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首先肯定了王成功的负责态度:“成功科长提到的股权变更和企业现状,我局在审核时也充分关注到了。”
但随即话锋一转,将重点引向了“依法行政”的核心:
“但是,经过我局法制科、利用科、征收办等多个业务科室的联合审核,并咨询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我们认为,判断补偿是否合理的核心依据,在于其权属来源是否清晰、手续是否合法有效。”
张爱民拿起一份复印件:“该企业持有的85年行署划拨批文,是历史形成的合法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后续的土地登记、房屋确权手续,在档案系统中可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至于企业是否生产经营,属于其自主经营行为,不影响其对合法取得的土地和房产享有的财产权利,股权变更亦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张爱民的声音逐渐提高:“在当前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背景下,如果我们仅因企业停产、股权变更或补偿金额较大,”
“就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和证据证明其权利瑕疵的情况下,强行否定或降低其应得的补偿,”
“不仅于法无据,更可能引发行政诉讼,损害政府公信力,给我市招商引资环境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经过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我们认为,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依法依规对该企业的合法资产给予足额补偿。”
张爱民的发言逻辑严密,站位极高,将住建局的立场包装成了维护法治精神、保护营商环境的必然选择。
巧妙地将潜在的责任风险转化为“不依法补偿”可能带来的后果。
张爱民话音刚落,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王志辉立即开口附议:
“何书记、李市长,各位市领导,爱民局长的汇报,事前也跟我充分沟通过,我同意住建局的判断。”
“这个事情,关键要依法依规,企业在手续上是清白的,我们就不能因为它以前经营不好,或者现在被收购了,就去打折扣。”
“成功同志提醒的风险意识是好的,但在操作层面,我们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否则后患无穷。”
王志辉的表态,直接将讨论提升到了原则高度,堵住了许多可能的质疑声音。
两位关键部门领导的定调,让会场出现了明显的倾向性。
不少与会者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在体制内,依法办事是政治正确,也是最安全的护身符。
在缺乏铁证的情况下,推翻一个程序完备的方案,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和确凿的证据。
市长李光明沉吟片刻,目光看向何勇书记:
“爱民局长和志辉市长的意见,立足于法律法规和我市发展大局,考虑是周全的。”
“成功同志提示的风险也要注意,在后续资金拨付和监管上,相关单位要格外审慎。”
“但从目前讨论的情况看,既然手续合法齐全,那么该补偿的,还是要按方案执行。我原则同意这个补偿方案。”
最终,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何勇书记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