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去碰那个敞开着柜门的保险柜。
那里面的东西,太多,太重,太扎眼。
他的目标,只有那个放在椅子上的皮包。
他凭着一个顶尖盗贼的直觉断定,那本不起眼的《论语》,才是这个皮包里,真正的“魂”。
它远比那些金银珠宝更重要。
他拿起皮包,掂了掂。
很沉。
他没有再停留一秒钟。
原路返回,关好窗户,甚至将插销恢复原位。
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他像一阵风,消失在夜色里。
撤离的路上,他在一处无人的小巷里,停了下来。
他打开皮包,里面的东西,让他也吃了一惊。
金条,美金,翡翠……任何一样,都足够一个普通家庭,一辈子衣食无忧。
他将现金和几件容易出手的珠宝,塞进了自己怀里。
金条太重,他没拿。
然后,他拿起了那本《论语》。
封皮是上好的牛皮,入手温润。
他翻开,里面不是圣贤文章。
而是一排排他看不懂的,混杂着汉字、数字和英文代号的记录。
像一本账本,又像一本密码本。
他看不懂,但他知道,这东西的分量,比整个皮包里的金银加起来,还要重一万倍。
他将《论语》紧紧揣进怀里。
这时,他看到了那块百达翡丽金表。
纯金的表链,蓝宝石的表盘,在微弱的光线下,依旧闪烁着迷人的光芒。
他想起了赵峰。
想起了他在上海,为了掩护队友,用手腕挡住飞溅的弹片,那块老旧的军用手表,被当场砸得粉碎。
他拿起金表,揣进了另一个口袋。
这是给兄弟的。
最后,他看着那个昂贵的鳄鱼皮皮包。
这东西太招摇了,带在身上就是个祸害。
他走到贫民窟的巷子口,看到一个在寒风中缩成一团,靠补鞋为生的老鞋匠。
老人已经睡着了。
燕子将皮包,轻轻放在老人的工具箱旁。
他知道,这上好的皮子,够这个老人,做几十双鞋,或者换一笔足以安度晚年的钱了。
他算是,物尽其用。
做完这一切,他消失在重庆的迷雾中。
回到训练营。
他翻越围墙的通道,早已被赵峰用枯枝败叶重新伪装好。
他闪身进入。
病房里,赵峰正坐在床边,擦拭着一把拆解开的训练用步枪。
他在等他。
“回来了?”
“嗯。”
燕子将那块百达翡丽金表,放在了赵峰面前。
赵峰的目光,瞬间凝固了。
他没有碰那块表。
他抬头,死死地盯着燕子。
“你动了谁?”
“军委会后勤部,谭家麟。”燕子平静地说,同时将那本《论语》也拿了出来。
赵峰的脸色,瞬间变了。
他一把抢过金表,翻到背面。
表盘背后,刻着一行极小的、定制的字母:t.J.L.
谭家麟。
这块表,是独一无二的。
“你疯了?”
赵峰的声音,因为愤怒和震惊,在微微颤抖。
“燕子,你知道他是谁吗?偷一个粮商,是偷。偷一个军委会的少将,那叫叛国!”
他深知,这件事情的性质,已经完全超出了“劫富济贫”的范畴。
这是在往一个巨大的政治火药桶里,扔进了一颗火星。
与此同时。
谭公馆,书房。
谭家麟送走了客人,哼着小曲,回到了书房。
他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放皮包的椅子。
空的。
他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记错了,可能是放在了卧室。
但他走到书桌前,发现桌上的雪茄盒,有被人移动过的痕迹。
一股寒气,窜到了天灵盖。
他发疯一样冲到保险柜前。
柜门还开着。
里面的大宗财物,金砖、地契、古董,完好无损。
唯独那个皮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