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头!
这两个字在陆沉心头激起层层浪涛。
这可是龙脊岭无数采药人、跟山郎用命去搏,用血去换,也未必能企及的位置!
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最高地位。
它代表的,是足以号令一方山林的赫赫威望,是响彻茶马道的金字名头!
唯有那些曾深入险地、采得宝药,如同得山神爷庇佑,福缘深厚,且能压服群雄的行当魁首,才有资格被称一声“把头”!
那位置下,垫着的是龙潭虎穴的凶险,是刀山火海的尸骨,绝非寻常人能坐的上去!
他的师父沈长鹤,就曾是龙脊岭的把头。
关于他的传奇,至今仍在山民口中流传。
曾有茶马道上的贵人遭难,命悬一线,非百年难遇的宝药不能续命。
沈爷孤身入岭,七日七夜不下山,硬是顶着蚀骨瘴毒、群妖环伺的绝境,守到金莲成熟绽放,一举夺下!
此事过后,沈爷之名震动安宁,连茶马道八大家都要赞一声“好手段”!
只是自那之后,沈爷便没有踏足过龙脊岭,再未进山采药……
“莫非,是为了避开那‘灵羊劫’?”
陆沉心中一动,联想到沈爷所授牵羊倌的三条铁律。
那一条“一处地脉,十年不可再入”的铁律,金线莲恐怕就是触发了大劫的“天材”!
“明日拜师,马虎不得。”
沈爷的声音打断了陆沉的思绪。
他依旧埋首于请帖,笔锋沉稳,语气却带着少有的温和。
自打决定正式收徒,沈爷眉宇间那层古板的霜色似乎化开了不少,好像去了心结,脸上常带着的笑意。
“为师让阿大给你备了身新行头,待会儿去试试,拜师敬茶的大喜日子,要穿的体面些。”
“是,师父。”
陆沉恭敬应道。这一声“师父”,叫得沈爷心中舒坦,手下的笔尖都似乎更流畅了几分。
壮汉阿大将陆沉引至厢房。
房中一面打磨得光可鉴人的高大铜镜,映出少年挺拔的身影。
很快,两名侍女捧着一叠衣物走了进来。陆沉伸手触摸那最外层的衣料。
嘶!
指尖传来的触感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入手滑腻如脂,温凉似水,这分明是上好的绸缎!
再看内里,丝织的中衣轻薄柔软,仿佛无物,脚下是一双做工精良、皮质坚韧的牛皮白底靴,腰间还配了一块温润剔透、雕着云纹的玉佩。
陆沉捧着这身行头,心中波澜起伏。
置办这样一身,少说也得百两雪花银!
他想起昔日在雨师巷,隔壁那家将女儿卖给内城富商做通房丫鬟,那女子年节回来时,曾隔着院墙炫耀过内城的各种规矩。
他当时隔着院墙,远远的听过几嘴。
此刻那些模糊的话语再次在自己心中变得清晰起来。
在安宁县穿戴绸缎衣服和靴子,不只是腰包鼓的体现,更能彰显身份地位。
甚至于在整个大乾朝,穿什么,从来不只是冷暖问题,更是身份的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