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恩笑了笑道:“黑水镇运动员失踪案也是他!”说完把奥斯卡从地窖收集的那些资料放在桌子上“这家伙的作案地点遍布整个西部!”
邓巴笑了:“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弗里曼,尼尔!开始审讯吧!”
在弗里曼和尼尔两位轮番审讯了几天后,整个事情浮出了水面。
这个家伙叫做小埃德蒙·劳里,一个曾经家境殷实的移民家庭,父亲在西部被人杀害给这家伙不小的打击,在他心底里埋下了对西部仇恨的种子。
后来他的老婆出轨,跟他离婚了。但他又没敢告诉自己的母亲,所以他母亲始终认为他就是正常离婚,也认为他就是一个正常人。
但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让他平等的恨上了所有西部的人···这个脑回路居然好像还有点儿合理。
然后他就被各种负面情绪日夜炙烤着,痛苦不堪。但他本质上又是个懦夫,他并不敢真去做什么。没错,他一开始是不敢杀人的。
直到他接触到了鸦片酊!
鸦片酊是个什么东西呢?这是一种含有鸦片的酒精溶剂,最早是用于止痛和镇静的,16世纪被瑞士的一个炼金术士搞出来的,十七世纪被英国人改进并推广使用。
它的主要成份是吗啡。
在这个年代的美国,这玩意被视为可以镇痛、止咳、止泻的“万能药”。
小埃德蒙·劳里接触到这玩意儿之后,感觉这就是上帝对自己的救赎!他大量使用这东西之后,不光心里不痛了,身上也感觉不到痛了,唯一的问题就是人也疯了···
他开始杀人,一开始他是四处流窜着猎杀。后来他利用药物杀死整个运动队,他把自己的作案经历记录下来,把报纸上报道的自己做下的案子剪下来,他对此得意洋洋,他甚至煞有介事的给报社编辑写信,为他父亲生前的某些行为辩护。
简单点儿讲,他觉得自己已经凌驾普通人的生命之上了,他是个能决定人生死的“大人物”!
奥斯卡表示,他们那里一天要收到好多乱七八糟的信,没人会当回事儿的!至于什么老埃德蒙·劳里?马洛伊在瓦伦丁也算个大人物,黑水镇有谁认识他吗?
西部碎尸杀人狂登报了!奥斯卡细数了他做下的所有案件,并在文章中做了详细分析,认为这些案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猜测这可能是同一个人所为。并且表示他会持续调查这个案件,直到真相大白,凶手落网!
报道一出,举国哗然。议论声甚至盖过了科尔姆!人们开始争论这个案件,有人认为报道哗众取宠,也有人认为报道的分析很有道理,也有人开始质疑司法!
奥斯卡煞有介事的连续几天都在报道案件进展,这使得讨论度直线飙升!报纸卖爆了!报社的印刷厂连夜加印,各地还找了印刷厂合作印刷。
半个月后,案子终于破了!无畏的记者奥斯卡先生,在正直的尼尔警长和弗里曼警长的全力支持下,终于将凶犯捉拿归案!二位警长因为在汉诺威没有执法权,甚至脱下警服以私人身份帮助奥斯卡先生潜入到瓦伦丁近郊去抓捕凶犯!正直,无私,勇敢,这些都以不足以形容二位警长!这堪称铁肩担道义,除恶不顾身!那些披露的照片,整整印了好几页报纸!吓死个人了!
同时,也有盲生发现了华点:“瓦伦丁没有警察吗?他们在干什么?这案犯几乎就在眼皮底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