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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指着满桌硬菜,对已经看傻的叔叔和路鸣泽扬了扬下巴:“大家一起吃,我请客。”
叔叔路谷城看着那只比他巴掌还大的龙虾,笑得眼角堆满了皱纹,第一时间倒戈,连声夸赞诺诺“懂事、大方”。
路鸣泽更是狼吞虎咽,一边撕着龙虾腿,一边掏出手机在QQ同学群里疯狂炫耀:“我哥带回来的嫂子简直是行走的财神爷!天天请我们吃大餐!”
婶婶看着被美食迅速收买的丈夫和儿子,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只能愤愤地夹了一大块鲍鱼,化悲愤为食欲。
夜晚,路明非在阳台上用吹风机帮诺诺吹着半干的头发。
暖风嗡嗡作响,混着远处街市的喧嚣。
诺诺的发丝穿过他的指间,带着洗发水的清香。
“我是不是很给你添麻烦?”诺诺忽然轻声问,声音被风声吹得有些飘忽。
路明非关掉吹风机,用干毛巾继续轻轻擦拭着她的发梢,笑着摇头。
“不麻烦。说真的,这是我这辈子……待过最热闹的家。”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
第二天下午,邻居王大妈来串门,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看杂志的诺诺。
顿时惊为天人,拉着婶婶小声问:“哎哟,老路家的,这是谁家姑娘啊?长得跟电影明星似的!”
婶婶正在擦桌子,闻言立刻挺直了腰杆,那股子虚荣心像气球一样膨胀起来。
她把抹布往肩上一搭,用一种漫不经心却又声如洪钟的音量说道:“害!那是我们家明非在美国谈的女朋友!
从国外放寒假回来,非要来家里住几天,赶都赶不走!”
王大妈的下巴差点掉地上,看路明非的眼神瞬间变了。
诺诺听了也挺高兴,为了将“路明非的女朋友”的名分在婶婶心里彻底坐实,诺诺提议带婶婶去市中心最大的商场买几件过年的新衣服。
商场里,婶婶在一件紫貂绒大衣前流连忘返,手指小心翼翼地拂过那顺滑的毛料,但在看到那五位数的价格标签后,又恋恋不舍地缩回了手。
诺诺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什么也没说,直接对导购小姐说:“这件,还有那边那件羊绒的,包起来。”
她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纯黑色的卡片递过去。
那位起初还有些爱答不理的柜姐在看到黑卡的一瞬间,瞳孔微微收缩,立刻换上最恭敬的笑容,双手接过卡片,连声音都甜了八度。
这种态度上的剧变,让婶婶彻底相信了诺诺的富家女身份,同时看向路明非的眼神也变得复杂起来,这小子,不仅自己出息了,还真能傍上这种级别的富婆?
回家的路上,抄近道穿过一条小巷时,迎面撞上几个染着黄毛、嘴里叼着烟的街溜子。
为首的混混看到诺诺,眼睛一亮,吹了声轻佻的口哨。
婶婶下意识地想把诺诺往身后拉。
然而下一秒,诺诺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眼底凝着冷光,仿佛换了个人。
她甚至没等对方把话说完,便迈出一步,动作快得像一道残影,穿着马丁靴的脚干脆利落地一脚踹在为首那混混的小腹上。
那人像只断了线的风筝,弓着身子倒飞出去,撞在墙上,疼得半天没爬起来。
剩下几个同伙当场吓傻,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诺诺收回脚,拍了拍手,又变回那个慵懒漂亮的红发女孩,挽住已经目瞪口呆的婶婶的胳膊,笑道:“阿姨,我们回家吧。”
婶婶僵硬地点了点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未来的侄儿媳妇,虽然漂亮又有钱,但好像……不太好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