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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食色性也”常被简化为“好色好食是人的本性”,有时甚至成为放纵欲望的口实。也有人误以为这是孔子的名言。事实上,这句话出自战国时期的告子,由孟子记载并加以回应。要准确理解其意涵,不能脱离当时的哲学语境。本文将首先梳理其文本出处与语义,继而分析告孟之辩的核心分歧,最后从儒家修养论与现代视角出发,探讨这一古老命题的当代意义。
二、文本溯源与语义辨析
(一)出处
“食色,性也”见于《孟子·告子上》: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这是告子在与孟子辩论人性问题时抛出的第一个核心观点。他认为,人的天性包含饮食和两性需求,就像口之于味、目之于色一样自然。而仁是内在的,义是外在的——后者与“食色性也”并非同一论题,但共同构成了告子的人性观。
(二)字义
·食:饮食、生存所需。在先秦语境中,“食”不仅指填饱肚子,也涵盖对美味的追求。
·色:此处指情欲、性欲,亦可泛指对美色、美感的向往。《孟子》中另有“好色”一词,指喜欢美丽的女子。
·性:天性、本能,是与生俱来的属性,非后天习得。
因此,“食色,性也”直译为:饮食与情欲,是人的天性。
(三)与孔子之言的区别
孔子在《礼记·礼运》中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意思是:吃喝与性欲,是人的最大欲望所在。两者含义极为接近,都承认欲望的天然性与强大力量。区别在于:孔子是从礼乐制度的背景出发,指出这些欲望需要被规范;告子则是从人性本体出发,试图将欲望直接定义为“性”的全部或主要内容。这也正是孟子所不赞同的地方。
三、告孟之辩:自然主义与道德主义的分野
(一)告子的“生之谓性”
告子的人性论可以概括为“生之谓性”——凡人生来所具有的、自然流露的功能和倾向,都属于性。他用一个比喻说明:“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在他看来,人性本身无所谓善恶,就像水没有固定的流向,善恶完全是后天环境和引导的结果。而“食色”正是这种人性的典型表现。
(二)孟子的反驳
孟子不同意将人性等同于自然欲望。他承认人确实有食色的需求,但认为那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在《孟子·尽心下》中,孟子说: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
这段话非常关键。孟子承认感官欲望是“性也”——是天性的一部分,但他立刻补充“有命焉”,即这些欲望能否满足取决于外在的命遇,不能强求;因此君子不把这些称为真正的“性”。在孟子看来,真正的人性是“仁义礼智”这些道德端绪,即“四端之心”——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这些才是人异于禽兽的根本所在。
(三)分歧的实质
告子与孟子的分歧并非一方否定食色的天然性,另一方完全禁欲。他们都承认食色是人的本能。区别在于:告子把“性”的内涵限定在自然欲望层面,从而得出“性无善恶”的结论;孟子则把“性”提升到道德本质的层面,认为食色虽然属于人,却不足以定义“人之为人”。用今天的术语说,告子持一种自然主义的人性观,孟子则持道德形上学的人性观。
四、儒家的平衡:发乎情,止乎礼
尽管孟子不把食色视为“大性”,但他并非禁欲主义者。儒家的一贯立场是:承认欲望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但必须以礼义来节制。
(一)欲望的合理性
《礼记·礼运》指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儒家认为,欲望是人心最强烈的冲动,不可能也不应该被消灭。好的政治恰恰要满足人民的基本欲望——孟子讲“制民之产”,使百姓“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正是为了让食色之性有正常的出口。
(二)以礼义节制
同时,儒家坚决反对纵欲。孔子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对“色”的警戒贯穿一生。孟子则提出“养心莫善于寡欲”,认为减少欲望才能保存本心。《中庸》开篇即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欲望可以发,但要“中节”,即符合礼义的节度。
(三)礼源于情,又化情
荀子虽然主张“性恶”,但对食色的认识与告子相近:“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他认为如果顺着这些欲望而不加节制,必然导致争夺和混乱,因此圣人制礼义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有趣的是,礼恰恰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欲望——让每个人在等级秩序中得到适度满足,而非彻底压制。
五、现代视角:从本能到自觉
进入现代社会,“食色性也”获得了新的解读维度。
(一)生物学的印证
现代生物学和心理学高度支持“食色是本能”这一判断。生存与繁衍是进化的两大核心驱动力,饮食满足个体生存,性欲保障基因传递。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也将生理需求置于最底层,认为它们是最优先、最强大的动机。从这个角度看,告子的直觉与现代科学并无冲突。
(二)消费社会的扭曲
问题在于,当代消费主义将“食”与“色”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美食博主、外卖平台、网红餐厅将“食”变成永不停歇的刺激;色情内容、软色情广告、整容文化则将“色”商品化、符号化。技术使得欲望可以即时满足,却常常带来更大的空虚。此时重读“食色性也”,其警示意义浮现出来:承认它是天性,不等于要无限满足它;恰恰因为它是本能,才更容易过度。
(三)道德自觉的回归
现代社会尊重个人选择,不再提倡禁欲主义,但健康的个人与社会仍然需要内在的节制。这种节制不应来自外在强制,而应来自自觉——即认识到过度追求食色会损害健康、破坏关系、耗散精神。从儒家的视角看,君子不是没有欲望的人,而是能够“不谓性也”——不把满足食色当作人生的终极目标,而是将其安放在恰当的位置,将精力投向更有价值的追求:知识、德行、创造与爱。
六、结论
“食色,性也”是一个看似朴素却蕴含深意的命题。它如实指出了人的生物性基础,否定虚伪的道德绝对主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应当被欲望驱使。从告子的自然主义,到孟子的道德提升,再到荀子的礼义转化,儒家智慧的核心在于:承认自然,但不停留于自然;满足欲望,但不放纵欲望。真正的修养不是消灭食色之性,而是“发乎情,止乎礼”,在满足本能的同时保持人格的尊严与自律。
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理解“食色性也”的完整意涵,有助于在欲望的洪流中保持清醒:既不为食欲与情欲而羞耻,也不被它们所奴役。饮食可以讲究,但不必饕餮;情爱可以美好,但须有边界。人之为人,正在于能够超越“食色”这一生物性底线,去追求那些虽然不“性也”、却更值得过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