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后,前往幽州的官道之上,尘土飞扬。
赵信骑着神骏的黑风,不疾不徐地前行。李秀宁依旧跟随着,默不作声,一副随从的样子,而赵信此行的目标明确——幽州,北平王府,罗艺。
在赵信看来,如罗艺这般成名已久、镇守边关多年的顶尖战将,其武艺、经验乃至对武道的理解,绝非秦琼、程咬金等后起之秀可比。
与这等人物交锋,才更有可能触及自身瓶颈,获得那至关重要的突破,也就是他心心念念的“薅羊毛”对象。因此,哪怕幽州远在北疆,路途遥远,他也定要不辞辛苦,亲自走这一趟。
一日后,一人一马一追随者,已然踏入幽州地界。
与中原腹地的繁华熙攘不同,幽州作为大隋北疆门户,常年与塞外异族对峙,民风剽悍尚武之气扑面而来。沿途所见行人,无论商旅还是农夫,大多面色黧黑,眼神警惕,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兵器,或是腰刀,或是弓箭。小规模的私斗殴斗更是屡见不鲜,官府似乎也管不过来,或者说,在这等边陲之地,武力本身就是一种秩序。
正行进间,后方传来急促杂乱的马蹄声,烟尘滚滚。赵信勒马稍避,只见一队约莫百骑的人马,如同旋风般从旁疾驰而过。
为首一人,骑着匹高头大马,手持一柄厚背砍山刀,面相凶恶,眼神彪悍。身后跟着的百十号人,也是个个携刀带剑,衣衫各异却都透着一股子草莽戾气,显然是啸聚山林的匪类。
那为首的马贼头目,似乎正在给手下打气,声若洪钟,带着一股肆无忌惮的张狂:
“小的们!都给老子把招子放亮,腿夹紧!这次带你们去捞笔天大的买卖,干成了,保证你们五年之内,顿顿大鱼大肉,夜夜笙歌,银子女人管够!”
手下匪徒们顿时发出一阵鬼哭狼嚎般的呼应:
“大当家的威武!”
“跟着大当家,吃香喝辣!”
“大当家指东,兄弟们绝不往西!上刀山下油锅,皱一下眉头就是婊子养的!”
听到手下们的称呼,那马贼头目却把眼一瞪,扬起马鞭虚抽一下,骂道:“放你娘的屁!跟你们说了多少遍了?老子现在不是大当家!老子是——武、圣、赵、信!都他娘的给老子记住了!谁再叫错,老子现在就剁了他喂狼!”
“武圣赵信”四个字如同惊雷,清晰地传入赵信和李秀宁耳中。
赵信握着缰绳的手微微一顿,自从他刀败宇文成都、血洗都护府、威凌洛阳御前之后,这名头算是彻底响彻寰宇,却也引来了无数牛鬼蛇神,这些假冒他名号招摇撞骗之事,单雄信早就跟他提过,只是他一路行来,这还是第一次亲眼撞见。
“哼,不知死活的东西,也敢玷污爷的名号。”
李秀宁在一旁冷哼一声,美眸中满是鄙夷。她对这些下三滥的货色极为不齿,转头对赵信道:“爷,您不知道,前些时日还有个胆大包天的蠢货,冒充您的名号,骗得了一位边地刺史的信任,当场就被任命为统兵大将,风光的很。”
她语气带着一丝嘲讽:“可惜,乐极生悲。恰逢异族犯边攻城,那刺史便命这位‘武圣’将军出战退敌,两军阵前,那冒牌货直接被异族大将一刀就劈成了两半,脑袋传首全军,成了军中笑柄,当真是贻笑大方。”
赵信闻言,只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这些跳梁小丑,终究会自食其果。不过,既然今日碰上了,倒也不妨看看,这伙冒牌货打算如何用他的名头行事。
心中起了些许玩味之意,赵信一拉缰绳,示意黑风放慢脚步,不远不近地跟在了这伙“赵信”人马的后方。
李秀宁见状,虽不明所以,但也乖巧地紧随其后。
跟了约莫半个时辰,前方那伙马贼在一片相对宽阔的官道旁停了下来,迅速散开,将一支仅有十余人、装载着几辆大车的小型商队团团围住。
那冒牌头目策马向前,将手中大刀一横,学着想象中的“武圣”气概,厉声喝道:“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识相的,把货物钱财统统给老子……不,给本武圣留下!其他人,立刻滚蛋!否则,休怪本武圣手中大刀不长眼,叫你们人头落地!”
他这番打劫的切口说得倒是顺溜,可惜模仿赵信的神韵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只显得不伦不类,画虎不成反类犬。
然而,奇怪的是,被包围的那支小小商队,面对百倍于己的凶恶马贼,竟无一人露出惊慌失措的神色。那十几个护卫打扮的人,依旧稳稳地守在货车旁,眼神平静,甚至带着一丝……嘲弄?
“有意思。”
赵信在远处勒住马,嘴角微勾。
“看来,夜路走多了,终究要遇到鬼。这伙冒牌货,今天怕是撞上铁板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猜想,商队之中,一名原本靠在车辕上假寐的青年,缓缓站直了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