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的繁华,是一场流光溢彩的梦。
梦里有秦淮河的桨声灯影,有夫子庙的喧嚣鼎沸,有庆功楼上那晃得人睁不开眼的鎏金杯盏,还有文官们口中那温润如玉、却又暗藏机锋的锦绣文章。常遇春,这位被朱元璋亲口赞为“大明第一战神”的男人,在那场梦里,是万众瞩目的英雄,是接受百官朝拜的天之骄子。
然而,梦终究是梦。
当常遇春的马蹄踏上南方大营那片被无数军靴踩得结结实实的土地时,他感觉自己仿佛一条被抛上岸许久的鱼,终于挣脱了华美却窒息的丝线,重新跃入了那片属于他的、波涛汹涌的大海。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那不是金陵城里混杂着脂粉香与檀香的温软空气,而是一种更为粗粝、更为原始、也更为让他心安的味道。那是汗水浸透皮甲的咸涩,是泥土被烈日炙烤后的芬芳,是铁器在晨露中微微生锈的腥气,还有,那股独属于千军万马,由无数个雄性身体汇聚而成的,浓烈如酒的阳刚之气。
“啊……”
常遇春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满足的低吼,仿佛一头苏醒的猛虎。他身上的那件在庆功宴上显得格格不入的精钢亮银甲,此刻在营地里粗糙的旗帜和简陋的营帐映衬下,反而多了一格格不入的锋利。他翻身下马,将缰绳随意地丢给一个亲兵,大步流星地走向自己的帅帐,脚步声沉重而有力,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所有士兵的心跳上。
“都他娘的给我精神点!天还没塌下来,一个个就跟霜打的茄子一样!”
一声平地惊雷般的怒吼,瞬间划破了清晨营地的宁静。这声音里蕴含的威压,仿佛能让空气都为之凝固。校场上,那些刚刚还在揉着惺忪睡眼、动作懒散的士兵们,如同被针扎了一般,瞬间挺直了腰杆,睡意全无,眼神里只剩下敬畏。
常遇春骑在那匹通体乌黑、四蹄踏雪的“追风”乌骓马上,身形魁梧如山。他手中那根沉重的丈八马槊,在初升的朝阳下泛着森冷的寒光。他的目光如鹰隼般锐利,缓缓扫过操练的队伍,每一个被他目光触及的士兵,都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被这双眼睛看透,不由自主地将胸膛挺得更直。
克复大都的荣耀,对于常遇春而言,不是功成名就的句号,而是一个更加严苛的逗号。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一场决定国运的大战胜利,靠的不是战场上某个瞬间的灵光乍现,而是无数个像今天这样,枯燥、艰苦、甚至有些残酷的日夜,千锤百炼出的肌肉记忆和战场本能。
“看好了!”
他猛地一夹马腹,乌骓马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冲入阵中。只见他腰身一拧,手中沉重的马槊仿佛没有重量一般,划出一道道凌厉的弧线。
“突刺!”
他大喝一声,马槊前刺,快如流星,槊尖直指前方一个半人高的木桩。只听“噗”的一声闷响,那坚硬的木桩竟被他一槊刺穿,木屑纷飞!
“劈砍!”
马槊横扫,带着撕裂空气的呼啸声,狠狠地砸在另一个木桩上。那粗壮的木桩应声而断,截面光滑如镜!
他的动作大开大合,没有丝毫花哨,却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感。每一槊挥出,都带着一股一往无前、视死如归的悍勇之气。那不仅仅是技巧的展示,更是一种精神的传递。在场的每一个士兵,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那股燃烧的战意,仿佛自己也被点燃了,血液在血管里奔腾咆哮。
这就是他们的常将军,一个用行动来教他们如何打仗的将军。
一个名叫王小三的年轻士兵,第一次近距离观摩常遇春的示范,紧张得手心全是汗。轮到他演练时,因为过度紧张,长枪刺出时,手腕微微一颤,枪尖偏离了目标半分。
就在他以为会迎来一顿雷霆怒骂时,一阵风声从耳边掠过。他惊恐地抬头,只见常遇春已经策马来到他的面前,那根刚刚还开山裂石的马槊,此刻却用末端的槊杆,不轻不重地敲在了他的头盔上。
“铛”的一声,王小三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却并未感到疼痛。
“小子!”常遇春的声音依旧洪亮,却少了几分怒气,多了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意味,“打仗不是在金陵城里绣花!差这半分,在战场上,就是你的脑袋搬家!你爹娘把你养这么大,是让你来建功立业的,不是让你来给敌人送人头的!再来!直到你能闭着眼睛刺中靶心为止!”
他的语气严厉得像冬日的寒风,但王小三和周围的士兵们却没有一个人感到害怕。他们知道,常将军的严,是为了让他们在战场上能活下来。他的每一句斥责,都比任何安慰的话语都更温暖。
训练是残酷的,但常遇春却并非一个不近人情的屠夫。
当夕阳的余晖将整个营地染成一片温暖的金色,操练的号角声终于停歇。士兵们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三三两两地坐在地上,汗水顺着他们古铜色的脸颊流下,在尘土中划出一道道痕迹。
常遇春也脱下了那身沉重的盔甲,只穿着一件被汗水浸透的黑色劲装。他没有回自己的帅帐享用精美的晚膳,而是径直走到一群士兵中间,一屁股坐下,顺手从一个士兵手里拿过一个粗陶大碗,倒满了辛辣的烧酒。
“李二狗!”他拍了拍一个满脸络腮胡、身材壮硕如熊的汉子肩膀,哈哈大笑,“你小子,上次在大都城下,胆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一个人就敢领着十几个兄弟往元军的阵型里钻,当自己是十万天兵下凡啊?”
那被叫做李二狗的壮汉,被常遇春这么一拍,咧开大嘴,露出一口白牙,憨厚地挠了挠头:“嘿嘿,将军您不是天天跟我们说嘛,跟着您常十万,就得有横行十万里的气势!当时脑子一热,就冲进去了!”
“说得好!”常遇春赞许地看了他一眼,将碗里那能燎嗓子的烈酒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一路烧到胃里,让他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气势是咱军的魂,不能丢!但光有气势,那是莽夫!下次再这么干,记得先看看你左右,有没有兄弟能给你兜着底!咱们是一个拳头,五根手指攥紧了,才能砸碎敌人的脑壳!伸开一根指头,那叫给人送菜!”
他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两个还带着体温的麦饼,掰了一半递给李二狗:“吃!吃饱了,明天才有力气练!”
李二狗受宠若惊地接过麦饼,那不过是军中最普通的干粮,又干又硬,但在他手里,却仿佛比庆功宴上的山珍海味还要珍贵。他大口地啃着,眼眶竟有些微微发热。
这就是他们的常将军。训练时,他是雷神,是阎王;训练后,他是大哥,是兄长。他会跟你一起喝最烈的酒,吃最硬的饼,骂最脏的话,讲最粗俗的笑话,却也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给你最坚实的依靠。
常遇春处理军务,更是将这种“严”与“情”结合到了极致。
军法如山,赏罚分明,这是他治军的铁律。无论是谁,违了军令,哪怕是他最亲信的部将,也绝不姑息。有一次,一个跟他从家乡一路打出来的老兄弟,因为贪杯误了点卯,被他当着全军的面,重打了二十军棍,毫不留情。
然而,他的铁面无私之下,却藏着一片滚烫的赤诚。
营中有个叫赵四的士兵,最近总是心神不宁,操练时频频出错。常遇春留意到了,他没有当众斥责,而是在一天夜里,把赵四叫到了自己的帅帐。
“赵四,你家里出事了?”常遇春的声音在夜里显得格外低沉。
赵四“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这个在战场上敢跟敌人拼命的汉子,此刻却哭得像个孩子:“将军……我老家……前阵子遭了水灾,房子冲垮了,田也没了……我媳妇带着娃,不知道……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