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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枪声响起,那只老虎崽子“嗖”的一下就没影了。
速度快得让人根本反应不过来!
按理说,猎狗对枪声应该很敏感。
老朱一开枪,猎狗应该兴奋才对。
然而,枪响之后,朱爷发现自家的三只猎狗一动不动,连抬头看一眼的动作都没有。
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感觉大事不妙!
凑近一看,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三只猎狗,全死了!
而在它们不远处,那只梅花鹿也躺在地上。
梅花鹿的致命伤在脖子右侧,主动脉被什么东西划开了,鹿血喷出好几米远。
三只猎狗,两只喉咙被咬穿,一只肚子被撕开,肠子流了一地。
“当时我家那三条猎狗,虽说都是新狗,但品种好,两只青狗,一只野串儿,而且都是硬狗!”
“本来打算卖掉两只,自家留一只,谁能想到会出这种事...”
朱爷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边说边摇头。
脸上闪过一丝黯然。
“几分钟就咬死三只猎狗,感觉那玩意比熊霸还凶啊!”
听完朱爷的话,王大春忍不住感叹道。
青龙它们的水平,跟着夏东青上山打猎这么多次,他是知道的。
可能比不上周国民的狗帮,但在这一带,那也是顶尖的。也就少数几条老猎狗能稳稳压它们一头!
可这种级别的猎狗,在老虎崽子面前,就跟老鼠碰到猫似的,分分钟就被咬死了。
要不是今天说这话的是朱爷,打死他都不信!
熊霸厉害,那是应该的。
那玩意1400斤,压都能压死猎狗。
可这老虎崽子,连皮带毛也就六七十斤,还不如小白龙。
就这体型,连杀三只硬狗,还顺手带走一只梅花鹿。
说实话,王大春想不通它是怎么做到的。
怪不得叫老虎崽子呢!
太猛了!
夏东青:“朱爷,你们后来去报仇了吗?”
“当然去了,但都没成功。”
“那畜生速度快得吓人,耳朵还特别灵。”
“不能带猎狗,又不肯踩套子,实在拿它没办法。”
看得出来,直到今天,朱爷还是有些耿耿于怀。
一听这话,夏东青皱起了眉头。他现在的情况,其实不比当年的朱爷好多少。
他有枪有狗,朱爷家当年也有。
要说有什么优势,那就是56式半自动步枪比当年的老式猎枪射程更远,还能连发。
但光凭这一点,恐怕还不足以让他拿下猞猁。
打过徒手猎的人都知道,最怕遇到耳朵灵敏的猎物。
嗅觉灵敏还能靠风向掩盖气味。
可耳朵好,那是真没辙。尤其是秋冬两季,秋天树叶多,冬天积雪厚。
人又不是猫,脚底没有肉垫,走路不可能没声音。
一脚踩下去,嘎吱嘎吱响。
别说猞猁了,耳朵稍微好点的人都能听见。
这还打什么徒手猎!
看夏东青那表情,朱爷当然知道他在纠结什么。
但他还是摇摇头,无奈道:“反正我只见过别人用下套或者下药的方法抓到过猞猁。”
“其他方法还真没见过成功的。”
顿了顿,不等几人露出失望的表情,又补充道:“不过……”
“朱爷,不过什么?”王大春一脸期待。
“我也不确定消息是真是假。”
“几年前听人说,后山那位好像有办法抓到猞猁。”
“据说有人看见他在城里卖猞猁皮,皮子没变色,也没有套子的勒痕,不知道是怎么弄死的。”
后山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