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拨云见雾(1 / 2)

时光荏苒,一晃到了1972年。一些微妙而深刻的变化,如同冰封河面下的暗流,正在悄然发生。

对李成钢的妹妹李雪姣一家来说,最大的转机来自于一个震惊中外的事件——“一零一”号人物的陨落。这件事如同投入湖面的巨石,激起的涟漪层层扩散,影响了许多人的命运。

虽然周文斌和他父亲周志刚的职务还没有恢复,头上那顶无形的“帽子”也还未正式摘掉,但那种严苛的、带有羞辱性质的“监督劳动改造”被取消了。他们不再需要每天在众目睽睽之下扫大街、清理厕所,虽然工作安排依然不理想,但至少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和基本的尊严。

这对李雪姣一家而言,简直是天大的喜讯。生活的重压和精神上的枷锁一下子减轻了大半,家里的气氛终于不再那么压抑。李建国和王秀兰老两口得知后,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悬了多年的心,总算放下了一大半。女儿和外孙的日子,总算能看到点亮光了。

与此同时,李成钢所在的公安系统也迎来了一些变化。上级下发通知,要换装新式的七二式警服。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通知明确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的警服不再发放到个人,而是以科室为单位,配发几套作为“公用服装”。只有在执行外勤任务需要时,才临时申请穿着。

这意味着,像李成钢和简宁这样在分局机关工作的民警,平时上班只需要穿自己的便服即可。

对于这个变化,李成钢和简宁都表现得十分淡然,甚至有点麻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目睹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们对这些形式上的东西早已看淡。

李成钢推开家门,他把挎包挂在门后挂钩上,那张关于换装的通知被他随手扔在掉漆的旧方桌上,发出轻微的“啪嗒”声。

“喏,”他朝厨房方向扬了扬下巴,简宁正挽着袖子在水龙头下冲洗青菜,“新衣服的事儿,定了。”

简宁关了水,甩甩手上的水珠,在围裙上擦了擦,拿起桌上的通知扫了一眼。她的目光平静无波,仿佛在看一份与己无关的采购清单。

“哦,知道了。”她把通知放回原处,弯腰继续择菜,几根发黄的菜叶被精准地丢进脚下的簸箕里,“这样挺好。省得洗了浆了,占箱子地方。穿着自在。”她顿了顿,拿起一根菜梗掐了掐,“反正咱俩这差事,天天窝在办公室戳那几个字儿,穿啥不是穿?省了一身衣裳钱,才能给思瑾思源多买半斤肉票?”

李成钢走到桌边,拿起暖瓶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水汽氤氲上来,模糊了他没什么表情的脸。“可不是嘛,”他吹着热气,“以前那身,洗得都发白了,肩膀那儿还磨薄了。这下倒好,彻底省心。‘公用服装’?嘿,听都没听过的新鲜词儿。”

夫妻俩的目光短暂地碰了一下。李成钢嘴角扯出一个极淡的、几乎没有弧度的笑。简宁也几不可察地牵动了一下嘴角,眼底却是一片深潭般的沉寂。那笑容里没有抱怨,没有失落,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倦怠和一种“早该如此”的了然。

“平安是福,”简宁低声说了一句,像是自语,又像是总结,“穿便服,挺好。”

李成钢喝了口水,没再说话,只默默点了点头。窗外,胡同里传来几声自行车铃响和模糊的招呼声。屋里,只有简宁择菜时菜叶折断的轻微脆响。

这天傍晚,李成钢推着那辆二八大杠刚拐进胡同口昏暗的阴影里,早就猫在墙根下的许大茂立刻像条灵活的泥鳅一样蹭了过来。

“成钢哥!下班啦?”许大茂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明显的焦虑。他搓着手,左右飞快地瞟了几眼,确认没人,才凑得更近些,几乎贴着李成钢的耳朵根儿,“哥,我……我这心里头不踏实好几天了。你看这街面儿上,派出所的老几位,个个儿新崭崭的蓝制服,大檐帽一戴,精神!可……可你跟嫂子,咋还穿着这自家的便服呢?这……这不对路子啊!”他咽了口唾沫,声音更小了,透着真切的担心,“哥,你跟我说句实话,是不是……是不是有啥变动?外头那些碎嘴子,还有人说你们……不算那啥了?不能吧?”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李成钢,生怕漏掉一丝表情。

李成钢停下脚步,看着许大茂那双满是忧色的眼睛,心头一暖。这个大茂,心思细,胆子小,这些年是真被折腾怕了,这份关心是实打实的。

“大茂,”李成钢也放低了声音,拍拍自行车座,示意他别紧张,“你的心意,哥明白。放心,没你想的那回事儿。”他凑近了些,语气平和地解释,“是这样,上头这次换装,有了新章程。

像我和你嫂子这样,在分局里头不直接参与执勤的非一线人员,警服不发到个人手里了。改成每个科室,集中保管那么几套,算是‘公用服装’。平时上下班,坐办公室,就穿自己的家常衣裳。”他比划了一下,“只有要出去办事了,或者开个大会有要求,才按规矩去跟管衣服的申请穿一会儿。主要是……嗯,统一管理,节省开支吧。”

许大茂听完,眼睛瞪得溜圆,恍然大悟般长长“哦——”了一声,紧绷的肩膀瞬间塌了下来。“嗨!是这么个理儿啊!”他如释重负,随即忍不住撇了撇嘴,带着点鄙夷和不解,“我说呢!几身衣裳的事儿,也搞得这么……这么算计!啧啧,真够可以的!”他下意识地想提高嗓门,但话刚出口就猛地收住。

李成钢立刻用眼神制止了他,声音压得更沉:“大茂!慎言!”他目光严厉地扫视了一下四周,“这话到你我这儿就完了。现在是讲究规定的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