,为警方提供了大量关键线索,破获了多起棘手的案件,先后立功十几次,光是公安部颁发的三等功奖章就有六七个。为了让他的伪装更加逼真,局里也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队里的豪车随便开,别人还在用BB机的时候,他已经用上了大哥大,只要是能帮助他开展工作的条件,局里都会尽力满足。

到了1996年,宋明阳已经卧底六年,此时的他,在黑道上已经是小有名气的“老板”,不少小混混都慕名来找他,希望能得到他的照应。而就在这时,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将他推向了更危险的境地。

这一年,刑满释放人员白宝山出狱后,产生了强烈的反社会心理,他扬言要“报复社会”。白宝山认为“买枪不如抢枪”,因为买枪更容易暴露,所以他把目标瞄准了执勤的武警哨兵。1996年3月31号晚上,白宝山在北京石景山的一家热电厂,手持铁棒打伤了一名执勤武警,抢走了一支56式半自动步枪;4月7号晚上,他又在京西某部队门前开枪打伤一名哨兵,逃跑途中还和6名巡警发生枪战,打伤4名巡警;4月22号,丰台区八一射击场的一名哨兵被他暗中埋伏开枪打死;四个月后,他又袭击了徐水高炮团的3名哨兵,造成两死一伤。

一系列袭击哨兵、抢夺枪支的案件,引起了警方和军方的高度重视。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调查,最终查到,朝阳区有一个名叫黑子的黑道团伙老大,手里藏有大量武器,包括手枪、微冲、手雷等。警方怀疑,黑子手里的武器,很可能就是白宝山抢夺的枪支,或者是从其他非法渠道获取的。

为了摸清黑子团伙的情况,将其彻底打掉,上级给宋明阳下达了命令:不惜一切代价接近黑子,获取他的信任,摸清他的武器来源和交易渠道。接到命令后,宋明阳知道,这是他卧底以来最危险的一次任务。黑子敢倒腾枪支,必定是个心狠手辣的狠角色,稍有不慎,就会丢掉性命。

通过六年卧底积累的人脉,宋明阳很快就打听到了黑子的一些情况。他得知,黑子不仅贩卖枪支弹药,还是一个毒贩,经常在一个隐蔽的窝点进行毒品交易。为了接近黑子,宋明阳决定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毒贩”。

1996年5月的一天,宋明阳按照打听来的地址,找到了黑子经常出没的那个窝点。刚一进门,一股混杂着烟味、酒味、汗味和毒品气味的恶臭就扑面而来,让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个窝点看起来像是一个废弃的仓库,里面光线昏暗,烟雾缭绕,十几个打扮得流里流气的人围坐在一起,有的在吸毒,有的在赌博,还有的在进行色情交易,简直是黄、赌、毒交织的罪恶之地。

宋明阳强压下心中的不适,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了进去。凭借着多年的卧底经验,他很快就和窝点外围的一些小混混打成了一片,没几天就称兄道弟起来。但宋明阳心里清楚,这只是表面现象,黑子还没有真正信任他。

果然,问题很快就出现了。这个窝点里的大多数人都是瘾君子,他们平时最大的消遣就是聚众吸毒。而宋明阳一直自称是“毒贩”,却从来没有在他们面前吸过毒,这难免引起了一些人的怀疑。在黑道上,大多数毒贩本身就是瘾君子,他们“以贩养吸”,很少有不吸毒的毒贩。

黑子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一天下午,宋明阳像往常一样叼着烟头来到窝点,刚一进门,几个身材高大的混混就围了上来,把他堵在了中间。其中一个混混斜着眼睛看着他,骂骂咧咧地问:“你他妈是马子吧?”(“马子”是黑道黑话,指代警察)

听到这句话,宋明阳的心脏猛地一沉,他知道,考验他的时刻到了。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瞪圆了眼睛,回骂道:“你他妈说什么呢?敢怀疑老子?”一边说着,他拿起手里抽了一半的烟头,毫不犹豫地摁在了自己的手臂上。“滋啦”一声,烟头与皮肤接触的地方冒出一缕白烟,剧烈的疼痛感瞬间传遍全身,宋明阳的额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但他硬是咬着牙,没有哼一声。

然而,这番“表忠心”的举动并没有打消混混们的怀疑。宋明阳清楚地听到,身后传来了子弹上膛的声音。他知道,自己现在必须表现得更加决绝,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

宋明阳深吸一口气,猛地从腰里掏出一把匕首,二话不说挽起裤腿,在自己的大腿上生生割了一个十字。鲜血瞬间涌了出来,染红了他的裤子。他咬着牙,眼神凶狠地看着周围的混混:“现在,你们还怀疑我吗?”

但混混们脸上却露出了戏谑的笑容,其中一个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白色粉末,晃了晃,问道:“既然不是马子,那这个,敢不敢来一口?”

宋明阳的心里咯噔一下。他知道,这是黑子设下的最后一道考验,也是最危险的一道考验。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吸食毒品,证明自己是地道的毒贩;要么拒绝,而拒绝的代价,很可能就是当场被打死。

这些年的卧底生涯,宋明阳早就料到会有这样一天。他曾经在心里无数次演练过这个场景,他告诉自己,为了任务,为了打击犯罪,就算是吸毒,他也能克服。他一直坚信,自己连死都不怕,还怕克服不了毒瘾吗?

于是,宋明阳佯装镇定,一把夺过那包白色粉末,恶狠狠地说:“你们这破货,老子本来还看不上,但既然你们这么说了,老子就陪你们玩玩。”一边说着,他模仿着其他混混的样子,将粉末倒在锡纸上,点燃打火机,猛吸了一口。

其实,这个“吸”的动作,他已经私下练习过很多次。他知道,吸毒是底线,也是最危险的陷阱,但为了任务,他别无选择。吸入毒品的那一刻,一股骚臭、恶心的感觉瞬间涌上喉咙,宋明阳强忍着想要呕吐的冲动,装作很享受的样子。

但他没有想到,这一口,只是噩梦的开始。一群混混围着他,不停地劝他“再来一口”,直到他吸完了整整一小包粉末,大家才笑嘻嘻地散去。宋明阳知道,他暂时通过了黑子的考验,但这仅仅是第一关,后面还有无数的关卡在等着他。

从那以后,黑子经常会“赏赐”给他一些毒品,让他吸食。为了赢得黑子的完全信任,获取关键线索,宋明阳只能一次次被迫吸食。他每次都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等任务完成了,他就立刻戒毒。但他对毒品的威力一无所知,他以为凭借自己的毅力,一定能克服毒瘾,却不知道,毒品一旦沾染,就很难戒除。

第一次吸食后,宋明阳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他甚至心里还想:“这东西也不过如此,怎么可能会上瘾?”但他不知道,毒品已经在他的身体里埋下了隐患。

不久后,宋明阳接到了一个任务,要去河北抓捕一名杀人犯。当天晚上行动时,他突然觉得浑身发冷,瑟瑟发抖,还伴有强烈的恶心感。一开始,他以为自己是感冒了,赶紧吃了点感冒药,但症状并没有缓解。到了深夜,他的骨头缝里传来一阵阵钻心的疼痛,疼得他直打滚,根本无法正常工作。

直到这时,宋明阳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染上毒瘾了。那种痛苦的感觉,让他难以忍受。他只能向队长请假,开车飞速返回北京。当他终于赶到黑子的窝点,再次吸食了毒品后,那种痛苦的感觉瞬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短暂的舒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