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长梦(2 / 2)

我接过那一叠笔录纸,确实记得很详细。我问:“我能在笔录的最后写上一行字吗?”

“本来就要你写‘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所说的相符’这一行字的嘛!”他们说。

“不是!这一行字我知道要写,”我说,“我是说,我要写上另外一行字!”

“另外一行字?什么字?我记得还不够详细吗?”他们的口气已有些不善。

“我没说你们记得不详细!”我连忙说,“我是说,我要写上‘我已将指控侦查机关对我进行了刑讯逼供的书面材料交给了本次提审的两位检察官了’这么一句话,总可以吧?”

他们对视了一眼,脸上似乎颇有些难色。显然,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但是看看我的脸上一脸坚毅,知道不写上这么一句话,我肯定不太会让步。一位朝另一位微微颌了一下首,另一位便说道:

“那你写吧!材料确实已经交给我们了,我们肯定会将材料附在这次笔录的后面,你放心好了!”

这话尽管让我很是宽慰,但我还是一丝不苟地将这句话添在了笔录的后面。有没有用是另外一回事,证明有这份材料的存在,对于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检察官来了之后,我家里帮我请的省城的律师便来了。我将那份备份的指控材料交给了他们,并告诉他们,希望他们为我去西邻的那家看守所取证,证明我的指控是属实的。我跟他们说,东邻的那个看守所,每次被带出和返回的时间必定都有记录,但是西邻的那个看守所,突审都在看守所之内,看守所并没有被带出或送回的时间记录,而且每次突审之后都立即将我换到了别的笼子,显然有意在混淆人的视线,刻意隐瞒我被突审了几天几夜这个事实。那位年长的律师说:

“公安机关侦查总会采取突审的手段,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他的话让我一顿,他不是中国人权协会的主委吗?难道他认为这样的刑讯逼供是正常的?他没有维护人权的意识,这个辩护该从何入手呢?我无言地注视着他,他大概感觉到了在这样的场合对委托人说这样的话是对委托人的极端不负责任,他马上缩回了话头:

“这件刑事案,你到底委托谁为你辩护呢?”

我迟疑了一下,我知道他问这话的意思。但我仍说:“我在出事之前曾自己找了律师,我考虑还是你们三人联手吧!”

说实话,因为第一次通知我的律师来见我,她却借口要去看车而让她的助手来,已在我的心上蒙上了一层阴影。我能全权委托这样的律师吗?但是对于眼前的这两位我家人为我找的律师,我并不知道他们在职场上的成绩,我还不能完全放心。也许三人联手才是最好的。那位年轻一些的律师说:

“你不认识我,我却早就认识你。你放心好了,我们会尽力为你辩护的,该我们做的事情我们会努力去做好的!”

显然,他已看出了我心中的迟疑,一半是为自己表白,一半是给我宽慰。话已说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再说什么呢?但是他随即告诉了我一个很不好的消息。他说,我妻子的辩护律师,请的也是他们所里的,律师已经跟她见过面了,说我妻子中了侦查机关设下的圈套,在一次家属送进看守所的衣裤中,侦查机关特意塞进了一张纸条,冒充家属,让我妻子按照纸条上所写的说。说只有这样说了才能救她的丈夫!我妻子救夫心切,哪里辨得了真假,果然按照纸条上写的说了,结果形成了对我的指控。

“而且,”他说,“侦查机关还特意在笼子里安排了暗桩,套取你妻子的言辞,那个暗桩也是立功心切,一边引诱,一边教你妻子做虚假口供,结果你妻子都一一入了套了。”

我不禁暗自叹息,妻子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她如何能知道在这样的场合中人心的险恶。不过,我的心却很是坦然,我告诉他们,我家中存款的来源,我帮我大弟的理财情况,以及进了商场之后返利款的操作情况。我说:

“邻县的那个代建工程,所有的返利款都由财务人员打进了陷害我的人的私人银行卡上,我根本就没有经手!后来的那个拆建安置小区的代建工程,返利款已作为补充协议处理了:在工程的结算时,承建方组织的建筑材料,按政府公布的市场信息价下浮几个点。就算我妻子受了人家的怂恿,做了虚假供述,没有的事情总不能说成有,光有口供有什么用!”

“话是这么说,”那位年轻的律师说,“但是你及你家人的名下毕竟有这么多的存款呀,有六百多万元呢!”

我只得再将跟检察官说的话跟律师重述了一遍。

“你看看,这一份协议是不是你签的字?”

年长的那位律师传给了我一份协议。我一看协议的一方是大弟的签字,另一方签上了我的名字。名字虽然是我的名字,但字却不是我签的!我说:

“我大弟是委托我理财的,我只写过一张收条,却没有签过协议。”

他问:“收条呢?”

我说:“理财的那些单据交给他时,他有没有将收条还给我,我已经没有印象了。但是,收条肯定是留有复印件的!我不知道复印件被我塞在哪儿了。”

“复印件怎么可能随便乱塞呢?”他说,“这可是至关重要的证据!我看过你的档案,知道你参加工作以来常常在查一些经济案件,你应该知道这个复印件的重要性。”

我说:“复印件是很重要,但是这些单据交给了委托人之后,我的受托责任已经完成,我还留着这份复印件干嘛?当初留下这份复印件,我是担心我大弟对单据上的累计数额有异议,才多了一个心眼。单据交给他时,他既然没有异议,复印件的作用便没有了,谁会料到会出今天这一档子事!”

“那倒也是。”他显然认同了我的说法。

“你说,邻县的那个代建工程,所有的返利款都在某某的私人卡上?这不是典型的职务侵占嘛,公安为什么不查?这不是选择性执法嘛!”年轻的那位律师有些义愤填膺。

“啊呀,这种事情太多了!侦查机关就是选择性执法,你又能怎么样?”年长的那位律师一副见怪不怪的口气。

在我的印象中,做任何一件事,最怕的是没有激情。没有激情的支撑,没有一往无前的那份勇气,任何的事都会功败垂成。但我又不能直面指责他,只能无奈地看着他。但是,心却在一阵阵往下沉。我已感觉,我对这位年长的律师已经越来越没有信心了。这世上有许多人往往这样,空有一个光彩的光环,其实名不符实。我不能说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是我当时确实有着这种切切实实的感觉。这是一种直觉,这种直觉让我遗憾!

“你怎么民事案子撤诉了?”年长的律师问道。

“是公安逼我撤的!”我实话实说。

“就是再逼你,你也不能撤呀!”他说。

“人都要死了,我还能挡得了吗?”我说,“我不是在跟你们说突审吗,这就是突审之后逼着我写下的违背我意愿的撤诉状!”

“既然是这样写下的撤诉状,那你现在完全可以推翻你的撤诉,恢复起诉呀!”年长的律师说。

看来他的注意力主要还是在民事诉讼上。

“公安这样做实在是太过分了!”年轻的律师接口说。

“我现在还能恢复起诉吗?”我问。

“可以呀!你写一张纸条,要求恢复民事诉讼就可以了!”年长的律师说。

我跟他们要了纸笔,很快写了一份要求恢复民事诉讼的申请,交给了他们。律师的会见结束了,但我的感觉并不好,像是反倒给我蒙上了一层阴影。从律师的话中听出来,我大弟委托我理财的那些款项也被侦查机关搜走了!如果将这作为那些人指控我的人口中的赃款的话,我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出事前聘请的那位律师也来了,她像是很有心事的样子。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又不能开口问。她告诉我说,我存放在她那儿的那些材料都给陷害我的人带人去取走了!她说:

“没有办法啊,这都是些什么人呢,完全是黑社会嘛!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如果材料不交给他们的话,律师所都要给他们掀翻天了!”

我说:“你不能报案的吗?”

“报案?报案有什么用?”她说,“我打了几次110呢,一个警察也没看见来!看来,害你的人在公安机关的根基很深呢!而且不仅仅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系统的根基也不浅!你怎么会去得罪这样的人呢?听说这个人还是你的结拜兄弟,你怎么会有这样的结拜兄弟呀?无论怎么看,你跟他也不可能是一条路上的人嘛!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这样的人做结拜兄弟,你也不怕掉了你的身份,丢了你的面子吗?”

“唉,那还是在当知青的时候,一起下的乡嘛!我怎么知道他会变得如此穷凶极恶!”我很是无奈。

我确实缺少先见之明,如果我有先见之明,我怎会在这么多年前为自己埋下这么一个祸胎!我二十来岁时,隐隐感觉到我此生会有牢狱之灾,便是那时引以为同道,慨然结拜时留下的。只是我当时并不知道,当年的莫逆会引来如今的这一场奇耻大辱!其实当初在当兵的这件事上,我应该有所醒悟的。但是,被兄弟义气迷惑了我的神智,被“以德报怨”蒙混了我的双眼。

我一直以为,我待人一片真诚,人待我也必一片真心。其实在这世界上,人与人的关系,远没有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人心的险恶,着实匪夷所思呢!在利益面前,人性的丑恶才会彻底显露出来。还是那句英国谚语说得对,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可惜,待我明白这一点时,已经太晚了!

“你的事情不乐观呢!”她说,“你可得有思想准备!而且,据我了解,你家人请来的两位律师,特别是年长的那一位,你也不可以全部信任呢!他很可能已被陷害你的人买通了!”

居然有这样的事!她的话让我心中猛的一沉。在省城来的那两位律师来会见我时,我的心头已经蒙上了一层阴影,难道我的直觉竟如此敏锐,如此正确无误?如果我真有如此敏感的直觉,我的直觉又是如此正确无误,为什么出事之前我竟完全不能预料到是他陷害我呢?其实,种种的迹象已是如此明显,我只是不愿意相信,一直在自己骗自己而已!“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这句老话用在我身上,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不是我自己在“作孽”吗?

“唉……”我只能长长叹息了。事到如今我还有什么办法呢?难道我还能临时更换律师?哪个律师还值得我信任呢?我总不能让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律师为我辩护吧?就算是法律援助中心为我派出了律师,我能完全相信人家吗?在小城这样的环境下,哪个律师敢面对面地跟陷害我的人博弈?

她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是因为我让他们和她组成辩护团,让她不满意?她与他们之间已经起了矛盾?起了矛盾,为什么她只指控年长的那一位省城来的律师,而不指控年轻的那位?是因为年轻的那一位原本就是从小城的检察机关出去的?她跟他原本就熟悉,还是因为这个信息原本就是年轻的那一位律师透露给她的?这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那个民事诉讼怎么样了?”我问。

“民事诉讼不是让他们接手了吗?”她说,“事情是越弄越复杂了,刚起诉,法庭正在组织调查了,又突然撤诉了!那个撤诉函不是你写的吗?我刚撤诉,他们又接着诉讼了!是不是不信任我呀?我都已经跟法庭的庭长说好了,那个庭长是我的同学,本来这个民诉是有胜诉的把握的,现在不是我在弄,就说不定了!”

我将被公安逼迫,不得已才写了那份撤诉函的事情告诉了她。她说:

“看来,你是彻彻底底得罪他了!他必定会从死里整你!我已经接到好几次电话了,有威胁我的电话,也有劝告我的话,让我不要接手你的案子。你知道,我从事律师职业这么多年,在公检法系统还熟识了不少人,这样的情形倒还真是第一次碰到。我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件事了!”

“总也有人请你为我好好辩护的吧?”我说。

“那倒也是。我知道,你在官场上也呆了这么多年,总也有人在帮你说话。”她说,“但是,你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了,为你说话的人明显比帮他的人弱势了许多。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这是谁也无法改变得了的现实。尤其是你被抓了之后,还有几个人会理直气壮地为你说话呢?不趁机踩上一脚,已经算是很念旧情了。”

她的语言够犀利,但却是我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曾经有人说过:“当你成功时,你的朋友认识了你;当你面临厄运时,你认识了你的朋友。”谁都喜欢锦上添花,哪个愿意雪中送炭?我为什么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一点呢?我一直沉醉在自己营造的假象中沾沾自喜,但是当我面临厄难时,谁会真正伸出手来拉我一把?

两次律师的会见,让我对自己面临的处境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我对任何人都不应该心存幻想。我应该对现实有一个恰如其分的准备。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最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但有心理准备总比没有心理准备要好!妻子的一再入人家设定的陷阱,最终只能是她自己害了自己!我帮不了她什么,只能祈祷她遇难呈祥、逢凶化吉了!

不过想想,妻子跟了我这么多年,福倒是没有能享到多少,灾难却是如此沉重地降临在她的头上!对妻子,我是心存愧疚的,甚至常常会有一种负罪感。我的内心虽然也会时时挣扎,让我在愧疚的心态中不能自拔,事情却依然成为现实。已经成了现实的事情,会因为我内心的愧疚而减轻我的负罪感吗?不管妻子如何入人家的圈套,陷我于灭顶之灾,不管这一份的惩罚来得多重,我只有自作自受的份!我能有怨言吗?我可以有怨言吗?我有权利有怨言吗?

除了承受,我还能怎么办?人说:“上帝要让人灭亡,就先让他疯狂。”想想出事之前,我的游戏人生,不是疯狂也已经胜似疯狂了!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我只是希望妻子能早日脱困,希望女儿能学成之后安然回来!只要妻女平安,我承受一些苦难又算得了什么?如果因为我的苦难而让妻女平安了,我还真是求之不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