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砖刀(一)
李卫国死的时候,枕边放着两样东西:一本翻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学习读本》,一把抹了水泥的砖刀。
县教育局副局长张建军握着那本宪法,指甲掐进了封面里的国徽图案。他是来送民办教师转正四十周年纪念章的,却撞上了老同学的葬礼。
“文革后第一批师范生啊。”张建军对遗体鞠躬时,皮鞋在坑洼的泥地上打了滑,“老李要是能管住脾气,这副局长本该是他的。”
1982年的春天带着宪法修正案的新墨香。李卫国在村小教室门口贴完“学习宪法精神”的标语,转身就用砖刀劈碎了王会计送来的民办教师转正表格。
“凭什么要查三代?”他吼声震得糊窗的化肥袋簌簌响,“宪法第三十四条明明白白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王会计缩着脖子:“可教育局文件说...”
“文件大还是宪法大?”李卫国把砖刀剁进讲台,粉笔灰惊惶四散。孩子们从门缝里看见,老师脊梁挺得像红旗杆。
那天夜里,他借着煤油灯抄完全文宪法。月光从瓦缝漏下来,抚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墨迹,像抚过永不愈合的伤疤。
张建军的转正材料是李卫国帮着整理的。两人并排坐在谷堆旁,一个背诵宪法条文,一个填写家庭成分证明。
“第卅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李卫国忽然抓住张建军的腕子,“你听见了吗?人权!”
蟋蟀在宪法文本里蹦跳,星光照着两个农村青年眼里的火。
火很快烧到了教室屋顶。暴雨冲垮三年级教室那天,李卫国一个人爬上房梁。他像砌宪法条文那样砌瓦片,每铺一片就背一条修正案。村民们举着油布在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他在屋顶回答,瓦片在手里碎成锋利的月光。
最后一块瓦铺好时,他看见张建军带着教育局考察组站在树下。组长拍着笔记本说:“这样的老师该转正该重用!”李卫国大笑着一跃而下,正好落在组长带来的生日蛋糕上——那天是他三十岁整寿。
奶油与泥浆齐飞时,考察组拂袖而去。张建军蹲在地上捡蛋糕上的奶油花,听见身后砖刀落地的声音。
九十年代带着市场经济的热风刮进山村。李卫国在教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后,真的开始给村民盖楼房。他左手粉笔右手砖刀,教案里夹着建筑设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