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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煞去留并官鬼互变杂论(1 / 2)

《喜忌篇》中说:“官星和七煞混杂的命局,有的是去除官星留下七煞,也有的是去除七煞留下官星。”

这是说命柱中官星和七煞交错出现,比如月柱上出现官星,时柱上出现七煞,或者月柱上出现七煞,时柱上出现官星,又或者四柱中多次出现官星和七煞。

如果有能去除官星留下七煞的因素,就按照偏官(七煞)来论断命局。

如果有能去除七煞留下官星的因素,就按照正官来论断命局。

凡是判断官星和七煞的去留,都要详细考察命柱中官星和七煞谁轻谁重。

天干中明显透出的容易去除,月支中暗藏的则难以去除。

必须要有众多且有力的伤官、食神等能去除官星和七煞的因素,才能够去除干净。

对于五阳日(甲、丙、戊、庚、壬日)出生的人,食神能够去除七煞,还能留住官星。

五阳日出生的人的伤官,只能去除官星,不能留住七煞,必须要有羊刃来合七煞,才能达成去除官星留下七煞的情况。

比如甲日出生的人,甲以辛为正官,庚为七煞,如果官星力量重而七煞力量轻,有一个丙火食神能够克制庚金七煞,并且丙火与辛金正官相合,这就叫做“去煞留官”,命局有情致而能显贵。

如果七煞力量重而官星力量轻,有丁火伤官克制辛金正官,再得到乙木羊刃与庚金七煞相合,这就叫做“去官留煞”,命局有情致而能显贵。

对于五阴日(乙、丁、己、辛、癸日)出生的人,食神能够去除七煞,但是不能留住官星,日主自身能够留住官星。

五阴日出生的人的伤官能够去除官星,又能留住七煞。

比如乙日出生的人,以庚为正官,辛为七煞,如果官星力量重而七煞力量轻,有一个丁火食神克制辛金七煞,那么乙木就与庚金正官相合,这就叫做“去煞留官”,命局有情致而能显贵。

如果七煞力量重而官星力量轻,有丙火伤官克制庚金正官,并且丙火来与辛金七煞相合,这就叫做“去官留煞”,命局有情致而能显贵。

《元理赋》中说:“去除七煞留下官星应当被认为是显贵的命局,去除官星留下七煞则意味着有威严和权力。”

又说:“官星和七煞交错出现,但是有合七煞的情况就会显贵。”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合七煞有两种含义,有合去七煞、合来七煞。

合来七煞,就是去除官星留下七煞。

合去七煞,就是去除七煞留下官星。

假设有六个以甲为日主出生的人(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天干透出辛金正官,又透出庚金七煞,这就是官星和七煞交错出现,如果命柱中又有乙木来合庚金七煞,还有丁火克制辛金正官,这就是去除官星留下七煞。

假设有六个以己为日主出生的人(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己酉、己未),天干透出甲木正官,又透出乙木七煞,这就是官星和七煞交错出现,如果命柱中又有庚金克制甲木正官,并且庚金来合乙木七煞,这就是去除官星留下七煞。

前面说的是羊刃合七煞的情况,这里说的是伤官合七煞的情况。

再比如甲日出生的人,以辛酉为正官、庚申为七煞,如果是甲申日出生,以申中的庚金为七煞,又有酉金为正官,因为申是水的长生之地,七煞能够转化为印来生助甲木,命柱中虽然有酉金正官,但是有午火和丁字(丁火)来克制和伤害,这就是去除官星留下七煞。

遇到这种情况的人,一生心志巧妙,不会享受福德,不信任他人,常常劳役自己。

又如六个以庚为日主出生的人(庚午、庚辰、庚寅、庚子、庚申、庚戌),命柱中透出丙火七煞,又透出丁火正官,这就是官星和七煞交错出现,如果命柱中有壬水克制丙火七煞,并且壬水又来合丁火正官,这就是去除七煞留下官星。

《赋》中说:“合住官星不能算显贵,合住七煞不能算凶险。”

这是说合住官星是命柱中的闲神合去了官星,所以不能算显贵。

合住七煞是命柱中的闲神与七煞相合,所以合住官星就会忘掉显贵的机会,合住七煞就会忘掉贫贱的状况。

如果日主的天干和地支与官星或七煞相合,那么合住官星就是显贵,合住七煞就是贫贱。

《书》中说:“明显的七煞被合去,五行和谐,如春风般和气;暗藏的七煞被合来,四柱会有刑伤,对自己不利。”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不区分日主和闲神,怎么会有合来合去的分辨呢?

大概合去的方法是,比如年柱和月柱相合,合去的情况就不用讨论。

月柱和时柱相合也属于合去。

日柱和年柱相合就不能算合去,因为日柱和年柱比较重要,其余的就当作闲神来论断。

《经》中说:“官星和七煞力量均衡,喜欢的就保留,憎恶的就去除。”

这是说命柱中正官和七煞力量相当,有能够生扶、会合、和谐的因素,其力量专一,应该保留下来。

有能够破坏、伤害的因素,其力量分散,应该舍弃去除。

如果官星有生扶的因素,七煞有破坏伤害的因素,那就去除七煞留下官星。

反过来就是去除官星留下七煞。

如果两者力量均衡,都没有生扶会合的因素,却有破坏伤害的因素,就应当斟酌命柱中有力的一个字作为用神。

如果是吉神,就按照吉神来论断。

如果两者力量均衡,都有生扶会合的因素而没有破坏伤害的因素,这就是官星和七煞混杂,反而会导致贫贱。

又说:“年柱、月柱、日柱、时柱中,有的有四位官星、四位七煞,应当以明显透出的为用,暗藏的就舍弃不用。明显见到官星就保留官星,明显见到七煞就保留七煞,应该仔细分辨。如果两者力量均衡,没有轻重之分,就考察生助并且朝向时柱的因素来使用,背离时柱并且没有生助的因素就舍弃。去留的情况不清晰,就是官星和七煞混杂。”

比如甲日出生在七月上旬,七煞得月令的旺气,纵然有丙火,也不能去除七煞。

又说:“去留这两种格局,最适宜日主身旺。如果日主确实身旺,即使没有因素去除七煞,也能够将七煞转化为官星。”

比如甲见到庚为七煞,甲日出生并且坐于寅禄(甲寅日),处于旺地,甲木自身包含火气能够克制七煞,不需要再见到丙火和丁火。

如果甲日出生在秋季,就需要丙火和丁火来克制七煞,命柱原本没有克制七煞的因素,行运到能够克制七煞的地方就会发迹。

又如丙日出生的人畏惧壬水,丙日坐于巳或午(丙巳日、丙午日),或者丙日下有暗藏的火气(如丙戌日,戌中暗藏丁火),那么壬水就不能造成危害。

丙日将七煞转化为官星,必须行身旺的运才行。

又说:“地支和天干相合的情况多,也叫做贪合忘官。”

这是说日主的天干(天元),地支中所藏的天干(人元),与出生时的年柱、月柱、时柱中的干支,明合暗合,重重相合,有贪恋之情,即使命局中有官星,但是财星会盗泄日主的元气,官星会克制日主,反而不利,官星不能成就,财星也不能顺遂,所以叫做“贪合忘官”。

大体来说,凶神有因素合去,就会由凶转为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