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王令是第三天午后到的。
比沈青的消息整整晚了三天——三天,在太平时候不算什么,在打仗的时候是一条命和另一条命之间的距离。
送令的人是一个驿卒,骑的马已经跑废了大半,进城的时候那匹马打着响鼻,前腿发软,每一步都像是在用最后一口气撑着不倒下去。驿卒也好不到哪里去,浑身是泥,脸上灰蒙蒙的,嘴唇干裂得起了白皮,眼眶凹进去一截,是几天没有好好吃过饭、也没有好好睡过觉的样子。他从马上下来的时候,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旁边的衙役扶了一把,他推开,说不用扶,自己站住了,从腰间的皮囊里掏出一封用黄绢封口的文书,双手递了上去。
文书是登州知府衙门先接的。吴之屏在后堂接了文书,看了一遍,脸色变了——不是大变,是那种在官场上混了多年的人才有的变法: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嘴角往下沉了一分,然后立刻恢复原样,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把文书合上,吩咐书吏:请陆通判。
陆晏到知府后堂的时候,吴之屏已经在椅子里坐好了,面前那碗西湖龙井换成了一碗白水——大概是来不及泡茶,或者不想泡了。
“含章兄,“吴之屏站起来,没有笑,这是几年来陆晏第一次看到他不笑,“出大事了。“
他把那封黄绢文书递过来。
陆晏接了,展开,从头看到尾。
文书的措辞是急切的,用了“飞谕“二字,这两个字在大明的公文体系里意味着最高等级的紧急——比“急递“高一级,比“加急“高两级,只有边疆大战、京畿有警、或者皇帝本人有旨的时候才用。文书的内容不长,但每一句话都压着分量:
“后金大军入寇京畿,蓟镇失守,京师戒严。着各路兵马即日起程勤王,不得迁延。登莱各镇,凡有兵者速发,违者以逗留罪论。“
最后一句的“逗留罪论“四个字,陆晏看了两遍。
逗留,在军法里是重罪——大敌当前,奉旨不动,与临阵脱逃同论。轻的革职查办,重的斩首示众。
他把文书合上,递还给吴之屏,说道:
“府台大人打算怎么安排?“
吴之屏把文书接回去,搁在桌上,两手压在文书上面,像是在压着一样随时会飞走的东西。他想了想,开口的时候声音比平时低了半分:
“登州卫那边,本府已经让人去传话了,让指挥使点兵。卫所兵是正规编制,该去是他们先去。“他停了一下,“含章兄这边——“
“下官也去。“陆晏说道。
吴之屏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意外——他大概料到陆晏会这么说——是一种类似于“确认“的东西:确认了一个判断,然后在心里把某些东西归了位。
“含章兄手里有多少人能用?“吴之屏问道。
“亲兵一百五十名,“陆晏说道,“另有燧发枪手三十名,配火药弹丸,按十日用量备。“
“一百五十人,“吴之屏把这个数字在嘴里过了一遍,大概是在心里和登州卫那边能凑出来的人数做了一个加法,“登州卫那边,指挥使说了,能出的兵约八百,多了没有——一多半是老弱,真正能上阵的不足五百。“
“加在一起,不到七百。“
“是,“吴之屏把白水端起来喝了一口,放下,“不到七百人,从登州到京城一千多里,走过去是半个月。含章兄觉得,这七百人到了京城,能做什么?“
这句话不是在问能不能打赢。吴之屏是文官,不懂打仗,但他懂一件事——七百人扔进一个十几万人的战场里,连水花都溅不起来。他问的不是“能做什么“,问的是“去了之后怎么全身而退“。
“做该做的事,“陆晏说道,“朝廷的令到了,去是本分。至于到了之后怎么打——“他停了一下,“到了再说。“
吴之屏听了这话,没有追问。他这个人有一个好处——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不该问的事,他从来不碰,碰了就是惹事,不碰就是太平。
“那就这样定了,“吴之屏站起来,从桌上拿起那封文书,递给身边的书吏,“去照例拟回文,拟好了我签,今天发出去。“
书吏接了文书走了。
吴之屏转向陆晏,声音又低了一些,像是在说一件只能在两个人之间说的事:“含章兄,你带兵走了之后,登州这边——“
“登州这边的公务,下官已经交代了,“陆晏说道,“通判衙署的日常由书吏代理,紧要事务报府台大人定夺,长山岛那边的防务另有安排,不劳府台大人挂心。“
“好,“吴之屏点了点头,伸出手来,拍了拍陆晏的手臂,那个动作不像是上官对下属的那种拍法,倒像是一个同僚在另一个同僚出远门之前的一种说不出口的关切,“含章兄,一路平安。“
“多谢府台。“
陆晏出了知府衙门,在街上走了一小段路,转进一条巷子,巷子里没有人,他停了一下,把刚才在后堂里那种“端着“的状态放下来,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呼出去。
呼出去的那口气在冬天的空气里凝成了一团白雾,白雾散开了,什么都没有了。
勤王令到了。
他等了三天的东西,到了。
三天前沈青送来消息的那个早晨,他在吃馒头,馒头咬了一口就放下了。这三天里,他做了所有该做的准备——赵长缨挑了人、名册交了、弹药备了、干粮装了、崔氏和承乾送走了、沈青留下来的部署交代了、范福的任务分了。
所有的准备,都是在这封勤王令到达之前做的。
三天。
三天的时间差,换来的是:别人今天才开始慌的事情,他已经准备好了。
他从巷子里走出来,回了衙署,到书房,把门关上。
赵长缨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他大概是收到范福的传话来的——范福这个人,消息灵得很,知府衙门那边有什么风吹草动,他的人半柱香之内就能传回来。赵长缨进书房的时候大概已经知道了大概,但他不说,等陆晏来了再确认。
“令到了,“陆晏说道,在案几后面坐下,“今天走。“
“今天?“赵长缨的眉毛抬了一下,“不是说令到了当天就走?“
“是当天。现在是午后,出发的话,天黑之前能走三十里,“陆晏说道,“不等明天。明天一早登州卫那边也要出发,官道上就挤了,和他们混在一起走,速度会被拖慢。我们先走一步,拉开距离。“
赵长缨点了点头,没有多说,转身就要往外走。
“等等,“陆晏叫住他。
赵长缨停在门口,回过头。
“人都集合了?“
“集合了,“赵长缨说道,“范福来传话的时候我就让人去吹哨了,现在应该都在院子里候着。“
“干粮带够了?“
“带了十二日份,比你说的多了两天的量,我怕路上出岔子。“
“药材呢?“
“金创药六斤,止血散四斤,白布绷带三十匹,“赵长缨把这几个数字报得利落,显然已经核过不止一遍了,“还有两坛子烧酒,不是喝的,是消毒用的。“
“烧酒消毒是我教你的?“
“是范福说的,“赵长缨咧了一下嘴,算是笑了,“他说少爷以前在……在别的地方干活的时候,伤口都是先拿烈酒洗一遍再上药的,比不洗的好得快。“
陆晏听了这话,心里动了一下——范福不可能知道“别的地方“是指什么,但他记住了这个细节,并且传给了赵长缨。这就是范福这个人:他不懂的事情,他不问,但他记得住,记住了就照着做,照着做的时候不打折扣。
“走吧,“陆晏站起来,把案几上最后一份没有批完的公文合上,压在砚台底下——这份公文他回来再批,如果回得来的话,“出去集合。“
院子里,一百五十个人已经站好了。
不是整齐的军阵——陆晏的亲兵没有按卫所军那一套操练,他们的站法是赵长缨带出来的,每十个人一什,什长站前面,其余的人站后面,什和什之间留一步宽的间距,看上去不如卫所军那么板正,但每个人的位置是确定的,谁站哪里、左边是谁、右边是谁,不用想,站过去就对了。
三十个燧发枪手站在最右边那一列,每人肩上挎着一只长条形的布囊,布囊里装的是燧发枪,用油布裹了两层,外面又缠了一道麻绳,防潮、防碰、防摔。腰上别着火药罐和弹丸袋,走路的时候会叮叮当当地响。
其余的一百二十人是刀盾手和长矛手混编的,刀盾手在前,长矛手在后,这种编法是陆晏从戚继光的鸳鸯阵里简化出来的——不是正儿八经的鸳鸯阵,那个阵法需要十二个人一伍、各司其职,他手里没有那么多练过阵法的兵,只能取其大意:盾在前面挡,矛在后面刺,枪在侧面放,三层配合,比各打各的强。
陆晏从书房出来,站在廊下,扫了一眼院子里的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