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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他索性撕破脸,先毙了苏俊毅再说。
秃顶男子心里门儿清:这两人,八成就是苏俊毅重金请来的贴身保镖。
只要苏俊毅倒下,他们再厉害也只剩徒劳悲鸣。
到那时,仇就算报了一半。
“苏俊毅,本想让你多喘几口气,可你这两个保镖滑得像油鳅,不留神就钻没影儿了——抱歉,只能送你上路了!”
念头一落,他立刻将瞄准镜向西偏移数度。
凭着方才记忆里苏俊毅最后现身的位置,他屏息凝神,一寸寸扫视楼群阴影。
可无论怎么盯、怎么搜,视野里始终空空如也。
“怪了……难不成那小子真溜去西边了?”他心头一紧。
若真是这样,自己亲手扣扳机的机会,恐怕就彻底泡汤了。
好在西边楼顶还埋伏着同伙,倒也不至于让猎物脱钩。
想到这儿,他立马压低嗓音,通过耳麦朝那边吼道:
“刀疤!快看看目标是不是奔你那儿去了——看见就立刻解决,别拖泥带水!”
“目标往我这边来了?”
刀疤一听,心跳骤然加快。
虽说同为受雇出手的枪手,但亲手击毙目标,酬金直接翻倍。
这笔横财本该归老大所有,刀疤原本连念头都不敢起。
谁知秃顶男子竟把机会生生错失。
“哈,秃头啊秃头,给脸不要脸,这五百万,老子笑纳了!”
他在心底狠狠啐了一口,旋即利落地架起长枪。
他手里这把狙击步枪,名叫巴姆雷特。
对职业枪手而言,枪就是命,是延伸出去的手臂与眼睛。
所以稍有资历的杀手,都会砸重金淘一把趁手利器。
刀疤这把巴姆雷特,不仅性能拔尖,卖相更是张扬夺目。
他掏了九十九万华币,在枪身通体镀了金箔,枪托嵌满碎钻与玛瑙。
阳光一照,整把枪流光溢彩,贵气逼人。
不止外表亮眼,他还专程请高手改装过。
普通巴姆雷特在五百米内,弹着点散布约六厘米;
而他这把,经调校后,一千六百米外仍能指哪打哪,几乎弹无虚发。
枪管特意加长,弹道更稳、初速更高。
寻常狙击步枪有效射程不过两三公里,他这把却能稳稳覆盖五千米。
眼下苏俊毅离得近,远射程用不上——但射程越远,意味着子弹动能越足。
一旦被这把枪近距离咬住,冲击力足以把人炸得支离破碎,跟挨了一记微型榴弹差不多。
一想到待会儿苏俊毅会在自己枪口下轰然解体,刀疤嘴角便悄然勾起一抹阴冷笑意。
“连老大都啃不动的硬骨头,倒让我一口吞下……这次收工之后,组长之位,怕是要换个坐法了。”
他美滋滋地浮想片刻,随即重新凑近瞄准镜,开始搜寻。
可来回扫视数遍,镜中依旧不见苏俊毅半片衣角。
“不对劲啊……老大不是说人往西边跑了?怎么连根毛都没见着?”
翻来覆去找不出人影,他只好按下通话键,声音里带着几分焦躁:
“老大,人没过来!真没来!”
话音未落,耳麦里立刻炸开一声厉喝:
“废物!饭桶!再给我睁大眼睛找——掘地三尺也得给我翻出来!”
刀疤被吼得一缩脖子,心里委屈,嘴上却不敢顶半句。
只得咬牙又一遍扫视屋顶、窗台、天线架、通风口……连墙缝都恨不得盯穿,结果仍是两手空空。
听他再次确认无人,秃顶男子眉心拧成了疙瘩。
他不信刀疤敢骗自己,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苏俊毅压根没往西去,而是掉头朝自己这边猛扑而来!
念头刚起,他立刻调转瞄准镜俯瞰下方。
只见黑豹一人孤零零立在原地,苏俊毅却踪迹全无。
这一幕,像根冰锥直扎进他脊椎。
他是在血火里滚过无数趟的老手,对杀机的嗅觉比野兽还准。
一股强烈的不安,毫无征兆地窜上心头。
他二话不说,果断放弃对黑豹的锁定,翻身便往掩体后撤。
他此刻蹲守的制高点,是奉京表演学院东侧视野最开阔、遮蔽最利落的位置。
可这地方在他眼里,早已不是什么保险地儿——再耗下去,八成要出岔子。
就在秃顶男人收起那把狙击步枪、刚要起身撤退时,楼下忽地传来一阵踩踏声。
声音轻得像猫爪刮地,但他耳朵太刁,十米之内,连衣角擦过水泥墙的窸窣都逃不过去。
“莫非苏俊毅摸上天台了?”他心头一跳。
可念头刚冒出来,就被自己掐灭了。
他现在站的地方,是整栋楼最顶上的露天平台。进门前,他亲手拧死了铁门上的挂锁,钥匙还攥在兜里。
门外绝不可能是苏俊毅——任务前他翻烂了对方的档案:没练过一天拳脚,没碰过一把真家伙,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
那……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