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试3.7.5。”林宸说。
赵思妍输入“375”,文件夹应声打开。里面只有一个音频文件,标题是“最后的记录”。
点击播放,李永辉的声音从音箱里传出来,沙哑而疲惫:
“如果有人听到这段录音,那我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我签了那份合同,我知道里面有陷阱,但我没得选……瑞丰资本的赵东明,他太聪明了,他把所有风险都包装成‘商业惯例’,连我的律师都没看出问题。条款3.7.5,表面上是免责声明,实际上是把所有决策风险转嫁到我个人身上……他们不是骗子,他们是合法的吸血鬼。”
录音末尾,李永辉哽咽了一下:“我希望有人能揭开这个陷阱,不是为我,是为那些可能步我后尘的人。”
办公室里一片寂静。
陈建国打破沉默:“所以,这不是简单的自杀,而是被逼上绝路。”
“但合同本身合法,”张猛插话,“我们怎么立案?难道要告瑞丰资本‘合法杀人’?”
林宸站起身,走到白板前,写下几个关键词:合同、条款3.7.5、风险转嫁、个人担保。
“高智商犯罪不一定需要刀枪,”林宸说,“有时候,一支笔就够了。我们需要彻底分析这份合同,找到那个‘合法陷阱’的漏洞。”
第二天上午,瑞丰资本的法务代表准时来到警局。对方是一名四十岁左右的女性,穿着定制西装,表情从容。
“我是瑞丰资本的法务总监,刘琳。”她递上名片,“关于李永辉先生的意外,我们深表遗憾。但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所有条款都经过律师审核。”
林宸把合同推到她面前:“条款3.7.5,能解释一下吗?”
刘琳微笑:“这是标准的风险提示条款,意思是投资者需自行承担商业决策可能带来的损失。李总当时对此没有异议。”
“但李永辉在录音里提到,这个条款被用来转嫁风险。”林宸注视着她的眼睛。
刘琳的笑容淡了些:“林警官,商业合作本就存在风险。如果每个失败的企业家都怪罪合同,那市场秩序何在?”
谈话陷入僵局。
下午,林宸独自留在办公室,反复翻阅合同。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漏进来,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合同第37页,条款3.7.5,只有短短三行字:
“乙方(翔宇科技)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可能带来的商业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表面看,这确实是一句废话般的免责声明。但林宸注意到,条款末尾有一个不起眼的星号,指向附件四——一份长达二十页的《风险告知书》。
而附件四的签署页上,李永辉的签名笔迹略显潦草,和主合同上的签名不太一样。
林宸拿起放大镜,仔细对比。主合同的签名工整清晰,而附件四的签名则有些颤抖,像是匆忙写就。
“思妍,”林宸拨通内线电话,“帮我查一下附件四的签署时间。”
半小时后,赵思妍回复:“附件四是单独签署的,时间比主合同晚一天。李永辉的助理说,当时赵东明亲自送来,说‘补个手续’,李总没细看就签了。”
林宸放下电话,走到窗边。
楼下,车流如织,人群匆忙。每个人都在为生活奔波,却可能在不经意间踩进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
李永辉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而那个设计陷阱的人,此刻可能正坐在某个高档办公室里,微笑着等待下一个猎物。
林宸深吸一口气,转身拿起外套。
“张哥,我们去一趟瑞丰资本。”他说,“我们得会会那个赵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