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单位《协助复核信访事项的函》的复函。”
“中共江城市纪委信访室:”
“贵单位来函收悉。关于函中提及的三年前城西立交桥交通事故一案,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核查。经查,该案当时已由我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依法处理完毕,相关卷宗已根据《公安机关档案工作规定》第XX条第X款,归入‘已办结长期档案’,并于两年前移交至市公安局档案中心统一封存管理。”
念到这里,李卫东停了下来,抬头看了一眼林渊,眼神里透着“果然如此”的意味。这是官场上最常见的“踢皮球”,把事情推给另一个部门。
林渊面无表情,只是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热气。
李卫东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念: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凡涉及刑事、治安案件的原始卷宗,特别是可能包含技术侦查手段、证人隐私信息等内容的材料,属于内部机密文件。跨系统调阅,需经市委政法委及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共同审批,并履行严格的保密交接手续。”
“鉴于贵单位此次协查请求,仅为复核普通信访事项,尚未构成正式立案调查,程序上暂不满足调阅涉密卷宗的条件。为确保档案安全及保护相关人员隐私,我单位暂无法提供该案原始卷宗,敬请贵单位谅解。”
“特此函复。”
落款是“江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盖着一个鲜红的大印。
念完,办公室里一片死寂。
李卫东拿着那张纸,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这份回函,堪称滴水不漏,是机关公文写作的典范。通篇没有一个“不”字,态度谦和,理由充分,引经据典,将拒绝的理由说得冠冕堂皇,让你挑不出半点毛病。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你想看卷宗?可以。先去政法委找书记签字,再去公安局找赵局长签字。但你只是个信访复核,级别不够,所以我们不能给你。我们是按规定办事,请你理解。
这是一个完美的“软钉子”,也是一个无解的死循环。
李卫东偷偷觑着林渊的脸色,心里已经开始为这位年轻领导默哀了。上任第一炮,就这么哑火了,还碰了一鼻子灰,这脸丢大了。以后在纪委,怕是再也抬不起头了。
然而,林渊的反应,再次超出了他的预料。
听完之后,林渊脸上非但没有丝毫的恼怒或沮丧,反而轻轻点了点头,像是听到了一件意料之中的事。
他放下茶杯,从李卫东手里接过那份回函,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目光在那句“暂不满足调阅涉密卷宗的条件”上停留了片刻。
然后,他笑了。
那是一种很轻松的笑,就像一个棋手,看到对手完全按照自己预想的棋路,走出了那一步棋。
他将这份回函小心地对折好,放进了自己那个上了锁的抽屉里,与邓毅那份血泪举报信,并排放在了一起。
“很好。”林渊转过身,看着一脸茫然的李卫东,说出了两个字。
李卫东彻底懵了。
很好?这哪里好了?人家明摆着是在说:你算哪根葱,也配来查我们?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啊!
“林书记,他们……他们这是不给啊!”李卫东忍不住提醒道。
“我知道。”林渊的眼神里,闪烁着一种李卫东完全无法理解的光芒,“我本来,就没指望他们会给。”
“那……那您这是?”
林渊没有回答他,而是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窗外那栋高大肃穆的市公安局大楼方向,目光深邃。
他要的,从来就不是那份卷宗。
他要的,就是这份拒绝本身。
一份普通的、三年前就已定性的交通事故,纪委只是例行复核,公安局却如临大敌,搬出保密法,搬出内部条例,甚至不惜抬出政法委和局长来当挡箭牌。
这正常吗?
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正常!
这份看似天衣无缝的回函,恰恰暴露了他们内心的恐惧和心虚。
它就是第一块铁证。
证明那起车祸的背后,一定藏着见不得光的秘密。
林渊缓缓收回目光,心里已经有了下一步的计划。既然对方不让他从“交通意外”这条路走,那他就换一条路。
一条对方绝对意想不到,也绝对无法拒绝的路。
他转头对李卫-东说道:“李科长,把昨天那个来访的、叫张翠花的农村妇女的联系方式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