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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京城酒楼里卖的不止是膳食,还有那份精致。

比如傅长黎曾带着唐丝丝去吃过饭,上的酒坛子大约双手可握,既能体现客人的豪迈,又能方便倒酒。

但……

桌子上放着酒楼伙计送来的一念娇。

整整一大坛子。

唐丝丝咽了咽口水,估摸着够三个汉子喝了。

“长黎哥哥,这坛子怎么这么大啊。”

傅长黎面上云淡风轻,心里也诧异。早知如此,他就该点一壶才是。

“大概,都这么大。”他回答道。

唐丝丝听明白了,“莫不是长黎哥哥到这边没喝过酒”

“喝过,不过不是在酒楼里。”

“那是在哪”唐丝丝追问。

在哪

在军营里。

年少的傅长黎从军之后吃了许多的苦,堂堂侯府世子,真正的天之骄子,却要和一群粗鲁汗臭的男人们挤在一起。

吃不好,睡不好,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就是脏乱。

有年岁长一些的,瞧见他每日心事重重,会好心的将带来的自酿酒水倒给他。

但傅长黎不会要,甚至嫌弃很的。

酒水浑浊发绿,还偶有米粒飘在里面,瞧着更让人难受了。

那人也没强迫,只笑哈哈的说,什么时候想喝再找他。不过要尽快,因为他只偷偷带了一个酒囊。

那时候参军才不过十日而已,夜里睡不着的傅长黎辗转反则,孤独无助感像是月光漫出来的一张大网,紧紧的将他兜住。

后来大家混熟了,军中的汉子夜里无聊,便笑嘻嘻的说着荤话。

傅长黎从不参与这些,更是融入不进去,身体心理都觉得厌恶,夜里更睡不着。

还不到十八岁的少年,扛着重振侯府的压力,若是成了,那侯府保住。若是不成……

如赵樱兰所说,战场上刀剑无言,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那汉子大抵是看傅长黎顺眼,又凑过来和他说话。

“我家里也有个孩子,同你年岁差不多,哎,孩子,后悔来参军吗”

不少人都受不住拉练的苦,哭喊着要回家。但登记入册后不能走,走了就是逃兵,不止自己受处罚,家人也要受连累。

傅长黎更不可能走,他摇头说不后悔。

那人和他说了许多,最后走的时候将那只剩个底儿的酒水囊留在那。

夜里,傅长黎再次无法入睡。心口烦闷的厉害,无处诉说。

他爬起来,用自己干净的帕子将酒水囊口擦拭了一遍又一遍,仰头悬空,张嘴接酒。

农家自酿的酒水味道浓烈,入口辣的少年满脸涨红。

他只喝了一口,片刻后,就倒在床上醉晕了过去。

靠着那点酒水,撑过了无法入睡的夜。

所以傅长黎才说自己喝过,他看着大坛子,有些无奈。

“罢了,喝不完的带回去。”

“啊,我想到了,长黎哥哥,你不可以喝酒的。”唐丝丝忽地插话,紧张兮兮的道:“一般的疗伤药都会忌酒,否则伤口好的慢呢。”

“无碍。”傅长黎不甚在意。

唐丝丝柳眉蹙着,认认真真的道:“怎么能无碍呢,好的快就不会痛,而且早点抹膏药就不会留疤的。”

她的长黎哥哥,可谓京城美男子,也应当怕留疤吧

见傅长黎伸手去开坛口,唐丝丝起身,两只手压在傅长黎的手上。

少女的肌肤莹白若玉,两只手加在一起才堪堪覆盖住傅长黎的大掌。

傅长黎低头,瞧见自己小麦色的手像是盛着白玉的绸缎盒子。

“别喝了。”唐丝丝嗔怒,“反正如果你喝的话,那我也要喝的。”

怎么这般不顾忌自己身体,讨厌。

片刻之后,傅长黎先收回手擡起示意,自己不会再开了。

“这才对,长黎哥哥,我们一起喝酸果汤。”

唐丝丝边倒酸果汤边嘀咕:“我还没喝过这东西呢,我们一人一半。”

呈现一种透明褐色的液体,有种果子的香气,夹杂着酸甜的味道。

唐丝丝喝了一小口,眼睛发亮:“好喝!”

酸酸甜甜,有点像是山楂水,但比其更香。唐丝丝连着喝了好几口,一碗酸果汤要见底,傅长黎拿过公筷给她夹菜。

席间,傅长黎没怎么说话,倒是唐丝丝一直念个不停。分开太久了,她有好多事想和他说。

等快吃完了,唐丝丝才恍然大悟似的捂住嘴。

糟糕,侯府规矩甚多,其中一条就是食不言寝不语。那她岂不是犯了大忌长黎哥哥又要冷声训斥她了。

捧着刚上的甜点,唐丝丝每吃一口都要偷觑傅长黎,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傅长黎忍不住勾唇笑。

还以为她长大了。

心底那点因为错过她成长而产生的遗憾,冲淡了不少。

……

傅长黎太忙了,自打那天吃完饭后,唐丝丝连着几日都没见到人,他也不曾回来住。

唐丝丝问福海,福海也不知道。因着福海一直留在唐大勇房里,帮忙照料,自然不知傅长黎的动向。

“现在世子当了官职,应该是有什么事情吧。”

唐丝丝想起来了,那天傅长黎给她解释过,说什么什么内奸,那日的事情也是设局为了抓人。

应该还没解决吧,她想。

其实唐丝丝也挺忙的,福海不让她进屋送药和给士兵包扎,所以她就坐在院子里帮忙熬药。

除了她之外,还来了几个大夫,都是眼熟之人。

“那日误会你了,”有个年轻的男人和唐丝丝道歉,“阿炎不止手臂骨折,后腰处还插了马车的断木,幸好姑娘提了一嘴,才及时处理,否则天黑流血也瞧不见,还不知阿炎会怎么样。”

阿炎就是马车翻车后,倒在地上的青年。

说话是他的的好友,叫刘义,他和那位老大夫被分到这里帮忙,其余的则是进军营了。

刘义连声感谢,唐丝丝笑眯眯:“不用谢。”

刘义有点不大好意思,就主动提出帮忙熬药。“这么多药锅,姑娘一个人照顾不过来吧,正好我现在无事,同你一起。”

有人帮忙自然好,俩人还都是大夫,顺道交流了下心得。

刘义越听越心惊,尤其是当唐丝丝对于药材侃侃而谈,能准确说出特征以及药效时候,刘义震惊的合不拢嘴。

刘义自问从医多年算得上刻苦,才堪堪敢说自己是个大夫而已。但眼前的姑娘不过十五六的模样,怎么觉得她更胜一筹

“姑娘师出名门吧”

刘义忍不住问了。

唐丝丝歪了歪头认真思考,想到她的师父应当是高大夫,高大夫又是侯府的府医,应该算名门吧

所以唐丝丝点头。

刘义这边松了口气。

好好,看来并不是天赋使然,只是人家命好,从小就有名师教导。

因为同样的爱好,俩人关系拉近不少,还约了第二日去寻药材。

红梅自然要跟着,还不忘提醒唐丝丝戴好面纱。唐丝丝不以为意:“我们去城外近一些的地方,打听了,那里有药材生长,而且附近无人的。”

红梅瞥了一眼刘义,这人年岁约十八九,总是笑吟吟的,瞧着挺好相处。不过红梅没忘记那位世子交代的,要保护好唐丝丝,于是红梅有意无意的隔开刘义,不想让他和唐丝丝接触。

但架不住俩人都是大夫,每当找到一株药材的时候,唐丝丝都十分激动,刘义也凑过来,俩人七嘴八舌的讨论。

“晋城这地方土地堿性大,生长的药材也是独一无二,京城里见不到的。”

唐丝丝很高兴:“不错嘛。”

见识了许多只在书上见过的草药,唐丝丝开始忙碌起来,彻底将傅长黎抛之脑后。

她得采药,处理药材,再晾晒,打算等回京时候带回去。种肯定是不成了,只能带成品。

除此之外,唐丝丝还会帮士兵们看诊,她喜欢行医治病,因此日子过的充足。

另一边,几日未归家的傅长黎面带疲倦的从一间暗房里走出来。

身后,永安侯和吴大将军也出来,感叹道:“总算是问出来了。”

奸细咬出了几个人,虽然官职不高,但确实能详细知道粮草信息。

永安侯松了口气,“眼看着再有十多日就要下雪,蛮族安分,我们清理内部,等明年开春就不怕了。”

吴大将军也笑吟吟的,夸赞道:“你养了个好儿子啊。”

这件事多亏了有傅长黎在,虽过程艰苦,但结果是好的。俩人心满意足,唯有傅长黎,总觉得哪里不对。

如他们所说,他们是被胁迫

可几个小官就能胁迫他们

他将疑惑告知吴大将军和永安侯,俩人沉默片刻。永安侯拍了拍儿子的肩膀,道:

“民斗不过官,长黎,你出生就站在高处,体验不到底层的辛苦,自然不知晓一点点小威胁,他们就会心惊胆战,头破血流。”

……

“流血了。”

有个士兵身上的烧伤还没好,后脑勺开始冒血水。

几个大夫过来一看,才发现他头发被火燎掉一块,头皮被烫出大泡,里面全是脓血。

有人提议将脓包剪开,挤出来就好了。

也有人提议顺其自然。

但现在问题是,士兵已经很痛苦了,疼的他脑仁刺痛。

门口处,唐丝丝听见他们所说,斟酌片刻后还是走了进来。

“我有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