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曰‘利益捆绑’原则:合作不仅限于一次性买卖,需建立长期契约。明珠屿需以优惠价格、优先供应权向我提供硝石、硫磺,并允许我商船在其港口补给、避风,形成利益共同体。
三曰‘过程监管’原则:派遣工造司技术人员全程监督指导建造,防止技术扩散,并建立定期核查机制。”
此决断一出,郑知远等人虽仍有保留,但见林牧之态度坚决且设定了严格框架,遂不再强谏。
随后,一场艰苦而细致的谈判展开。寒川方面由王玄策牵头,陈烁作为首席技术顾问参与。谈判过程充满博弈:明珠屿王子希望获得更先进的技术,甚至想购买现成的“龙吟”舰;寒川则坚守底线,耐心解释“守御舰”已能有效应对其面临的海盗威胁,并强调长期资源供应与技术支持的稳定性远比一锤子买卖更有价值。
最终,双方签订了《寒川与明珠屿舰船技术合作与资源供应协定》。根据协定:
1.寒川工造司为明珠屿设计一款500料级的“磐石级”守御炮舰图纸,并转让部分船体结构和帆装技术。
2.寒川提供首批舰炮(为“破军铳”的海军衍生型)和关键龙骨锻件,后续可逐步指导明珠屿建立部分配件生产能力。
3.明珠屿划拨指定硝石矿脉,以长期协议价专供寒川,并授予寒川商船最惠国待遇。
4.寒川派遣一支由工匠和教官组成的“技术援助团”常驻明珠屿,负责监造与培训。
协定的执行,成为寒川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系统性技术出口。陈烁亲自挑选精干人员组成援助团,制定了详细的保密规程和技术传授步骤。在明珠屿的船厂,寒川工匠指导当地工人,从放样、龙骨铺设到船板拼接、帆索系挂,一步步将图纸变为现实。过程中,寒川工匠严谨的工作作风、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高质量要求,给明珠屿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无形中提升了寒川的软实力。
数月后,首艘“磐石级”炮舰下水试航成功,其性能远超明珠屿原有船只,举国欢腾。明珠屿王室对寒川的信任与依赖大大加深,承诺的硝石供应如期而至,且价格稳定,极大缓解了寒川火药生产的原料压力。
消息传回,寒川朝野为之震动。这次成功的合作,不仅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战略资源,更探索出了一套“可控、互利、可持续”的技术出口模式。它向外界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寒川愿意在确保自身核心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技术合作与周边国家实现共赢。
林牧之在科发委总结此事时,意味深长地说道:“此次技术出口,如同我寒川向外界打开了一扇窗,既让我之光透出,亦让外界之风流入。它非是示弱,乃是自信的体现——自信我技术迭代之速,自信我掌控合作之能。此乃‘铁血争霸’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策,亦是我科技兴邦成果的另一种形式的运用与检验。”
“第一次技术出口”的成功,标志着寒川的对外战略迈入了更加成熟和多元的新阶段。技术,这把寒川精心锻造的利剑,开始展现出其除了战场威慑之外,更为灵活和深远的外交与经济价值。这为寒川在错综复杂的区域格局中破局前行,开辟了一条崭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