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卫国。
我因过失杀人被判入狱七年。
可我不认。
我已经在看守所里待了整整两个月了。
律师跟我说,如果二审维持原判,那我只能提起申诉,但是重新审判的几率十分渺茫。
“所以……卫哥,我们时间很紧张。”周律师看向我,随即将录音笔放在桌子上。
他算是我的一个老弟,前几年在酒局上认识的,随便寒暄了几句,才发现他是这一片儿挺有名的律师。
那时候我留了他的电话,可我没想到会因为这种事而用上他。
“周啊……”我抬头望向他,“你说这个判决是不是在扯犊子……?”
“判决是要讲证据的。”他将录音笔往我面前挪了挪,“卫哥,你也知道,现在所有的证据都证明你的攻击手段过于残暴,但法官充分理解你的情况,所以把「故意杀人」改为「防卫过当」。”
“这他妈叫理解……?”我情绪略微有些激动,“我都已经说了八百回了……因为啥还判我「杀人」呢?这狗篮子……”
“卫哥,现在你和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将记录在录音笔中,甚至有可能成为日后的开庭时我的辩护材料,还是希望你不要继续说脏话了。”
“操……”我低下头,迟疑了半天说道,“所以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们因为啥要给我判「防卫过当」呢?我不是说了那个人是拍花子的?到底是啥地方没整清楚?”
“哥,别激动。”周律师点点头,“你的笔录我都是申请法院阅卷看到的,所以我希望你给我详细讲述一遍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以便我从司法角度做出判断。”
“就这点事,翻来覆去的倒腾……”我无奈地叹了口气,“那天我看到有人在扒拉我姑娘上车,我就冲上去把我姑娘拽了回来,然后抄起棒子朝那个逼玩意一顿抡,给他放倒了。”
“等一下。”周律师又拿出一本笔记本,翻开之后开始记录着什么,“哥,法医鉴定报告显示,你至少冲着那个人的头颅击打了八次以上,能告诉我你这么做的原因吗?”
我看向小周,忽然发现他有些陌生。
我认识的人似乎都是这样,在酒局上是一副面孔,在工作之中是一副面孔。
可我烂泥扶不上墙,似乎在哪里都只有一副面孔。
“这他妈能有啥原因……”我握紧拳头,“小周,我不知道那面包车上是不是还有同伙,要给我围了咋整?为了避免一次性和一群人干仗,我就只能先把眼前人干到动不了。”
“可是卫哥……”周律师听后叹了口气,“从客观角度来说,你的身材比死者要强壮得多并且还持有武器,理论上你第一击就可以阻止对方的行动,如果那人仍在试图伤害孩子或反抗,你的连续击打可能属于正当防卫;但如果对方已失去反抗能力,后续攻击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从法官的角度来说,这样判决没啥问题。”
“净瞎他妈扯……”我感觉这些人都不能明辨是非,“小周,我没有杀过人,上哪知道需要几次攻击才能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你这不跟我玩马后炮呢?”
周律师听后并没有着急发言,只是继续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
我再次叹了口气:“周啊,你当爹了吗?如果看到有人当街拉你姑娘上车,你不上火吗?我姑娘才他妈五岁啊。”
“我没有办法在工作的时候用私人感情回答雇主的问题。”周律师看了一眼录音笔说道,“卫哥,现在这个案子有几个疑点,也是我这次需要和你核对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