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朝《礼制》明文记载:庶民、商贾、杂役人等,只许穿“皮扎”,胆敢僭越衣绸着缎者,按律重责杖刑,流徙边陲!
寻常百姓,脚上只能蹬草鞋、布履,唯有北方苦寒之地的戍卒或经衙门特批的行商,才可穿牛皮靴御寒,但也需凭证在身,随时备查!
“衣绸犯法,穿靴受刑!”
陆沉此刻才真正清晰地明白,为何旁人得知他拜入沈爷门下,眼中会迸发出那般炽热的羡慕,好似自己一步登天!
因为沈爷,是曾经威震龙脊岭的“把头”!
是能与茶马道贵人平起平坐的奇门高人!
有关系,有门路,自己还有本事,如此算来,他本身,就是权势与地位的象征!
巡山队的董霸,得一身县衙赐下的“锦袍吏服”,便算脱离了民籍,成为“吏身”,已是人上之人。
而把头的地位,尤在寻常吏员之上!
这是真正触摸到了特权阶层的门槛。
沈爷赠他这身逾越庶民规制的华服,不仅是体面,更是一种无声的宣告与庇佑。
从今往后,他陆沉行走于世,便顶着沈长鹤亲传弟子的光环,享有这“把头”传人身份带来的,逾越常律的特权!
“陆少爷,快换上吧!”一旁侍立的侍女眉眼含笑,声音清脆,“您生得一副好身架,肩宽腰窄,个高腿长,是天生的衣架子,这身衣裳穿在您身上,定是极好看的!”
她这话倒非全是奉承。
陆沉修习站桩养炼气血,本就拉伸筋骨、淬炼体魄。
加之如今气血充盈,原本因贫寒而瘦弱的身形,如同春雨后的新竹般节节拔高,变得挺拔劲秀。
若非常年进山采药,被风吹日晒染就了一身微黑的肤色,单看这身骨相,任谁见了都要赞一声玉树临风,英气勃发!
陆沉被夸得耳根微热,连连摆手婉拒了侍女服侍更衣的提议。
待她抿嘴笑着退出门外,他才深吸一口气,一件件拿起那华贵的衣物。
丝织的中衣触体温凉,细腻得仿佛第二层皮肤,外罩的绸缎长袍顺滑垂落,勾勒出宽阔的肩线与紧窄的腰身。
玉带环扣,恰到好处地束紧,最后蹬上那双牛皮白底长靴,稳稳立于地上。
铜镜之中,光影流转。
宽肩撑起了袍服的骨架,蜂腰收束出利落的线条,整个人仿佛瞬间拔高了几分,气度陡增!
果然如那侍女所言,这身骨相,便是天生的衣架!
侍女再次推门进来时,眼前顿时一亮,忍不住脱口赞道:“哎呀!陆少爷,这身一穿,当真是俊得晃眼哩!”
陆沉脸上腾地一下更红了,手脚都有些不知往哪放。
他何曾听过这等直白的夸赞?
过去在雨师巷,那个又黑又瘦、形似干瘪萝卜头的小采药郎,谁会昧着良心说他好看?
带着这份新奇又微窘的心情,陆沉被引回书房。
沈爷搁下狼毫,抬眼打量,原本严肃的嘴角瞬间扬起,眼中满是毫不掩饰的满意与赞赏:“好!好!好一副英挺的卖相!”
他连道三声好,捋须笑道:“这点上,倒颇有几分老夫当年的风范!”
他踱步上前,将陆沉从头到脚都看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不合适,才话锋一转:
“六子,你得知道,想在安宁县这潭水里立住脚,出了头,便得吃三碗面!”
沈爷竖起三根手指:
“明日的拜师大宴,这是为师给你的场面,撑住它,你陆沉的名字,才算真正落在这片地界上!”
“这身行头,逾越常制,乃身份所系,这是你的排面,行走在外,便再没有人敢小觑你半分!”
“接下来,就只差这最后一碗情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