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需要亲自确认,需要亲手碾碎这些蝼蚁。
直到这时,他觉得自己才能,在面对秦也时,勉强喘上一口完整的气。
那种后怕,是他平生从未体会过的。
权势、财富、甚至自身的生死,他都可以自己去承担和面对。
唯独秦也,是他唯一的软肋。
时明玺好好地洗了个澡,叶菱处理干净所有的衣物和痕迹,在他出来之后,也汇报了初步调查结果。
“这几个人底子很脏,但都是最底层的渣滓,为了钱什么都敢干。他们根本接触不到时家,甚至连秦小姐是明星都不清楚。”
果然如此。
能找到这种不上档次、只知道用最肮脏手段办事的货色,说明幕后指使者本身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没什么实权,没什么真正的见不得光的资源,只能通过七拐八弯的关系,找些亡命徒来处理“麻烦”。
而目的,又如此明确。
不是勒索,不是寻仇,就是要玷污秦也,毁掉她。
一个没什么权势,却对秦也有着极深个人怨恨,并且愚蠢到以为用这种手段就能达成目的,还自以为能撇清关系的人。
这个范围,太小了。
时明玺的脑海中,几乎瞬间就锁定了一个名字。
“太好找了。”他轻声说,像是对叶菱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回医院。”他吩咐道,转身朝外走去。
时明玺回到病房,坐在床边的阴影里。
他一夜未合眼,目光始终锁在她精致又苍白的脸上,他庆幸到不敢相信,秦也没事。
那些绑匪已经被处理好了,但他们根本不重要。
即墨笙。
几乎可以确定就是她。
她毕竟是即墨家的掌上明珠,更重要的是,她是即墨易的妹妹。
像一根绳勒住了他即将挥下的屠刀。
即墨易。
他唯一的,真正称得上朋友的发小。
他们一起长大,分享过少年时最狂妄的梦想,也经历过家族内部的明枪暗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