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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04(1 / 2)

中没武器。身上没有守护祝福,如何再与不死族对抗

“秦嗣我来啦”娇娇一见秦嗣身上绿光突然消失便大喊着飞了过来,但不死族们似乎早已知道了这只白色鹦鹉的作用,当娇娇刚刚飞近秦嗣时,突然齐声发出了莫名刺耳地尖啸声,这种声音类似以前那个修罗吓走娇娇的恐惧嚎叫,但却更难听上几百倍,而且他们是同时一起在喊,声音之大威力之力远超修罗的恐惧嚎叫。

“啊“娇娇发出一声凄厉地惨叫声掉头向空中蹿去,但是,不死族们似乎并没打算让她活着离开,他们的左手同时指向娇娇,”滋啦啦“十数道蓝色闪电直扑而去,“啊”娇娇又是一声惨叫,登时就变成了一个蓝色光球,那些电光围绕在她身体四周剧烈地闪动着,虽然她有守护祝福护身能吸收大部分的法术伤害,但是她地守护祝福也同样被迅速地吸走中,当身上的绿光消失的一刹那,紧紧围绕着她的蓝色电光瞬间就将她击落在地

“娇娇”看到娇娇一头裁了下来,秦嗣肝胆欲裂他纵身扑了过去。

“噗“一柄巨剑从他地左肩刺入,然后又从后背刺出,与此同时,秦嗣的左手牢牢地握住了面前那个不死族持创的右手,然后挥起右手狠根砍下,”啪“不死族的右手被齐腕砍断,“蓬”秦嗣地右脚几乎同时踢了出去,不死族的身体飞了起来。

“嗤”秦嗣右手捏住剑身将巨剑从自己身体内拔出来,随即持刻在手横扫出去,将砍到面前的数把巨剑荡出去,但是想冲出十一名力大无比根本杀不死的不死族的包围困谈何容易,才荡开几个不死族,另外的不死族们便蜂拥着冲了上来。

“叮叮当当”秦嗣挥舞巨剑与不死族们战成一团,正在这时,就见一道光影闪过,一头大梅花鹿瞬间来到娇娇身旁,蓝琪弯腰探手将娇娇抱在怀中,随即大梅花鹿又是一闪便已在前方很远地地方了。

但是,不死族们似乎不愿意放过任何试图冲他们视线中逃离的人,他们中的几个人同时抬起手来指向蓝琪,“滋啦啦“数到蓝色闪电直射而去,就听得前方”啊“地一声惊叫,随即传来一片“喀嚓喀嚓”声,显然,闪电击倒了一排树木,而那声惊叫是蓝琪发出来的,难道她被击中了吗

“哇呀呀呀”秦嗣终于爆发了,他虽然看不清蓝琪是不是被打中了,但是那声惊叫足以让他全身的血管炸开这一刻秦嗣手中的巨剑突然剧烈地颤抖起来,原本漆黑无光的剑身上居然冒出了红色的光晕,这光晕越来越亮,越来越夺目,当红色的光晕将秦嗣愤怒的脸照得异常分明时,所有的不死族都吃惊地站住了,他们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自己所使用的武器怎么可能在对方手中绽放出如此夺目的光彩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噌”不等那些不死族反应过来,秦嗣手中的光华巨剑已经横扫出去,最前的一个不死族的脑袋当场搬家,而他手中竖着的巨剑也只剩下了一半握在手中。秦嗣一剑不但砍掉了他的脑袋,连他的创也一起削断了。

“吱唧吱吱唧唧“不死族们发出了一片奇怪的惊呼声,但是秦嗣已经如旋风般扑了上去,手起剑落,又是数个不死族连人带剑被砍成两段”

“当啷”秦嗣再次挥出一剑,与最后数把巨剑相撞,所有的剑统统折断,这其中也包括秦嗣手中的剑。但是,让不死族们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秦嗣手中的巨剑是断了,但那各明亮的红色光华还是笔直地挺立着。

“气刀“躲在暗处的甘道夫和奥塞玛同时惊呼起来,而同他们躲在一处的道格李忍不住扭头问道:”这算不算魔法魔法对不死族不是攻击无效吗”道格李无力帮上秦嗣任何忙,只能瞎操心。

甘道夫说:“能将无形之物聚为有形,似乎已经上升到更高层次的魔法范畴了,我对东方法术的认知实在有限,是不是有效只能继续观望了,大祭祀,你说是不是”

奥塞玛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点了点头道:“是的”

而秦嗣似乎根本就不知道手中的巨剑已经断了,他早已杀红了眼,脚步一刻不停地扑向不死族们,当他手中的半截巨剑与那把红色光刀同时斩出时,一片怪叫声响起,那些不死族们犹如豆腐一般被齐刷刷地切成两半

“噌僧噌”但见一道红光上下翻飞,在空气中留下道道光影,随着红光的急速划过,半空中开始翻腾起半个或者一个又或者几个骷髅脑袋,完整的或者不完整的骷髓胳膊或者大腿和小腿而草地上更是成了骷髅零件散落处,到处都是如螃蟹般爬动的白骨手掌,脚掌,有些连带着半茶胳膊,有些则扼着一条小脚

眨眼之间,十三个不死族被秦嗣用红色光刀砍得比杂碎还要碎,但是他似乎还不解气,只要看到还有比他巴掌大的骨头在地上爬,就蹦过去用脚踩住了,然后挥刀朵碎

第一百四十四章

秦嗣继续疯狂地狠朵地上的碎骨头,直到所有的骨头都变成了黄豆大小才停住了手。但是,就在他站在那里大口大口地喘气时,地上的骨头纷纷动了起来,随即以最快的速度聚拢在一起,没等秦嗣继续砍过去,“唰唰唰”十三个不死族又完整无缺地组合在一起,他们在第一时间向后退去,直到与秦嗣保持了十几步远的距离才站定。

“妈的”秦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砍了那么老半天,一眨眼的工夫居然又金都恢复原状了,这些不死族还真他娘的变态,他们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魔之大陆上面有如此强悍的种族却还有其他种族的立足之地看这些不死族个个杀戮成性,应该早就把整个大陆上的人杀光了才对啊。

远处的甘道夫和奥塞玛同时摇头叹道:“唉,不死族实在是太可怕了,即使将他们的骨头统统磨成了粉末也无济于事”两人相互看了一眼,那神情似乎想继续开溜了。

道格李忍不住问道:“你们平时是怎么对付他们的”

甘道夫和奥塞玛都是一愣,随即笑了起来:“我们怎么可能有能力对付他们,这些不死族原本都被困在死亡之海中央的迷雾岛上的,天知道这回是怎么出来的,而且一出来还是十三个”

原来这些不死族原本都是正常的人类,后来机缘巧合获得了某种不死的能力,随后就聚集在一起共同生活。一开始他们还都具有肉身,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的肉身渐渐腐化消失掉了,于是变成了一具令人恐惧的骷髅。而随同他们一起生活的其他动物,比如马,虽然也获得了不死之身,但同样也都变成了骷髅。于是不死族开始远离正常的人类部落。他们自我放逐,试图在最后一点人性泯灭之前找到与世隔绝之地。最后,他们来到了迷雾岛,这个岛在死亡之海的中部,环岛有一条强劲地深海海流。于是他们把船打碎沉掉,开始定居在岛上。因为他们不会飞,没有了船之后就离不开迷雾岛了,而他们跳进海里的话就会直接沉到海底,那条环绕迷雾岛的海流力量巨大是他们无法穿越的。

但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却在到达迷雾岛的前夕偷偷跳进了海里,因为他提前迷失了本性,强烈的杀戮心促使他从海底一路走回了魔之大陆于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上演了,大陆上所有的种族部落都遭到血洗。因为他是不可战胜地。所以聚集多少军队来抵抗他都是徒劳的,最终,人们放弃了抵抗,他们纷纷寻找避难所。在这个时候矮人部落立下了汗马功劳的,正是他们挖了无数条迷宫般的地道,才让各种族各部落的人民活了下来。最终,这场人间灾难为诸神得知。他们在各种族中间挑选了五大勇士,分别赐与了拥有强大图腾法术地绿水晶戒指萨满之心,拥有强大心灵感知能力的红宝石戒指先知之眼,拥有强大攻击魔法的蓝钻石戒指法师之魂。拥有强大攻击力量的黄金戒指战士之怒,拥有强大医疗和复活能力的白玉戒指牧师之歌。最终,五大勇士消灭了那个不死族,魔之大陆生机重现。而五大勇士随后结伴去了传说中的先知之地,据说那里是最理想最美丽的人间乐土。之后,一切地一切都只存在于传说中了

现在,十三个不死族相互看了一眼,他们唧唧喳喳地说着些什么,似乎在交换彼此的看法。随即。他们扔掉了手中的半裁巨剑,然后张开双臂再次扑向秦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