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网 > 灵异恐怖 > 林妹妹她不装了,一开口全府吓跪 > 第238章 钓几条不长眼的大鱼出来!

第238章 钓几条不长眼的大鱼出来!(1 / 2)

苏州知府李维的倒台,像一场骤然而至的秋雨,迅猛又冰冷。

当石砚领着两位商会公证人,捧着那叠足以压垮任何人的卷宗,出现在苏州府衙时,李维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呼。

他只是看着那些熟悉的笔迹,听着那些熟悉的证词,身体便一寸寸地失去了力气,最后从太师椅上滑落,瘫倒在地。

他到死都想不明白,自己那套自以为完美融入了新法的敛财手段,怎么会被一个只懂吃喝嫖赌的纨绔子,用最上不得台面的方式,给捅了个天翻地覆。

人证、物证,环环相扣。

从张员外低价收购荒地的契约,到评估师儿子被破格提拔的公文。

再到那场“万众拥护”的听证会上,每一个发言“乡贤”背后与李家的利益勾连。

所有的一切,都被石砚那支冰冷的笔,编织成了一张无可挣脱的法网。

黛玉的命令随之而来——此案,不押送进京。

就在苏州,公开审理。

审判的地点,没有设在威严的公堂,而是城中心最开阔的广场。

高台之上,没有惊堂木,没有杀威棒。

高台之下,人头攒动,其中就有那些险些失去桑林的蚕农。他们脸上交织着紧张、疑惑与一丝微弱的希望。

主审官是律法审议司的一位年轻主事,他没有咆哮,也没有逼供。

他只是将薛蟠与石砚收集的证据,一桩桩,一件件,当着所有人的面,清晰地展示出来。

然后,他将证据与《权利法案》、《司法解释第一号》的条文,逐一比对宣读。

“《司法解释》规定,听证旨在问计于民。被告李维,却将其变为一场为己歌功颂德的独角戏。此为,滥用程序之罪一。”

“《司法解释》规定,评估旨在公平公正。被告李维,却操控人选,勾结串通,名为评估,实为销赃。此为,滥用程序之罪二。”

“《权利法案》之根本,在于护民之财。被告李维,却借新法之名,行旧贪之实,将朝廷善政,变为敛财恶法。此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年轻主事的声音清越,每落下一句,都像一记重锤,砸在百姓心头。

广场上的人群从窃窃私语,变为愤怒的声浪。

那些蚕农们终于彻彻底底地明白了,原来想要夺走他们活路的,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新法”,而是藏在新法背后,那张贪婪无比的“人脸”!

最终,李维革职查办,家产充公。

所有非法所得,悉数返还。

那条画在图纸上的“惠民渠”,也成了一场笑话,被当场废止。

《明月日报》用整整两个版面,淋漓尽致地报道了此案的始末。

从薛蟠如何“一掷千金”引蛇出洞,到石砚如何“抽丝剥茧”锁定铁证,再到公审现场的每一个细节。

文章的标题,直白而有力。

《如何为你的权利,配上一双锐利的眼睛》。

它像一本最通俗的教科书,教会了天下人,当公权力露出獠牙时,应该如何警惕,如何收集证据,又如何通过“明月信箱”,让自己的声音抵达天听。

苏州一案,让新法的“力量”,真正走下了神坛,走进了每一个普通人的心里。

一股自下而上的监督意识,就此悄然萌发。

然而,京城,太和殿。

一场更大的风暴,正在酝酿。

早朝的气氛,凝重得宛如结冰。

一名须发花白的御史出班,神情悲愤,声如洪钟。

“太傅大人,臣有本奏!”

“苏州李维一案,虽大快人心,然其查案之手段,却……骇人听闻!”

他几乎是吼出来的。

“动用豪商,以金钱为饵;深入勾栏,以酒色为媒!此等行径,与街头无赖、市井泼皮何异?”

“此乃权谋诡计,而非光明王道!长此以往,朝廷法度何存?我等士大夫的体面又何存?!”

话音刚落,几名守旧派官员立刻出声附和。

“王御史所言极是!此例一开,后患无穷!今日可以此法查知府,明日便可查尚书、查阁老!届时人人自危,朝局动荡,国将不国!”

一个更阴狠的声音响起,将矛头直指黛玉的权力本身。

“林太傅大权在握,如今又行此等密探之事,莫非……是要效仿前朝,设立东厂、西厂,以特务治国吗?!”

最后这句话,如同一把淬毒的匕首,精准地刺向了君臣关系最敏感的神经。

“特务治国”四个字,让大殿内的温度骤然降至冰点。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御座之侧,那个始终垂眸不语的女子身上。

他们终于找到了新的武器。

既然无法攻击那部日益深入人心的《权利法案》,那就攻击执行法案的“人”和“手段”。

他们要将林黛玉,塑造成一个为了推行新政,不择手段的酷吏、权臣。

小皇帝的脸色也绷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