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51年的夏天,卫国葵丘的原野上,风都带着庄重的气息。十几面绣着各国图腾的旌旗在阳光下猎猎作响,鲁僖公、宋襄公、卫文公等诸侯身着朝服,按爵位高低依次站定,目光齐刷刷投向高台之上那个身着玄色绣龙锦袍的男人——齐桓公姜小白。
这一年,齐桓公已经称霸三十余年。从当年险死还生,在鲍叔牙的辅佐下抢回君位,到拜管仲为相,推行“相地而衰征”“尊王攘夷”的策略,他带着齐国南征北战:击退山戎救了燕国,平定内乱扶了邢卫,甚至在召陵会盟逼退楚国,让这个南方大国承认了周天子的权威。而这一次的葵丘会盟,周天子特意派大夫宰孔送来祭肉,破例允许他不用下拜谢恩——这是周天子对诸侯的最高礼遇,也是齐桓公霸业登峰造极的证明。
站在高台上的齐桓公,捋着颔下花白的胡须,看着诸侯们恭敬的神色,心中满是快意。他转头看向身边站着的管仲,这位陪伴他四十余年的相邦,此时已经两鬓斑白,却依旧目光锐利。散盟后,两人并肩走在营帐外,齐桓公感慨道:“仲父,今日诸侯臣服,周天子认可,这齐国的霸业,该是稳如泰山了吧?”
管仲停下脚步,神色却没有丝毫轻松,反而皱起了眉:“君上,霸业易成,守业难啊。臣常想,国君治国,最怕两样东西——社鼠与猛狗。”
齐桓公愣了愣:“社鼠?猛狗?仲父这话怎讲?”
“社坛里的老鼠,”管仲解释道,“它藏在土地神像的木头里,你想打它,怕砸坏了神像;想烧它,又怕烧了社坛,只能眼睁睁看着它在里面作乱。这就像国君身边的亲信,借着君上的威势作威作福,外人想管,都怕触怒君上,最后反倒让他们遮蔽了忠良,这是社鼠之害。”
他顿了顿,又道:“至于猛狗,便是朝中那些作恶的官员。他们像恶狗一样守在朝堂门口,有才能的人想进来献策,被他们拦着;忠直的人想进言,被他们咬着。久而久之,贤才进不来,奸佞留下来,国家不就危险了?”
齐桓公当时听着,只当是管仲一贯的谨慎,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仲父放心,有你在,这些社鼠猛狗,翻不起什么浪。”
他没料到,管仲的话,竟成了他日后命运的谶语。而那三只啃噬他霸业、最终将他拖入地狱的“社鼠猛狗”,此时已经悄悄围在了他的身边——易牙、竖刁、开方。
易牙是齐桓公的“御厨”,说得更准确些,是专门负责他饮食口味的膳夫。这人别的本事没有,琢磨吃食的心思却用到了极致。齐桓公爱吃鲜鱼,他能连夜带人去海边,用活水养着鱼,天亮就端上餐桌;齐桓公嫌羊肉膻,他能想出用枣泥和羊肉同煮,既去膻味又添清甜。久而久之,齐桓公对他的手艺依赖到了极点,连一顿饭都离不了。
有一次,齐桓公在宴席上喝多了,半开玩笑地叹道:“我这一生,山珍海味尝遍了,就是这人间百味里,还差一口——从没吃过人肉,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话本是酒后戏言,在场的人听了都只当玩笑,没人往心里去。可易牙却记在了心里。
当天晚上,易牙回到家,看着五岁的儿子正在院子里玩拨浪鼓,那孩子眉眼间和他有几分相似,正仰着小脸喊他“爹”。易牙站在门口,脸色阴晴不定。他想起齐桓公白天的话,想起自己这些年靠着厨艺才挣来的宠信,又想起要是能让国君尝上“人肉”,往后在齐国的地位怕是更稳了。
第二天一早,易牙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进了宫。齐桓公闻着那汤香气浓郁,比往常的肉汤更鲜几分,不由多喝了几勺,问他:“今日这汤,用的是什么肉?竟这般鲜美。”
易牙立刻跪下,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回君上,这是臣的亲生儿子。臣听闻君上想尝人肉,便把小儿杀了,烹成此汤,献给君上。”
齐桓公手里的勺子“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看着易牙那张毫无愧疚的脸,胃里一阵翻涌,却又莫名觉得,易牙连亲生儿子都能为自己杀,这该是多大的忠心?虽然后来好几天没再吃易牙做的饭,可那份“感动”,却悄悄在他心里扎了根。
比起易牙的“狠”,竖刁的“绝”更让人不寒而栗。竖刁原本是宫中的一个小臣,负责打理齐桓公的寝宫琐事。他看着齐桓公年纪渐长,越发贪恋后宫的安逸,便琢磨着怎么能更贴近国君,牢牢抓住宠信。可宫中规矩森严,外臣不能随意出入后宫,更别说贴身伺候。
竖刁思来想去,竟想出了一个极端的法子——自宫。他找了个民间的游医,忍着钻心的疼痛,断了自己的男根,然后提着那包血肉去见齐桓公,哭着说:“君上,臣想日夜伺候您,可宫中规矩不允许。如今臣自请净身,只求能留在君上身边,做个伺候您起居的内臣。”
齐桓公看着他脸色苍白、浑身是汗的样子,又惊又怜。他虽觉得这事太过反常,可架不住竖刁后来把他的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天热了提前备好冰盆,天冷了把被褥烘得暖暖的,连他什么时候想喝茶、什么时候想休息,都摸得一清二楚。久而久之,齐桓公便离不开这个“贴心”的内臣了,连宫中的人事安排,都渐渐交给了竖刁打理。
至于开方,走的则是“忠君忘亲”的路子。他本是卫国的公子,父亲是卫懿公。当年齐桓公打败卫国后,开方主动跑来齐国,求着要留在齐桓公身边做官。有人劝他:“你是卫国公子,留在本国将来或许能继承君位,何必跑到齐国做个小官?”
开方却“大义凛然”地说:“齐桓公是天下霸主,跟着他,比在卫国做个闲散公子强百倍。再说,君上的霸业,比父母之恩更重,我愿为君上效犬马之劳。”
这话传到齐桓公耳朵里,他当即对开方另眼相看。更让他“感动”的是,开方留在齐国十五年,从来没回过卫国。后来卫懿公和开方的母亲先后去世,卫国人几次来请他回去奔丧,开方都拒绝了,说:“我既然侍奉君上,就该一心一意为君上办事,哪能因为父母丧事分心?”
要知道,齐国都城临淄到卫国都城朝歌,快马不过三天路程。可开方就是能做到“父母死而不奔丧”,这份“忠诚”,让齐桓公越发信任他,甚至让他掌管了一部分外交事务。
这三个人,一个杀子献食,一个自宫邀宠,一个弃亲忘本,在正常人看来,都是违背人情常理的怪物。可齐桓公却被他们表面的“忠心”和“贴心”蒙蔽了双眼,把这三个佞臣当成了宝贝,连管仲看了都暗自着急。
有一次,齐桓公私下问管仲:“仲父年纪大了,将来你要是不在了,易牙、竖刁、开方这三人,能不能接替你做齐相?”
管仲当时正在整理各地的赋税文书,闻言放下手中的竹简,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君上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这三人,一个都不能用!”
齐桓公不解:“易牙为了我杀了自己的儿子,难道还不够忠心吗?”
“正是因为他杀了儿子,才更不能用!”管仲加重了语气,“人之情,莫重于亲子。他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能狠心杀死,对君上您,又能有多少真心?他今日能杀子献食,明日就能为了权力杀君夺权!”
“那开方呢?”齐桓公又问,“他十五年不回卫国,连父母死了都不奔丧,这不是一心向着我吗?”
“君上错了。”管仲摇了摇头,“人之情,莫亲于父母。他连生养自己的父母都能抛弃,连最基本的孝道都没有,怎么可能真心侍奉君上?他留在齐国,图的不是君上您,是齐国的霸业,是您手中的权柄啊!”
最后问到竖刁,管仲更是直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是做人的根本。他为了能留在宫中,竟然自宫净身,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这样的人,心中没有敬畏,没有底线。今日他能自宫讨好您,明日就能为了利益做出更出格的事,留着他,就是留着祸患!”
齐桓公听着,心里半信半疑。他知道管仲一向有远见,可这三人伺候自己多年,实在舍不得赶走。不过那时候管仲还在,有他压着,易牙、竖刁、开方也不敢太过放肆,只是暗地里悄悄培植自己的势力,等着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