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先到这儿(2 / 2)

虽然他窝在渔村,江湖上却疯传他的“战绩”——

说他绑了洪兴大佬十三妹,勒索两千万,还干掉了葵青坐馆!

这特么谁造的谣?!

老子有这么牛逼自己都不知道!

更扯的是,传闻还说他把新收的小弟大胆一伙全灭口,私吞了他们抢的钻石!

简而言之,江湖把他描绘成冷血变态、如麻的疯子!

最让大眼龙崩溃的是——警方居然信了!又加大力度通缉他!

他欲哭无泪,明明只在渔村躲了半个月,怎么江湖上全是他传说?

那根本不是他干的啊!

可没人会信。想起这些破事,大眼龙悲从中来,猛男落泪。

早知如此,不如待在赤柱混完最后日子,吃颗花生米算了,何必出来受这罪?

先被蛇头追,再被警方抓,现在黑白两道全要他命!

造孽啊!他到底做错啥了?!

呜呜呜~

缩在墙角的大眼龙梦见最近遭遇,忍不住抽泣起来。

突然,一阵窸窣声惊醒了他。

这段时间的通缉让他格外警觉,他立刻抄起手边的菜刀——这是他在渔村唯一的防身武器。

他悄悄趴到半塌的墙边,透过破窗往外看,夜色中一个黑影鬼鬼祟祟上岸,正朝他这边摸来,看样子是个偷渡客。

大眼龙暗自窃喜。

既然是偷渡客,那便是同乡啊!

更妙的是,对方还不清楚自己的底细!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如今他流落异乡,除了这些同乡,还能指望谁?

见那偷渡客走错了方向,正要往渔村外去,

大眼龙急忙压低嗓子呼喊:

“喂!老乡!看这边——”

刚上岸的来福浑身一抖,迅速蹲下环顾四周。

他眯起近视眼,隐约瞧见远处危房里有个黑影在晃动。

阴森森的,活像闹鬼。

人生地不熟,来福抬腿就要跑。

“别走啊老乡!帮帮忙——”

熟悉的乡音让他脚步一顿。犹豫片刻,他慢慢靠了过去。

见对方真过来了,大眼龙乐得直挥手。

待来福走近,他才看清这个戴眼镜的斯文青年——

模样挺周正,也就比曜哥逊色半分。

“老乡见老乡,心里暖洋洋!”大眼龙扯着破锣嗓子道,“有吃的吗?饿三天了!”

来福翻开挎包,掏出两个塑料袋裹着的馒头。

大眼龙夺过来就啃,噎得直翻白眼时,又被递来一瓶水。

灌下半瓶水顺过气,他咧嘴笑道:

“谢了兄弟!你这准备真周全,连馒头都带上了。”

见来福转身要走,大眼龙连忙拽住他裤腿:

“急啥?这地儿我熟——想打工还是投亲?要不要指条明路?”

来福终于回过头,却瞥见他邋遢的模样。

“别看我这样,”大眼龙拍着胸脯,“搁平时你想见都见不着哩!”

他说的很对,一个关在赤柱的犯人,确实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见到的,并没有撒谎。

这话传到来福耳朵里,却让他觉得这位同乡是在炫曜自己曾经的辉煌。

来福走回大眼龙身旁,找了张破凳子坐下。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啃着馒头,忍不住问道:既然混成这样,怎么不回对岸去?

大眼龙抬头瞥了他一眼,叹气道:谁不想回去?前两天我还试过游回去,可惜年纪大不中用了,差点淹死在海里。

想起这事,大眼龙的眼神黯淡下来。要搁从前,游过去简直易如反掌!

他打量着眼前这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反问道:你呢?来这边投亲还是赚钱?

来福沉吟片刻:赚钱,顺便找人。说着从挎包掏出一个信封,指着上面的地址问:认识这地方吗?

大眼龙扫了一眼,边嚼馒头边说:旺角那边的老楼区,你亲戚住那儿?日子怕也不好过。

来福摇摇头:能带我去吗?

大眼龙盘算着总窝在这儿不是办法,通缉令都发布两天了,正好出去打探风声,便答应道:行啊,管饭就带路。

他从杂物堆里翻出个歪七扭八的自制口罩戴上,又扣了顶渔夫帽。来福看他这副打扮,活像要把自己裹成粽子,不解地问:这是干嘛?

外头有仇家,遮着点总没错。大眼龙含糊其辞。

两人趁着夜色溜出渔村。得知来福带着港币,大眼龙拦了辆的士。正要报信封上的地址,来福突然递来另一张纸条:先到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