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8装上了消音器。
爱丽丝把24枪身上的瞄准镜取了下来当望远镜用,看到了敌人的位置。
敌人是趴在地上的,第一颗子弹高了一点,第二颗子弹正中了敌人的头部,子弹从左脸的位置射了脑袋。
爱丽丝说道:“击中目标。”
语气像是一个教官。
打中人就好办了,林歌很快就开了第三枪,几乎没有瞄准,枪口微微摆动了一下。
“嘟嘟!”
又是两颗子弹打了出去,目标正是旁边那个人。
这一次,两颗子弹都命中了敌人!
两个原本就趴在砂地上的敌人,这下再也起不来了。
爱丽丝点了点头。
“GoodJob。”
米尔斯挑了挑眉头,能够熟练运用瞄准镜的老板,枪法会变得更加犀利和恐怖……
两个人毫无征兆的死亡,有人惊恐地叫道。
“我们被敌人的狙击手发现了!快跑!!”
他这一喊,旁边一下子起来了十来个人,死命地往回跑。
林歌的眼睛离开了瞄准镜,看了敌人一眼,惊讶地说道。
“法克,原来有这么多人吗?”
然后眯了眯眼睛皱了皱眉头。
他注意到,这伙人的穿着和下午那伙人的穿着好像是不一样的。
是另外一伙人?
林歌没有声张这个发现,无论是不是另外一伙人,他们今晚应该都不会来了。
打完了之后,林歌还跟米尔斯抽了根烟等了几分钟,确定再没有其他敌人后,才回去接着睡。
把夜视仪摘掉后,林歌差点让一块石头绊倒,眼睛突然又只能看到黑暗,还是让他感到非常不习惯。
不过这第一次开G28的感觉非常好,果然……贵是有贵的道理的。
这枪比hK416的精度高多了。
和林歌想的一样,整个夜晚敌人都没有再派人过来骚扰他们。
天亮后,林歌就开了一辆越野车带着波尔克进城了,探路的同时,顺便去买点必需品。
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就在他们进城的时候,旁边一个烂尾楼里,藏着一个人看着他们的车子进城,随后拿出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老大,有两个人进城了!”
林歌根据脑海里的路线开着,遇到昨天规划路线里开不了的路就记下来,林歌摇着头说道。
“要说这路不好开吧,都方方正正的,没有什么复杂的路线,你要说好开吧,到处又都是路障……”
波尔克表示赞同地说道:“是的,这就是要亲自到场看看的意义所在,有些路看上去能过,实际上跟死路没什么区别。”
“嗯……唉。”林歌有点烦躁,路线方面还是麻烦。
两人绕到了一处集市,挂上步枪下车。
一下车,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神情各异,但都说不上友善,或者说是仇视更贴切。
林歌小声对波尔克说道。
“看来美国人在这里不太受欢迎的样子呢。”
波尔克看了林歌一眼,提出了一个问题。
“他们怎么知道我们是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