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兴学育才令(1 / 2)

明国二七九年四月,大明皇家报社刊登了头版特讯。

内阁奉旨颁行《兴学育才令》

教化兴邦,育才固本——皇明中兴之基业!

皇明内阁令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承太祖高皇帝开国之宏基,继列祖列宗守成之伟业,临御天下二十载,夙夜惕厉,惟念教化不行则国脉不昌,人材不兴则社稷难固。

今察四海升平,兵戈渐息,正当大兴文教,以培国本。兹依内阁首辅、忠勇王李默所奏,特颁《兴学育才令》,布告中外,咸使知悉。

一、广设庠序,教化万民

自明国二七九年始,以十年为期,于天下各州县所辖之乡镇,遍设‘初级学堂’。

凡我大明子民,无论男女,年及七岁者,皆需强制入学,受业五载。学堂之兴建、膏火之资,由内帑与地方官帑统筹支给,免收束修,务使平民子弟,皆得沐教化之恩。

二、延揽贤才,厚待师儒

学堂之兴,师者为先。内阁决议:

1.特开师路:征辟国内所有秀才、举人功名者,赴各州县听候委用,经州县学官考选,派赴乡镇初级学堂,充任教习。

2.优给廪饩:所有赴任之教习,由朝廷按月颁给优厚俸廪,其额远超寻常塾师,另赐“皇家认证教习”衔,以示荣宠。

3.定为资历:凡秀才、举人,在乡镇初级学堂尽心教习,任职满三年,且经考成,评为‘卓异’或‘称职’者,视为已历“亲民实务”。

届时,方取得参加铨选、入朝或在地方为官之资格。未履此任或考成不合格者,暂停其铨选。

三、严明考成,务求实效

1.各地学官须定期巡查所属学堂,考核教习之勤惰、学生之进益。

2.教习任职期间,需恪尽职守,教导蒙童识文断字、明算知理,尤须宣讲《圣谕广训》,砥砺忠君爱国之节。

3.三年期满,由内阁吏部、礼部会同督察院,核查其功绩。教泽广被、成绩卓着者,不仅优先擢用,更予以额外嘉奖。怠惰职守、敷衍塞责者,严惩不贷。

四、昭告天下,共襄盛举

此举乃为国家储才之远谟,为万世开太平之基业。尔等秀才、举人,皆读圣贤书,当明忠君爱国之大义。

今朝廷以此重任相托,正尔等报效君父、施展抱负之良机。深入乡梓,化民成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其所获之历练,于日后为官理政,大有裨益,远胜于闭门空谈。

望天下士人,体朝廷求才之苦心,明教化新民之至要,踊跃应命,共襄盛举。俾使弦歌遍于乡野,文教光于寰宇,则我大明中兴之业,可计日而待矣!

钦此

大明内阁首辅忠勇王李默领衔奉诏

明国二七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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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附议

此令之颁行,实开千古未有之新局面。昔日“皇权不下县”之旧规,今以教化之道贯通;往昔士人空谈之弊,今以实务之任矫正。

此举非惟育才,实乃固国之根本,铸中兴之基石。天下读书人,当把握此良机,投身伟业,名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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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二七八年,四月末至五月初,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等地。

《大明皇家报社》刊发的《兴学育才令》,如同在平静(至少表面平静)的江南水乡投下了一块巨石,激起的涟漪迅速演变为席卷整个南方精英阶层的滔天巨浪。

对于各州县的父母官们而言,这道政令让他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纠结与撕裂之中。

“幸进”之喜与实务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