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你就输了。”——博士官怒斥:“此乃万恶之源!于交流中心,不认真,难道要儿戏?此言一出,所有理性探讨皆被解构为无意义之举。其心可诛!”
·“老祖宗早就说过……”——法令补充解释:“引用经典须有上下文,且需与当前议题相关。不得以模糊的‘老祖宗说’作为终结讨论之终极武器,此乃‘权威绑架杠’。”
·“我就是随口一说,你那么激动干嘛?”——此乃“挑衅-装无辜”连环技。中心规定,一经发现,发言者需就其“随口一说”的内容,撰写不少于五百字的正式说明,阐述其非“随口”之依据。
这些具体到句式的禁令,如同在语言的田野里精准地拔除了杂草,让禾苗(理性观点)得以茁壮成长。人们很快发现,当这些“语法糖衣”被剥离后,很多杠精言论的内核,其实空空如也,甚至无法组织起一段完整的、有逻辑的反对意见。
为了确保法令的执行,李斯还创造性地设立了“逻辑仲裁官”一职,由精通名学(逻辑学)的学者担任。他们不看你立场对错,只评判你逻辑链条是否完整、证据是否有效、概念是否清晰。一旦被仲裁官判定为“无效论证”或“诡辩”,轻则扣减“理性积分”(积分过低者禁止发言),重则被送去参加“强制性逻辑康复训练营”,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区分“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识别“偷换概念”与“稻草人谬误”、以及学习“如何正确地提问”。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曾经乌烟瘴气的交流中心,仿佛一夜之间被施加了净化咒。帖子是变成了:
“关于阁下对‘郡县制优于分封制’的第三点论据,即中央集权能有效调动资源一点,鄙人存疑。据《秦纪》载,昭襄王时,河东郡饥荒,朝廷调粮亦耗时月余,此效率似乎并未完全体现集权之优势。不知阁下如何看待此史料与您论点的潜在矛盾?”
而楼主则会回复:“感谢指正。河东郡之例,确为关键。然需考虑当时道路条件与通讯手段之局限。我所谓‘有效’,是相较于分封制下各诸侯国各自为政、甚至互相封锁而言。若能改善基础设施,集权之效率优势将更为显着。此处是我论述不够周全,应加入对‘基础设施’这一变量的讨论。”
瞧瞧,这画风!这深度!这建设性!连偶尔路过中心视察的始皇帝嬴政,都忍不住捻须点头,对李斯说:“爱卿此法,使寡人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战场上的‘书同文,车同轨’,善莫大焉!”
当然,任何改革都会遇到阻力。一些资深吸杠成瘾的人士,感觉如同被断了精神鸦片,浑身难受。他们私下抱怨,认为李斯剥夺了他们“思维的乐趣”和“批判的自由”。甚至有人偷偷组建了“地下杠精诗社”,以极其隐晦的方式继续抬杠事业。比如,他们会在一篇赞美长城的文章下留言:“长城巍峨,确实壮哉。只是不知,那砌入墙内的砖石,可还记得自己原本是山间的自由之土?”——试图用文艺范儿来包装其“反对宏大工程,追求个体自由”的杠点。
然而,这一切都在李斯和他的逻辑仲裁官们的监控之下。博士官们经过严格培训,已经能像识别毒蘑菇一样,识别出这种“文艺杠”的变种。那位留言的“诗人”,很快收到了仲裁官的评语:“比喻不当,且与主题无关。长城砖石经烧制已非‘自由之土’,此比喻暗含的价值判断(自由优于秩序)缺乏论证。疑似‘为杠而杠’之变体,警告一次。”
这场由李斯发起的“语言净化运动”,其意义远不止于清净了论坛。它深刻地重塑了大秦知识界的交流范式。它让所有人明白,批判的锋芒,必须建立在逻辑的刀背和事实的磨刀石之上,否则就只是伤不了人、却足够烦人的毛刺。自由讨论的边界,不在于观点的异同,而在于是否遵循共同的理性规则。当“杠”不再是彰显个性或获取廉价胜利感的手段,而必须付出严谨思考的成本时,真正的思想碰撞,那能擦出智慧火花的碰撞,才终于成为了可能。
咸阳宫深处,李斯翻阅着近日文化中心的讨论纪要,那曾经被各种无意义争吵刷屏的竹简,如今充满了引经据典、逻辑缜密的交锋与辩难。他满意地抿了一口茶,脸上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这世间,统一天下靠的是金戈铁马,而统一思想的市场,靠的,或许就是这一部能让所有“杠精”无所遁形的“急急如律令”吧。至于那些还在阴影里蠢蠢欲动的“杠魂”,李斯丞相的《理性讨论促进法》修正案,据说已经在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