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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闺蜜坑的傻子#”
“公园管理处的主任说,他们救过落水的女人。
我以为是不慎落水,没想到居然是准儿媳拉着婆婆从小船上跳河里,就想看看老公先救谁。
别的女人都是嘴上说说,她是付诸行动。
万幸公园的水不是很深,儿子及时求救,他们迅速把两个人救了上来。
人上岸之后,儿子像疯了一样打那女人。
主任他们看情况不对,就报了警,才知道事情经过。
女方父母赶过来,也揍了女儿一顿。
女子说自己是听闺蜜的话,才这么干的。
两家人当场就商量退婚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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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
〖这种精神状态,娶回家能睡着嘛?〗
〖闺蜜这玩意这么好用吗,爸妈的话都不听,听闺蜜的……〗
〖有没有这闺蜜还两说呢。〗
〖这种闺蜜就是个背锅的,反正这种时候自己永远冰清玉洁,都是闺蜜出的馊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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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洪武年间。
一个黑脸汉子,满脸不解。
“怎么还退婚啊?”
旁边一个瘦子白了他一眼。
“不退婚,难道还娶回家供着?”
黑脸汉子连忙摆手。
“不不不,我是想说,女子戏害尊长,闺蜜是造意共犯,得被判刑,后世怎么退婚就解决了?”
众人一听,纷纷点头。
但后世的律法,谁也说不清,也就没往下聊,转而琢磨起另一件事。
“不论律法还是伦理,都应该先救母亲,后世男人为啥被这个问题难住?”
在明代,甭管是已经拜堂成亲、入了族谱的正妻,还是已经纳征下定、没正式成婚的准媳妇,只要跟母亲同时落入水中,男子必须先救母亲。
就算妻子离得更近、更好施救、眼看就要没了性命,也得先顾着生母。
这是天理伦常,更是律法规矩。
若是先救了妻子,再回头救母亲,母亲被救上来,还算万幸。
读书人会彻底断了科举仕途,一辈子别想考取功名。
当官的会被直接罢官革职,永不录用。
普通百姓也会被街坊四邻戳脊梁骨,扣上“不孝”的帽子,受尽乡里乡亲的道德指责,在地方上彻底抬不起头。
之所以处罚如此重,还算“万幸”,是因为若母亲没能救上来,那就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官府会从重从严处置。
“不对啊!我咋记得之前天幕说过,后世律法要求先救母亲,咋还有女的拿这事儿胡闹,故意为难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