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愿被事情推着走,被环境裹挟着做出选择。
回顾过往,她人生中屈指可数的、真正由自己主导的重大决定,似乎只有两个。
一是当初一头扎进赚钱很快的娱乐圈,二就是主动的捐献了器官。
接下来的日子,对她而言,都像是在倒计时。
她无法面对那个清晰的终点。
有时候会想,自己也算幸运,因为工作去过不少地方,见识过这个世界不同的面貌,也留下过几部能被观众记住的作品,至少证明她存在过。
那么,接下来该做什么呢?好像也没什么必须要做的了。
现在离开了龙西,离开那个充斥着爱恨纠葛、让她窒息的地方,挺好的。
爱这个东西,体验过,是真的很好,像最绚烂的烟花照亮过她贫瘠的人生。
但也真的,太痛了。痛到让她觉得,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她宁愿不要了。
沉闷的汽笛声由远及近,打破了海岛的宁静。
船缓缓靠向简陋的码头。
秦也站在木屋前,看着那艘船,脚步像是被钉在了原地。
她还是没想好。
即墨现急得额头冒汗,不停地看表:“哥,快来不及了,离时先生给的期限只剩五六个小时,回去航程就要两个多钟头!我们先走吧!”
即墨易看着沉默不语的秦也,摇了摇头:“不行,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这儿。”
船停稳了,跳板放下。
首先下来的却是几个穿着黑色西装、身形挺拔的男人,迅速分列两侧。
然后,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身影,出现在了跳板顶端。
时明玺。
他穿着深色的中山装,身形比记忆中清瘦了些,但眉宇间的压迫感丝毫未减。
即墨兄弟都愣住了,谁也没敢先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