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歌其实觉得自己是找了个不错的位置。
这次,他们相当于变成了伏击方,不同的地形,寻找不同的伏击位置是一门讲究。
工厂内,距离近,子弹密度高,对掩体的要求就比较高。
但无论什么样的掩体,如果是能够做到自己露的少,自己的视野又好的效果,那就是非常优秀的掩体。
其次是减少敌人的可射击面积。
比如在南非那个矿坑,神树防务所有人的开枪角度基本上只有一个,那就是正前方,左右后都是绝对安全的,除了那个戴斯蒙德的空降外。
而这次在工厂内,如果选一个左右后都可以杜绝敌人偷袭的点位,就非常苛刻,基本上都在犄角旮旯,完全没有活动空间。
虽然只要管正面的敌人,但由于空间太小,自己也相当于被锁定在了角落。
而林歌选了个在一楼的一个废弃化学桶堆,看上去掩体不少,但实际上也没有这么安全,因为桶堆比较分散,如果找对角度,好多个地方都能直接打进来击中林歌。
虽然敌人并没有这么准,但子弹多了,还是有一些漏网之弹钻了进来,在里面狭小的空间乱弹。
而林歌因为角度的原因,射击时大时小,敌人的数量又多得让人发麻,林歌虽然命中效率高,但还是被成堆的敌人贴了过来!
那些人从各个位置包了过来,林歌换了个弹匣,对左右的敌人根本浑然不知,他的正面已经倒下了十几个人了!
这时,耳麦里忽然传来了布朗的声音。
“老板!后面!!”
林歌刚换好弹匣,听到这声音,都还没有来得及把子弹上膛呢,就掏出手枪扭着身子对着身后。
身后果然杀进来了两个敌人,这两个人在漆黑的工厂内甚至都还没有看清楚林歌的位置呢,就已经被林歌“啪啪”两枪干掉了。
其实林歌对格洛克系列的枪一直是有偏见的。
有的人很喜欢这把枪,认为这把枪不仅轻,而且好看,扳机保险也非常迅捷方便,总之性价比非常高,非常可靠。
但林歌恰恰又不喜欢轻的枪,跟好看就更不沾边了,方方正正不错,但这也太方正了!
不过没想到在实战上林歌的感受却出奇的好。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扳机保险的“快”,掩盖了其他的缺点。
这一点太适合林歌的战斗风格了。
他打仗,太多这种需要快速掏枪开枪的时候了,这把枪完美地适配林歌的特点。
林歌都在想回去找一些扳机保险的手枪来选一选了。
林歌干掉了这两个人,布朗又说道。
“老板,你周围的敌人太多了!我暂时没法帮你,他妈的,都已经打上来了!”
随着布朗的话说完,其他人也是叫苦不迭。
“我他妈受不了了!老板,差不多可以了吧?再这样下去我迟早要吃枪子了!!”
波尔克则是说道:“老板,我的身体快撑不住了。”
波尔克这样说,估计是真的快要到极限了。
然后是米尔斯,他没有耳麦,但也通过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困境。
“法克你们所有人!!来啊!!杀了老子!!”
林歌一边听着耳麦几人的汇报,另外一边还听到了敌人的脚步声。
他把枪口对着铁桶拐角的位置,“啪啪啪”又开了三枪,又打死了一个敌人。
这三枪让林歌知道,拖延不下去了,于是果断说道。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