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步声越来越近。
“姑娘,我没吓着你吧?”一个含着烟嗓的男声响起。
我心脏还在怦怦狂跳,勉强扶着墙壁站稳。
那人按亮了手边的灯开关,我这才看清他的模样。
他穿着一身藏蓝色道袍,头上梳着个有点斜歪的发髻,手腕上却戴着一块劳力士的金表,肩上还鼓鼓囊囊地背着一个大帆布包。
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样子,五官俊朗,眼尾纹却有点深,下巴上留着一撮小胡子,正眯着眼睛打量我。
我气不打一处来,指着屏幕已经报废的手机,怒道,“你说呢?赔钱!”
这手机可是我攒了好久的钱买的,被卖去缅北都舍不得把它丢下,居然在这里摔坏了!
那人咧嘴一笑,“我叫凌云志,要钱没有,你看我肉偿行吗?”
他说话时,眼睛还在我的身上瞟来瞟去。
胸口的佛牌已经变得发烫,我连忙按压住它,先不让苏栖野出来捣乱。
我警惕地盯着凌云志,“你不是个道士吗?怎么跟个色狼似的……”
“哎呦,瞧你这话说得,我指的肉偿是腊肉那个肉!”凌云志把肩上的大包卸下来,随手扔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响。
他在包里翻了半天,还真的翻出来一块烟熏腊肉,笑嘻嘻道,“这可是正宗的宣威火腿,三年发酵,没点关系都弄不到!”
我简直目瞪口呆,看向他扔在地上那个大帆布包,里面塞满了各种老旧的物件。
一个搪瓷茶壶的壶嘴露了出来,上面还印着红色的“赠给最可爱的人”,旁边还有一个锈迹斑斑的老式手电筒。
“你这包里到底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我无语至极。
“不喜欢腊肉?那我再找找……”说着,他又从包里翻出来一本早些年代的连环画,还有一把已经炸毛的牙刷。
“停停停!”我连忙制止他的动作,“现在道观的生意这么不好做吗,道长都开始下山收破烂了?”
“你误会了,我不是什么道长。”凌云志把包重新背回肩上,吊儿郎当说道。
我皱眉,“那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我就是图这身衣服行走方便,在外面好蹭吃蹭喝,顺便给那些善男信女算算卦,骗点小钱花花。”他拍了拍道袍上的灰,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那你拿这些破烂做什么?”我问道。
凌云志眼睛一亮,神秘兮兮地说道:“你可别小看这些破烂,这叫老物件,有收藏价值,卖给那些不懂行的国外友人,值不少钱呢!”
我瞬间明白了,这人不仅是个招摇撞骗的神棍,还是个小偷。
“你是来这里偷东西的。”我面无表情道。
凌云志不以为耻,反而振振有词,“这怎么能叫偷呢?知子罗都荒废几十年了,东西扔在这儿也是烂掉,没人要。你就当我是个捡破烂的,废物利用,给这些老宝贝找个好归宿嘛!”
我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直跳。
得咧,鬼没抓着,抓到了个小偷。
但抓小偷是警察的职责,我懒得再跟他废话,转身就想走。
“哎,丫头,你要去哪啊?”凌云志追上来问道。
我没好气地说,“我要找个地方住下。”
凌云志嘿嘿一笑,“别找了,整个知子罗都搬空了,别说人家,连个鬼影子都难找。”
我心中一沉,齐奈巫师估计除了上次去首都,再也没有离开过寨子,连州府搬迁这种事都不知道,害得我白跑一趟,看来今晚要露宿荒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