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女盯着手中的草药,看懂陈青云反复演示的动作后。
想起了,刚才缓解痛苦的过程,眼中的疑虑渐渐消散。
转头对着部落族人说了几句方言,猛地将草药举过头顶,脸上露出狂喜的神情。
“呼啦……乌拉……”
这声呼喊如同信号,使得整个部落的族人,跟着沸腾起来。
一时间,看向陈青云的眼神,从最初的敌视、警惕。
彻底变成了,敬畏与崇拜。
似乎,在他们眼中,陈青云就是上天派来,拯救部落的神明。
几名部落男子当即上前,小心翼翼将陈青云高高举起。
就那么架在肩头,围着部落的篝火,转圈游行起来。
其他人跟在后面,跳舞吟唱,脸上满是虔诚。
以至于,往后的日子里,陈青云被部落的族人,好吃好喝伺候着。
居然,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生活。
每天不用做任何事,就有将新鲜猎杀的羚羊、野鹿烤得外焦里嫩,恭敬送到陈青云面前。
部落里珍藏的野果、蜂蜜、清澈的泉水,也都优先送到陈青云的住处。
甚至,这群野蛮人还特意为陈青云,搭建了一间宽敞的茅草屋。
上面,铺满了柔软的兽皮。
陈青云享受的同时,靠着草药调理,之前的伤势也慢慢痊愈。
期间,只要部落的族人,有人发病,或者受伤。
都会第一时间送到陈青云面前,让陈青云用神草救治。
通过日复一日的相处,靠着手势比划,以及眼神交流。
陈青云渐渐摸清了,这个部落的语言习惯,也多多少少能说上两句。
原来,这个原始部落名为毛里斯球部落。
是西亚三洲交界地带,少有的古老族群。
世代生活在红沙河沿岸,以狩猎、采集为生,过着自给自足的封闭生活。
由于常年接触潮湿的河水、腐烂的草木,再加上缺乏卫生意识。
部落的族人,极易感染疟疾这种,他们眼里的怪病。
一旦染上,没有任何现代医疗手段的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亲人痛苦死去。
陈青云的到来,用简单的草药治好黑女后,让他们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因此,将陈青云奉若神明,倾尽所有供奉。
同时,陈青云也了解到,照顾自己的绝美黑女名叫诺亚。
正是部落的酋长。
而这个部落,是典型的母系社会。
女性拥有最高话语权,所有重大决策,都由诺亚说了算。
至于,当初将陈青云扛回部落的黑男,名叫哈根达斯。
是诺亚的弟弟。
也是部落里,最勇猛的猎手。
如今,对陈青云可以说是恭敬有加。
每次狩猎归来,都会第一时间将最好的肉,送到陈青云面前。
“神父,感谢你这段时间救治我们的族人,为部落带来生机。”
“这些女子,都是部落里最壮实的,能打猎、能劳作,现在全都送给你。”
傍晚时分,诺亚带着七八名部落女子,来到了陈青云的茅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