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不可逾越的一道鸿沟。
宁远城位于锦州东北部,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往南不足十里便是渤海湾,东行约二百里是高丽,北望就可以看见辽军的营帐。
娘子峰位于宁远城白羊村西北的位置,锦州其实算得上是平原,娘子峰是宁远内较高的山峰,故而在军事上用做烽火台,峰下驻扎着一个中队看守烽火台。原先有五十人的编制,这几年辽军不断骚扰,如今只剩下二十七人,队中已是怨气冲天。但律法森严,浪迹天涯做逃兵更不可取。
漠上起烟,云暮茫茫,海风吹起沙尘,掠过阴沉的土地,血红色的霞光把天空割出一道口子,洒下鲜红的晚霞,孤阳照出几只孤雁,飞旋在落寞的大地,几声长啸更添几分凄凉之意。
军道上,一匹快马飞驰,马载长包。马上是一个黝黑的军士,身背长刀,满身浸血,马蹄起尘土。锦州城外,快马急至,单手纵马,右手举书,高声大呼,“兵变!兵变!兵变!”
片刻后,军士又疾驰而出,直奔宁远而来。
风雨欲来。
“他娘的,三年没见来人了,费将刚从城里回来,那达官贵人可是在吃香喝辣的。咱们在这吃糠咽菜,再不派人来,哥几个小兵小卒都要死在这了。你看山下逃难的人,越来越多了。”娘子峰上负责看守烽火台的士兵看着山下官道上往南逃命的人群调侃道。
黝黑的面容功略显疲惫,营火旁的烽火台非常古朴,历经岁月显得饱经沧桑。另一个人搓了搓手,哈了两口哈气,用低沉的声音说道:“听说从京城里来了大官,锦州已经在换防了,咱们可能要换走了。”
“换到哪里不还是要打仗,你看辽人近前,指不定哪天就杀入宁远,锦州怕也是难逃……”原先骂娘的士兵话刚说一半,余光便望见远处蒙山升起狼烟,大惊之余,大呼“敌袭!敌袭!”却没有喊出第三声,被辽军探子的箭手就一箭穿喉。
另一人早在“敌袭”二字出口的时候,便也瞧见了蒙山的烽火,紧接着抄起营火,抛向烽火台的燃料。顷刻间,娘子峰上狼烟骤起。这人也抄起长刀,与辽军斥候近身搏战。
峰下守夜之人见峰上狼烟起,便鸣鼓示警,费蒙面如寒霜的冲出营帐。这烽火台他已经守了七年,而他从军也有十数载,论起军中厮杀较量,阵前杀敌,领兵夺城,锦城之中的将帅,他也能排上号。
可是没有银钱开路,纵然他是军功无数,自从宁远将军袁守死于辽敌之后,京城新派大官镇守锦州,作为袁将军旧部的费蒙便被下放到娘子峰。那时候娘子峰还不是前线,想来此生他也是无法再立军功。
偏生辽军连年进犯,他所带的队伍已经死了大半,原以为辽军会和之前一样小打小闹,但费蒙也没有大意,他从不惧怕任何敌人,也不会小看任何不起眼的小卒。
二十五人疾驰在上山的道上,暮色渐深,都是就久经沙场的老兵,又常年驻守此处,面对敌军来犯的情形,他们不知演练了多少次,何况营地与烟台不远。但辽军赶来的并不只是小队斥候,大队的军士早就围住了营帐,将他们阻拦在山下。
娘子峰上的烟火台,只见月光下一个身影挥舞着长刀,面色苍白,残盔染血,双臂颤抖着,倚靠在柱子上。胸前插着几只箭羽,四处是洒落一地的炭火。
持刀少年大喝几声,却只听得见弱弱的回音,便再次提刀上前与辽军厮杀,刀锋交错,少年已经斩杀了两人,剩下两人的边军功夫颇为了得,却也是强弩之末,接连死在少年刀下。少年却也是身受重伤,软弱的瘫坐在地上,嘴角渗血,低眉看着胸前的箭矢,已经虚弱到无法拔出,此举这倒也是救了他一命。
片刻后,少年呼吸越发缓慢,神色沮丧。柱子上的一只箭突然掉落,看来是射入不深,微风晃动之下掉落,砸在地上死去人盔甲之上,发出声响,并不大,但在垂死边缘的少年听来却是震耳欲聋。惊得少年撑刀惊慌站起,慌忙挥刀。少年双目已是无法张开,吃力的半张双眼,恍惚中却看见敌将还在,自己却浑身乏力,向后倒去。
月黑风高,快马惊蹄,寒风掠过山坡,带着血腥味道的海风很快就消散开。只见来人身着红衫,发髻紧束,马上横挂长枪,身背长刀,遇敌长刀出鞘,身影飞疾,手腕轻抖,长刀左挑右削,只听刀锋交错嗡鸣,刀回之时,敌军已经死去。
红衣人提刀下马,双目凝望前方,表情肃穆,呼吸急促,双目炯炯有神。身形轻瘦高大,生得十分俊俏,本是女子,却扮成男子模样。轻歇息许久后,翻找着地上惨死得锦州军尸体,神色沮丧一会之后,忽见峰上火势不灭,箭步上山。
峰上亦满是尸体,有辽人的,也有锦州军的,费蒙铠甲大破,正仰躺在山地上,小亭已经烧倒,手中佩刀还握在手。
时光流逝着,宁远城去往锦州的山道上,一辆破旧的马车晃悠地行进着,看行进的方向是前往锦州城。车上躺着两个人,看身上衣服的制式是军中之人,只是两人浑身是伤,看起来活不了多久。
这两人,正是娘子峰二十七人之中仅活着的两个人。昨夜一战,仅有费蒙和峰上的那名少年。其余部下全部战死,辽人十万大军也跨过娘子峰,停在宁远城五里之外,不过两日,便会挥兵南下,直破宁远城。
日光渐暖,费蒙早就醒了,或者说他没睡过。驾车的是袁将军之女,袁红道。车内费蒙起身的发出动静,袁红道偏着头看了一眼车内,问道:“师兄,你醒了。他怎么样。”
费蒙摸着胸口的伤,转头看着还躺着的少年,叹了几声,“他,死不了的。你就不能关心关心我,整日驾马提刀,与那海寇为伍,你可知你师兄是军卒,这般下去,哪天我亲自领兵拿你,你就后悔去吧。”
赶车的女子嘴角一翘,回声道,“我可不愿像你、像我爹那样,你就在乎你那身衣服,你抱它跟它说吧,你看它能救你吗。到头还不是要我来救你。”
费蒙苦笑着,摇着头不语。袁红道自小习武,也是伶牙俐齿,现如今受伤的费蒙是打也打不过,说也说不过,辽军南下,娘子峰失守,再回军中只怕会被责罚,但还是要回去。
袁红道停下马车,跳入马车之中,背起还在昏迷的少年,跳下马车,向着官道边的驿站走去。将少年平放在床上,又把费蒙搀扶着走客栈房间。
日上三竿,费蒙毕竟久经沙场,况且昨夜的伤并不是很重,只是因为太累了所以躺下了而已。所以一入客栈,菜肴一上桌便狼吞虎咽起来,连汤带水狠狠的吞进肚里,吃饱喝足,转过头看着桌边喝茶的袁红道,略带怒声话道:“看什么,我行军打仗,饿了一晚夜,吃的不雅怎么了。平日里你与那些江湖刀客吃酒也像那文人雅士一般做作?”
袁红道刚想开口,费蒙却摆了摆手,“也不和你做口舌之争了,你自京城来,可有什么新消息。”
“没什么消息。我又不是什么大官。”袁红道也终于对着桌上的菜肴大快朵颐,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
费蒙突然不语,床上少年忽然醒来,偏着头,“你们吃就吃,还那么大声,体谅体谅我这将死之人好不好。”少年坐起来,倚靠在床边,面色苍白,尽是疲惫之色。
“你终于肯醒了。”费蒙只是微微偏着头,却是没有去看床上的少年。略一沉默之后,少年便开口道:“接下来怎么办,宁远城丢了,是回不去了,该做些什么讨生计,去锦州城?难不成也学她当匪寇?”
话未讲罢,袁红道却是夺过话头:“你这是什么话,海寇怎么了,要不是我去救你,你就死在山上了,还……”
“好了,什么时候还斗嘴。”费蒙抢过话开口道:“先去锦州看看,我在锦州倒是有几个好友,就是辽军来势汹汹,不知锦州还能安生几日,怕也是做不得长久之计。若是长安不派兵,恐怕真是要往南去了。”
袁红道早就把受伤的少年背到车上,此时正驾着马车往锦州城去,再有一日的路程就可到了。费蒙已然无碍,就是那少年仍是不能自己行走。
镇海酒庄位于锦州城西坊,据传当年店主曾与碧水居士在此举杯对饮,斗剑比拼。反正是传言,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只是现在的店主并没有显露出任何的武功,倒是常年扮作书生模样,大有考举的样子,所以所谓祖上与剑仙饮酒多半是编造出来吸引顾客的。好在其酒品质上乘,闻言而来的人倒是觉得传言真假无所谓了。
如此,经年累月他倒是颇有资产,锦州城内也是颇有名气。费蒙此番来投奔的就是此人。
中夜,无月,城内早就过了宵禁的时辰,街道上也只有打更者和巡逻的城卫在游荡,只是今夜有些不同,西市的房顶不知何时窜出数道人影,几人皆是夜行的打扮,人影显现之后有快速的消融在夜色里,原来的房顶只传出“哒哒哒”落地的声音,很快也消失了。他们已不在此处。
李青林在破旧的房间醒来,他盯着有些发黄的天花板,床边堆积着许多年前的棉被,有些发黄,但非常干净。
李青林是个孤儿,二十五年前在也是大热天的时候,被人遗弃在路边,被锦州怀远镖局的镖师捡到,带回镖局,十几岁就跟着镖师走南闯北,可惜捡到他的老镖师在一次走镖中死了。
李青林这个名字是那位老镖师花了两百文铜钱请镖局的老账房起的名字,那时候他也才两三岁,什么都不记得。
入夏的天气很热,位处山谷的木屋里确实非常凉快,作为一个当了九年的老镖师,加上从小在镖局长大,在镖局里是有自己的房间的,不过这驿站和家里不一样,破旧之极。
这次的东家锦州宋家,那人向来醉心于一些奇怪的生物,这次的野兽不知从何处所擒,身形如牛,红褐肤色,背生双翅,尖爪獠牙,恐怖之极。虽然只是双掌大小,但如此怪异的外表,就连队里有几十年阅历的老镖师都不敢多看几眼。
按照车队的速度,从邽州到达此处,再过一天就可以抵达锦州,此次任务就结束了,作为随队镖师,李青林可以拿到六钱银子。六钱银子如果只用来吃东西饿不死,就可以养活一个人大半年。走镖不一样,不只要给官家,过路的寨子也是要打点了,所以这钱真正用到自己身上的算下来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山谷的风吹着很是惬意,不觉中太阳就彻底落了下去,今夜并不是李青林守夜,所以他能在房间里大睡。
天黑得很快,夜风穿过,吹来清爽得海风,锦州离海边也很近。子时刚过,山间夜风突然加大了力度,呼呼地响着。吹过一阵,众人眯着双眼惊醒时,耳朵里传来守夜同伴得惨叫声,短促的大叫把房间里头的人吓醒,各自摸着刀剑,带头的镖头轻声分散几人之后,小心翼翼的开门出去,手中的朴刀横在身前,众人跟在他身后。
李青林排在第四个之后,走出房间,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借着月光,那头怪兽与那头小兽一样,体型却足有一丈高,双翅长着乳白色的羽毛,在月光的照耀下晶莹剔透。
小兽的笼子已经粉碎,此时趴在大兽背上,那大兽听觉是异常灵敏,李青林众人已经压低了脚步,开门的微弱声音还是被她听见。南四童还没有走出两步,大兽回头张开大口,獠牙数寸长。
那大兽一张口,只听见一声咆哮,李青林的耳朵只听见嗡的一声,便和前头的人一样丢掉手中长刀,双手捂住耳朵,一眨眼便直愣愣的倒地不省人事。
朝阳升起,朦胧的雾气夹带着鲜艳的光将天地渲染成一片绚丽的苍凉。海风吹起海雾,野林里树枝遮天蔽日,野草从林子里一直延伸到路中央,星星点点冒出尖尖的嫩芽,如若是平常,可能会感叹自然之美。如今的境遇,袁红道只觉得胸口发闷,一路延伸的杂草仿佛在蛊惑人的心绪。
马车一路吱呀吱呀的响着,费蒙已经能驾马车了,伤是好了,只是年纪大了,也不好长时间驾车。路的尽头就是锦州城,再有几个时辰就可到锦州。可不知为何,袁红道心中突然迷惑起来。
费蒙在马车头盯着一路的景色,雾气弥漫在山谷周围,马车颠簸着隐约中还能听见车中少年的咳嗽声。接着少年叹了口气,暗想此时自己的模样一定十分狼狈,可惜旅途当中没有镜子,只能看见胸前未愈的伤口。
出了树林是一条缓缓流动的小河,马车停在小溪旁,袁红道跳下马车,拿出几个水袋咕咚咕咚地往里灌水。接着掬一把冰凉的溪水清洗脸颊。一股透骨的寒意从胸中升起,直冲后脑,她弯腰看着水里的脸,竟无比的憔悴。然后在水中看见费蒙的脸,回头一阵冷眼看得费蒙发毛。
“发什么呆呢,接完水赶紧赶路。”费蒙拾起岸边的水袋,头也不回的朝着马车走去。
袁红道慌张的拨弄脚下的溪水,往边上石头一坐,擦干脚上水珠,穿好鞋子走回马车,驾马而去。
第二日巳时刚过,李青林从血泊中醒来,双耳尚有嗡鸣之音,脑袋还晕乎着。起身一眼瞧去皆是惨死的尸体,镖局的人似乎只活了他一个。顺着木楼梯向楼下走去,原先囚禁着那野兽的地方非常杂乱,笼子碎了一地,就连锁着野兽的铁链子也被咬得残破不堪。泥面留下数尺大的爪印,显然是昨夜那大兽留下的。细细回想,那大兽连铁链都能咬断,仅仅是一声怒吼镖局的人便尽数七窍流血而死。想到这,李青林摸着鼻口,鲜血已经凝结,但昨夜明明自己也是受到波及,现在能平安醒来,但之前已经稍微探查过,无一活口。
李青林把没被大兽吃掉的马的尸体分解开,就地生火大吃一顿,随便在山坡上找了一个地方刨了一天的坑,因为泥土很软,挖起来并不费劲;不过也只是挖得很浅,勉强能躺下一具尸体。
又费劲地安葬了镖局的人之后,夜已经深了,收拾起众人的信物,背起自己能背动的干粮和银子。顺着记忆里的山路赶回锦州,虽然赶夜路是很危险的事情,但是他要尽快将这件事传回镖局,这种事不是劫镖,东家损失不说,镖局的损失票号也不一定能全部赔钱。李青林本想就此逃命,但一想镖局毕竟是自己长大的地方,镖局的人待自己亦如子侄兄弟,就算会被怀疑,甚至被赶出镖局,至少要把其他弟兄埋骨之地告知于他们的家眷,也不枉相识共事这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