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烈的法庭交锋,如同风暴中的雷霆,震撼人心。而在雷霆间歇,那持续、稳定、层层递进的证据呈现,则如同滂沱大雨,一点一滴,汇聚成无可辩驳的洪流,将犯罪事实冲刷得清晰无比,也将被告人的侥幸心理冲刷得荡然无存。在公诉人沉稳有力的主导下,法庭进入了举证质证的核心环节,一幅由无数铁证编织而成的、描绘权力腐败与黑金交织的巨幅画卷,在合议庭、被告人及所有旁听者面前,徐徐展开。
第一幕:权力的价码——受贿罪的证据锁链
公诉人首先聚焦于魏长明、刘明坤等人的受贿罪行。这并非空洞的指控,而是由一系列相互印证的证据构成的精密体系。
·核心账本与资金流向的互证:公诉人将瑞士“黑账本”的扫描件投射到巨型电子屏幕上。每一笔记录,时间、送钱方、经手人、金额、事由,都清晰可见。
·“x年x月x日,收胡(三强)via陈(克艰),美金伍佰万,备注:富民路项目‘关照费’。”
·紧接着,公诉人出示了与之对应的银行流水:显示陈克艰控制的某个离岸账户,在相近时间点,向一个与魏长明妻弟有关联的账户转账五百万美元。随后,该账户又分多笔将资金转入魏长明儿子魏长山在海外用于购房的账户。
·“x年x月x日,收昌明科技via‘宏图’,美金叁佰万,备注:产业基金一期‘答谢’。”
·对应的,是昌明科技账目上列支的“咨询服务费”三百万元(兑换后),以及“清州宏图文化”账户收到并迅速转移资金的记录,最终部分资金流向与魏长山海外消费账户重合。
·公诉人用不同颜色的线条在关系图上标注,将账本记录、企业支出、中间账户周转、最终受益人获取资产的全过程,直观地呈现出来。逻辑严密,环环相扣,仿佛一条条金色的毒蛇,从行贿企业出发,蜿蜒穿过层层伪装,最终钻入了魏长明家族的口袋。
·物证与证言的辅证:
·公诉人出示了从魏长明、刘明坤住所、办公室或其特定关系人处搜查、扣押的赃款赃物照片和清单:成捆的现金、金条、名表、奢侈品、高档礼品(如玉器、名画)。其中一些物品,与“黑账本”中记录的“赠刘(明坤)瑞士腕表一块”、“与魏(长明)秘书长……呈上翡翠摆件一件”等条目高度吻合。
·魏长明的秘书小张出庭作证,详细描述了如何根据魏长明的暗示或明确指示,接收、保管、转送这些财物,并指认了部分特定物品。他的证言,为“黑账本”的抽象记录提供了鲜活、具体的注脚。
·一些涉案企业主(在另案处理或转为污点证人)的证言,则从行贿方的角度,证实了为了获取项目、资金或政策便利,如何通过陈克艰或直接向刘明坤、乃至通过更复杂的关系向魏长明输送利益的经过,与账本记录、资金流向相互印证。
第二幕:规则的扭曲——滥用职权罪的场景还原
公诉人随后将目光投向滥用职权罪,通过证据还原权力是如何被用来交易和践踏的。
·“富民路”项目舞弊全过程:
1.原始质检报告(赵晓颖提供副本):显示道路质量不合格。
2.篡改后的质检报告(档案调取):关键数据被修改,达到“合格”标准。
3.刘明坤批示(文件复印件):“同意按此报告结论推进招标。”
4.招标文件(存档):设置明显倾向于长路集团的特定参数。
5.中标通知书:长路集团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