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华的心快要跳出来了,难道被发现了?
那兵士慢悠悠的绕到她面前,一双眼睛像钩子似的上下打量着她,目光最终落在了她牵着的军马上。
军马同样蒙尘,但骨架高大,四肢强健,与寻常驽马截然不同。
“嗬,这马不错啊。”
兵士用刀鞘敲了敲马鞍,发出沉闷声响,“哪儿来的?你个逃难的婆娘,能有这等好马?”
昭华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她强迫自己稳住声音,学着一路上见到的村妇口吻哭道:“军爷明鉴...这是俺当家留下的...他他被征去当兵打凶兽了,临走前把家里最值钱的马留给了俺,让俺逃命用...”
昭华一边说,一边用力掐了大腿,疼得眼泪瞬间涌了上来,混着脸上的泥灰,更显凄惨可怜。
兵士将信将疑,又瞥了一眼画像。
画像上的女子明眸皓齿,雍容华贵,与眼前这个头发打绺,浑身散发酸臭,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的女人简直有云泥之别。
他嫌恶地皱了皱眉,但还是觉得这马太过扎眼。
“哼,你说你的就是你的?我看这马来历不明,定然是偷来的,跟老子回卫所一趟说清楚!”
说着,他伸手就要去抓缰绳。
旁边另一个年纪稍长的兵士凑了过来,低声道:“算了,老王,你跟个臭要饭的较什么劲?没闻见味儿吗?再看这模样,能是画上那位金枝玉叶?上头要找的是细皮嫩肉的主儿,这分明就是个乡下泼妇。赶紧查完收工,这大太阳底下,你不嫌晒得慌?”
年轻兵士动作一顿,确实不想再多事,他骂骂咧咧地朝昭华挥舞刀鞘:“这马我们卫所征了,滚蛋滚蛋,算你走运。”
昭华深深看了一眼从雁门关一路陪伴自己至此的军马,重新混入人流中。
没了军马,身无分文,口音迥异,真真是寸步难行。
昭华没法往更靠近长安的地方去了,真要是走下去,不到一百里她双脚就得走断了,还有沿途盘查和越发严峻的形势,指不定从哪儿冒出来一只凶兽...
经过茶棚验看画像一役,昭华心理素质提升了,她发现只要她豁得出去,肯放下身段,其实也没那么难。
她改了想法,逆着逃难人流来到了三原县县城,顺利混入县城。
果如她所料,凶兽的威胁太大了,许多富户乃至中等人家仓皇撤离,城内空置屋舍比比皆是。
昭华在城西一处偏僻的巷弄里找到了一个空屋子,想来这一家人离开的匆忙,家伙事儿还没完全搬空,隔壁甚至还有褥铺呢。
这一天晚上是昭华离开雁门关后,第一次在四面有墙头上有瓦的屋子里睡觉。
尽管睡的是土炕,被褥很薄,没有枕头,屋里全是灰尘,可昭华偏偏能睡的踏实,都没做梦。
一觉干到次日晌午,炽热的阳光透过破旧窗纸晒在脸上,昭华悠悠转醒,能睡在温暖的被窝里真好啊,比缩在军马怀里舒服一万倍,而且不用提心吊胆被朝廷的人抓住,这种感觉太爽啦!
饱睡一觉后,肚子饿了,昭华经历了一个月的逃难,对吃食已经不挑了,就算是糟糠她也能咽的下去。
在周围几个房子搜罗了一圈,找出来了小半筐玉米和高粱米,昭华饱饱吃了一顿,又盛了水借着阳光打量自己的模样。
好家伙,黝黑粗糙,看不出原来肤色。
头发板结油腻,一绺一绺地贴在头皮上,牙齿糊了一层黑黄色的垢,不堪入目。
便是最落魄的灾民也比她要干净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