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确实很奇怪哦,一感觉到冷,便会越来越感觉冷!冷会让人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倦缩。我穿着薄薄的汗衫和短裤,那一阵阵冷风吹在身上,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之后,便有了针扎一般的难受!似乎有无数的针芒,在无情的扎刺着我。我想躲避这冷风,这应该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吧!但是,我的双手被分别铐在椅子的扶手上;我的双脚也分别被铐在椅子的踏板上,丝毫动弹不得!椅子的四只脚,又被牢牢地固定在水泥地上,哪里能移动得了分毫!
我勾着头,努力佝偻起了身子,希望受风的面积尽可能地小一些。但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都是徒劳啊!他们幸灾乐祸地看着我,那冷讽的目光,似乎在嘲笑我,看我能耗多久!
我咬紧牙关,一声不吭。我知道,在这样的情形下,我说一句话,便会损失我体内的一份热量。我感觉,我这是在冰的窟窿里煎熬。我的思维却在异乎寻常地旋转。我想起了上午的那份笔录材料中的内容。这不是公司的董事长,我的那位拜兄弟找我,要我承认的事情吗?看来,他是要假公安之手,置我于死地了!我想起了前一次突审后的那一天上午,他不是走进了突审吗?如果,不是他联手公安整我,在审讯阶段,公安怎么可能让他来见我!我不知道,当他看到我躺在地上,一头乱发,胡子拉碴,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是幸灾乐祸?还是心犹不忍?
幸灾乐祸是必然的;心犹不忍却未必!这一切,本来就是他策划炮制的嘛!他难道没有预料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也许,这样的结果正是他希望的,是他巴不得的!只有将我打入十八层地狱,房地产公司获得的利润,他才能据为己有,才能堂而皇之地划走!我成了他摄取利益的绊脚石了!他能不千方百计地置我于死地吗!
二十多年的结拜兄弟之情呢?那一份常常迷惑着我的义气呢?在他的心目中,根本就没有!或者,压根儿就没有存在过!在他的心目中,有的只是利用。在利益面前,他已经撕去了伪装,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来了。枉我还时时念着这一份兄弟情,这一份朋友义呢!
那直面而来的冷风已经不仅吹凉了我的身体,连我的心也已经被吹得拔凉拔凉的了。但是,我仍必须得忍受着。我若忍受不住,我就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十八层地狱的场景,在我幼年时留下的印象是深刻的。虽然,宅院后楼底下住着的,那位长须拂胸的老人手中,保存的那本线装黄裱纸书上的文字,我并不能全部读得懂。但是,那些插图,还是给了我许多直观的印象和想象的空间的。
(……此处略去35字)有区别的,只是地狱中受挖目劓鼻、锯腿、断臂、剖胸、切腹之苦的人,都是在阳间有罪孽在身的人!而我有什么罪孽呢?我的所有罪孽,只是身边一直环绕有女人!这难道是我的错吗?这虽是我的红尘劫难,却是她们作为人的天性!虽不符合道德,本无可厚非哦。
唐僧在去西天取经的一路上,被那么多的女人缠绕,难道是唐僧的错?只是唐僧有定力,能经得起肉欲的诱惑。而我一介凡人,在精神上缺少定力,经不起诱惑而已。“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鹤立于鸡群,鸡必妒之;人卓于群,异性必趋之!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这是人作为动物的一种本能的选择。这是人的天性!作为女人来说,是希望繁衍优秀后代的一种潜意识反映。这有什么可以厚非的呢?
人为什么要压抑自己的天性呢?是因为道德?难道所有的道德,都是符合人的天性的吗?不符合人的天性的道德,难道能算是道德的吗?既然是不道德的道德,为什么不把它摒弃呢?人们为什么要戴着不道德的枷锁,不情不愿地跳着自己不想跳,而又不得不跳的道德之舞呢?这难道不是对人性的折磨和践踏吗?
我不是想为自己过往的行为辩解,是因为我不想让自己因此在思想上背上我不想背的包袱。我只是觉得,在我的人生旅途中,我邂逅并领略了一路的风景。对任何一处美丽的风景,我都能怀有一种欣赏的心态。欣赏着它的美丽,享受着它带给我的那一份精神上的愉悦。但是,我并没有因此忘记我的人生目标。我依然带着我的人生伴侣相偕而行!回过头来,看我走过的路,我没有因为没能好好地领略一路美丽的风景而懊悔。人生是一条单行道,错过了就永远失去了。与旁人所不同的是,我只是把握住了每一次的机会而已。因为我不想失去,所以,我的人生才如此艳丽多彩!
如果是因为在我的人生旅途中,曾经出现过众多的女人,而让我承受这炼狱之苦。倒还真是我罪有应得!但是,要将这莫须有的罪名硬按在我头上,我能承受这命运之重吗?我想起了一部书,似乎叫做《不能承受生命之轻》。为什么说是生命之轻呢?也许,在眼前的这些审讯者眼中,人的生命形同草芥,根本不值得一提!如果,我被他们整死了,是否也轻于鸿毛呢?我并不奢望我的生命重于泰山;重于泰山的生命,对于我来说,也会不堪重负的。但我也不希望,我的死,轻于鸿毛!让人唾弃!让人看不起!虽说,他人的看得起,看不起,与我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但是,人总得要面子的。那一丁点的自尊,该维护的,还是得维护。
我颠来倒去地想这些令我犯迷糊的问题,彷佛一头钻进了一座迷宫。朝前是墙,朝后也是墙。拐过一个弯还是墙。我不知道,我的出路在哪里?更不知道,何时才能走出这座让我失去方向的迷宫!我不知道,诸葛亮的八卦阵,是否也有这样的妙处。身陷其中,让人莫辨东西,难分南北。看似活路,其实却是一条死胡同;看似死路,却偏偏柳暗花明,偏偏条条道路通罗马!
罗马不是一天能建造成的。我也已经又耗过了几天几夜了。审讯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时间在我的胡思乱想中流逝。我不知是应该感到悲哀,还是应该感到庆幸!
我眼前的景象呈现出一片蓝花花的色彩。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我的思想开始陷入了混乱。眼前坐着的这两位审讯我的人,在我的感觉中,忽而坐得远远的;忽而又与我近在咫尺。他们的问话声却一律显得十分遥远,似乎是天外传音。我全身的骨骼又开始了收缩,迫使我的身子更加地佝偻了起来。但是,手铐和脚铐又实实在在地阻挡着我的这一份佝偻。骨头中千千万万的蚂蚁又开始乱窜了起来。我甚至听到了我身体内被蚂蚁噬咬骨髓的悉悉嗦嗦声。我隐隐感觉,我的精神崩溃已近在咫尺。
我摇了摇头,耳朵中一片轰鸣。我感觉我的脑汁已经与脑壳分离。不然,怎么会在摇头时,出现空落落的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相互碰撞的感觉呢?眼前坐着的那两位审讯者,我不知道他们的年轮已经转了几圈?都已经变成了阎王殿前的牛头马面。牛头上的那两支角,一会儿长成弯弯的水牛角;一会儿又变成了短短的、直直的像是黄牛角。最奇怪的是,又过了一会儿,牛角上又长出了枝丫来,像是鹿角一般。那个马面也是奇特,瘦瘦长长的马脸,突然间,变成了圆脸。只有那个鼻子,依旧是长长的!而且,居然还在不断地伸长。马脸正中的那道白鼻梁,居然也在变幻出花样。竟然成了京剧中的曹操的白脸。
那根不断伸长着的鼻子,显然觉得垂在那儿也是累赘!干脆在马的脖子上绕了一圈。又将鼻尖搁在了马的头顶上。马的两只耳朵,像狗的耳朵那样地垂了下来。马的长鼻子又变成了一条巨大的黑白相间的蛇。搁在马的头顶上的鼻尖理所当然地成了蛇的头,它张开了大嘴,不停地朝我吐着信子!(……此处略去19字)我不禁哈哈大笑。但是,牛眼和马眼却依旧冷讽似地看着我!显然,我的哈哈大笑,也只是我想象中的哈哈大笑,其实,并没有能发出任何的声音来!
我已经精疲力竭,哪里还有能力发出笑声哦!
接下来的情形,应该和第一次的情形一样了!我的右手铐被打开,他们将审讯桌搬到了我的跟前,又开始了他们审讯笔录的编制工作。然后是签字和按指印。我肯定已十分驯服,像被牵线的木偶一般地任由他们摆布。留给我最后的印象是,他们都已变得像天使一般地和蔼可亲。他们说的每一句话,落在我的耳中,无疑都已成了天籁之音。“此音只在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我却始终记不起,后来,是不是又按照他们的意图,自己在他们的授意下,写下了一份什么材料?但是,指印肯定按了好多。几天之后,把我送回了看守所,待我从沉睡中醒来后,右手的食指上,依旧是一片通红!
看来,我的悲哀是注定了的;我的庆幸却永远不可能出现!这就是我的命运,这就是我这二十多年来,一直隐隐感觉自己这一生,将会遭受牢狱之灾的宿命吗?
回到看守所之后,那位身上纹有龙形的人已离开。我不知道,他已去了哪一个笼子。换笼子是肯定的,不可能释放他!按照公安的说法,既然已经将人抓了进来,随便怎样,也得将罪名按在他的头上!至于法院最后是不是会判他有罪,那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笼子本来就是过渡笼子。被称作“过渡笼子”的意思是,新进来的犯罪嫌疑人,先在这个笼子里过渡一下,让他收收心,熟悉了看守所的规矩和环境后,再换去其他的笼子,才会安分守己一些。所以,过渡笼子还捎带着教育新进人员守规矩的责任。
管笼子的警官看我睡醒之后,又带我去他的办公室,让我刮胡子。我知道,这几天几夜的连轴转受折磨,我肯定又已是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形象了!他依然没有询问我案子的情况。也许,我所受的这一切,对他来说,早已习以为常。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这种刑讯逼供的事情见得多了,还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镜中的我,脸色蜡黄而浮肿。两鬓的白发已经连成了片。与我在外面时的形象早已判若两人。我自己都差不点不认识自己了!这还是女人眼中的风流潇洒的形象吗?我的脸上,已经没有了那一份自信,有的更多的,是那一份落魄和绝望。无妄之灾哦!这无妄之灾,何时才是一个头哦!警官说:
“那个管笼子的人调到其他笼子去了。要么,接下来,你帮我管这个笼子吧?”
我说:“让我管笼子?这不太好吧!传出去,不是让人笑话嘛!我怎么成了笼头了!”
他笑笑说:“让你管笼子,其实也不需要你做什么。只是管住这些人,他们如果争吵、打架的话,你及时向警官报告就是了!”
“不!不!”我摇头说,“我自己的事情还应接不暇呢!我哪有精力去管这些事!”
他朝我笑笑,也不再坚持。但是,送我回笼子时,也没有宣布让我管这个笼子。这让我减少了许多精神压力。
休息了几天,我涣散了的精神才得以渐渐聚拢。我才将注意力放在了被突审时,他们提问的这些话上。虽然,第二次突审中,他们编了什么笔录我不清楚。我也不清楚自己在哪些材料上被按上了指印。但是,他们来看守所提审时所编的那份我不肯签字的笔录,我却很清晰地记得。怎么会编得如此地有鼻子有眼的呢?难道受了他的蛊惑,那些建筑承包人也一起指证我了?如果,他举报在前,那些建筑承包人紧随其后的话,“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我确实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但是,光有这样的指控有用吗?所涉及到的那些钱呢?我难道将钱吞进我的肚子里去了?没有了钱,或者说,他们指认我的钱并不见踪影,总不能将罪名按在我头上吧?
我家里也有钱。但是,我的钱来路清清楚楚。便是我大弟委托我理财的那些钱,我也出具过收条。帮他兑换的美金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的那些单据,也都已经交到了他本人的手中。钱虽然仍是以我的名义存的或者是购买了理财产品的。那是为了到期后,转存的方便。大弟行走不便,最后去银行办理这些手续的,必定依然是我。他们会不会移花接木、张冠李戴呢?这是有可能的!这种可能性,是不能完全排除的,是大大存在着的!在找不到确凿证据的时候,他们什么卑劣的手段不会使出来呢?提审我,做我的讯问笔录时,便是这样的例子,还真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呢!
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我还能为自己辩解吗?我的辩解,谁会相信呢?我大弟肯定是不肯歇的。莫名其妙地夺走了他的钱,他肯罢休吗?他会不会因此怨恨我?怨恨我是必然的。是我牵扯他跌落进这泥潭的嘛!
我不禁有些懊悔了起来。好心人总是惹来是非多!我惹来的这场是非,还真的难以收场了!不仅害了我大弟;也会害了我自己。我不禁变得忧郁了起来。
我已经有了预感,我是难以逃脱这场厄运了。这是我的宿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