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大饭店,正午十二点零七分。
水晶吊灯把每个人的脸照得发亮。
刘振民缩在镶金边的椅子上,绷带缠得像刚出土的木乃伊。
旁边还有几个名媛舞女作陪,让他坐立不安,苍白的脸透着羞红。
就连脸上的淤青都给遮住了。
许忠义盛了一碗鱼翅,汤汁流淌出琥珀色的光。
他把琉璃碗推到刘振民面前。
这道天九翅,后厨炖了整整两天。
“三百大洋一碗,抵你半年薪水!”
刘振民的喉结上下滚动。
口水都特么的流下来了,却嘴硬道:“我、我不吃你这套!”
如果你的眼睛不一直盯着碗,我就信了。
许忠义记得审讯记录写着:三十七小时未进食。
饥饿是最好的调味料,比任何刑具都管用。
果然硬汉的胃比膝盖先软。
许忠义像是没听到一般,自顾自的说道。
“认识肖途么?”
“那个汉奸!”
刘振民猛地抬头,绷带下的眼睛充血。
人家现在是情报处副处长。
许忠义切着牛排。
你骂七年的汉奸,出门坐防弹轿车。你护七年的风骨,在牢里喝馊水。
刘振民盯着汤里晃动的倒影,忽然想起七年前和肖途在学堂争辩救国之道。
那时他们都穿着洗白的蓝布衫。
“同个先生教出来的学生,”许忠义把牛排推过红木桌面,“一个在云端数钞票,一个在泥里啃尊严。”
他轻笑,“你说不吃这一套——就像乞丐说不爱黄金。”
许忠义的话就像是彻底撕开了刘振民的最后那层遮羞布,彻底暴露出他贪婪的本性。
刘振民有风骨吗?
以前或许有!
但这几年社会的毒打,早把他那点文人傲骨碾成渣了。
现在就跟被扒了皮的癞蛤蟆似的,浑身上下就剩嘴最硬!
有些人的骨气,称斤卖不过一碗天九翅。
许忠义把玩着打火机,火苗忽明忽暗。
“肖途从穷教员到处长只用了七个月,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他明白——站队比站着重要!”
刘振民的指节捏得发白。
他想起上个月被房东赶出出租屋时,满箱藏书散落一地的狼狈。
几个月没有薪水,只能躲在街角捡野菜充饥。
识时务的人...许忠义抬眼看着刘振民,推拿出一张委任状放到他面前,现在能当文学院长!
纸张摩擦桌面的声音很轻,却像惊雷劈进刘振民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