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川军以血与火开辟的“实际控辖区”日渐稳固,一座座军寨如钉子般楔入周边地域,流民涌入,荒地复垦,通往黑水的粮道亦在艰难维持。然而,林牧之深知,仅凭军事存在与临时安置,如同沙上筑塔,难以持久。控辖区内的民众,仍心怀忐忑,对未来充满迷茫;归附的势力,亦在观望寒川的器量与格局;更严峻的是,日益庞大的摊子,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治理难题,旧有雍州府的那套腐朽官僚体系,在此地早已失灵且不得人心。
“欲立非常之功,必行非常之政!”军议上,林牧之目光扫过核心幕僚,斩钉截铁,“军事扩张暂告段落,当下要务,乃推行我寒川新政!让控辖区内军民知我寒川非仅能战,更能安民、兴业、缔造秩序!此乃收服人心、巩固根基之根本!”
一套脱胎于寒川生存经验、旨在彻底区别于腐朽朝廷与雍州府的全新治理体系——“寒川政”,被林牧之强势推出。其核心,在于“务实、高效、公平、以民为本”。
一、政体革新:军政合一,简政放权。
废除旧有繁琐官僚等级,于寒川本城设“军民联席议会”,由林牧之总摄,王玄策、苏婉清、禽滑厘、郑知远、孙疤瘌及各军寨主官、工匠代表、农会头人组成,共议大事,决策高效。
于各军寨控辖区设“安民司”,由军中可靠军官或文吏主事,配以当地推举之德高望重者辅佐,总理民政、治安、征粮(税)、徭役。权力下放,就近处置,减少层级,杜绝推诿。
二、土地新政:均田授垦,激励生产。
颁布《垦荒令》:“凡寒川辖下之民,不论来历,皆可按丁口分授荒地,垦熟三年后,永为私产,田赋极低(十一税)。”此令一出,如同惊雷,极大地激发了流民和归附者的垦荒热情!
设立“公仓制”:收获时,除田赋外,鼓励百姓自愿将部分余粮存入公仓,以备荒年、军需,公仓凭据可兑换盐铁等紧缺物资。
三、律法严明:法简刑清,赏罚分明。
颁布《寒川约法三章》:一、叛通敌者,斩!二、劫掠同胞者,斩!三、懈怠公事、贻误军机者,严惩不贷!律法极其严酷,却简单明了,针对乱世特点,极大震慑了宵小,稳定了秩序。
同时,设立“功勋簿”与“申诉箱”:战功、垦殖、匠造等有功者,必得重赏;民有冤屈,可直接投书申诉,由安民司核查,林牧之甚至亲自过问,严惩贪腐、欺凌百姓之胥吏军官。
四、匠作兴邦:重技赏创,以工代赈。
正式设立“工造局”,由禽滑厘统辖,授予官身,地位尊崇。广募工匠,不分流派,一视同仁。设立“创新赏”:凡于军械、农具、医药、水利等有改良发明者,重金奖赏,甚至授予田宅。
组织流民以工代赈,参与修路、筑城、开渠,既解决生计,又改善基础设施。
五、教化民心:崇文尚武,凝聚共识。
于寒川本城及大军寨设立“蒙学堂”,由王玄策主持,挑选军中识文断字者及投奔寒川的落魄文人任教,教授孩童识字、算术及…《寒川英烈传》(宣扬寒川抗狄安民事迹),灌输忠勇爱国(寒川)之念。
定期于各聚集点,由军官或安民司吏员宣讲政策,解答疑问,使政令通达,凝聚人心。
新政条款,经由安民司吏员、军中宣教官,迅速传达至寒川本城及每一个控制区军寨、村落。起初,民众将信将疑,尤其是“均田令”,简直闻所未闻。但寒川政权以惊人的执行力,迅速推动落实。
官吏(多为寒川老兵或选拔的流民中正直者)带着简陋的测量工具,实地划分田界;工造局的学徒将改良的曲辕犁、龙骨水车送至田间;禽滑厘甚至亲自带队,勘探矿藏,指导兴修小型水利…
成效,立竿见影。
原本荒芜的土地,迅速被开垦出来,播下了希望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