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景”与“森林”的辩证思考,促使清源县的工作重心从打造亮点转向夯实基础、普惠众生。然而,区域协同的战略布局,尤其是与示范区达成的顶层共识,仍需通过具体的、标志性的合作项目来落地生根,形成示范效应,从而反向拉动全县整体水平的提升。当前最具象征意义和现实价值的,便是与示范区共建“农产品快速检测与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经过前期多轮艰苦磋商,项目合作的核心框架和主要条款已基本达成一致,进入了协议文本的最后打磨和签署准备阶段。
这份合作协议,不仅关乎一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成败,更承载着清源县能否在区域协同发展中赢得实质性地位、获取发展红利的期望,也是检验江辰提出的“功能主导、利益共享”新思路能否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关键一役。因此,协议的最终审定,必须慎之又慎。
清源县政府常务会议室,灯火通明。一场由县长李长根主持、所有在清副县长、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以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参加的项目合作协议专题审定会正在进行。厚厚的协议草案文本摆在每位参会者面前。
李长根开门见山:“同志们,与示范区共建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意义重大,江书记高度关注。今天这个会,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挑刺’。大家不要有顾虑,逐条逐句地审,特别是涉及双方权责利的关键条款,一定要抠细、抠实,确保我县利益不受损,合作能长久。”
会议气氛严肃而专注。首先由县发改局项目负责人汇报协议草案的核心内容:项目总投资、出资比例(清源县占股45%,示范区占股55%,以土地、资金、品牌资产等综合投入计算)、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构成、经理层选派)、建设运营模式、收益分配机制以及知识产权、退出机制等关键条款。
汇报完毕,讨论立刻聚焦到几个核心敏感点。
分管财政的副县长首先发言:“出资比例和方式基本合理,认可我县以部分现金和‘清源优品’品牌估值入股。但收益分配条款中,约定按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红,我认为不够完善。应考虑项目对两地产业链的实际带动效应,比如,项目运营后,对我县农产品销售溢价、物流成本降低产生的间接收益巨大,是否应在协议中设立某种形式的‘溢出效益’补偿或奖励机制?”
这个问题直指合作的核心——如何衡量和分配隐性收益。
市场监管局局长接着提出:“知识产权条款需要进一步明确。协议约定联合研发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这没问题。但‘清源优品’现有的品牌标准、技术规范等无形资产注入项目后,其权属关系和后续使用权限必须清晰界定,要防止潜在的风险。”
司法局局长从法律角度提醒:“退出机制条款比较原则。应细化各种可能情况下的退出路径、资产评估方法和补偿标准,特别是约定如果一方发生重大违约或项目长期亏损无法持续经营时的处理方式,避免日后扯皮。”
讨论越来越深入,甚至有些激烈。每个部门都从自身职责出发,对协议条款提出修改建议或风险提示。李长根认真记录,不时引导大家聚焦关键矛盾,寻求解决方案。
会议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最终,汇总了十余处具体修改意见,主要集中在收益分配的动态调整机制、无形资产的确权保护、以及更清晰的退出安排上。
散会后,李长根带着厚厚的会议纪要和修改意见,来到江辰办公室做详细汇报。
江辰仔细聆听了汇报,重点询问了几个关键争议点的讨论过程。他肯定了下属们的负责和谨慎态度:“长根同志,大家提的意见都很中肯,很有价值。这说明我们的干部是动了脑筋、负了责任的。与合作方谈判,就是要敢于和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涉及长远发展的核心利益。”
他略作沉思,指示道:“这样,你让发改局牵头,根据今天讨论的意见,尽快形成一份正式的修改建议稿,措辞要专业、理由要充分。然后,以县政府名义正式致函示范区管委会,建议在协议正式签署前,双方工作层面再举行一轮磋商,就这些修改点进行最终确认。”
他特别强调:“沟通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要表明我们的出发点是为了让合作基础更牢固、运行更顺畅,是建设性的,而不是故意设置障碍。核心原则必须坚持,但非原则性的表述可以适当灵活。我们的目标,是签下一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互利共赢的优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