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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人丁兴旺——从三百到五百的“百姓归心”(1 / 2)

天刚蒙蒙亮,屯田区的雾气还裹着麦苗的青气,王二牛就扛着锄头往李家庄园跑。他的裤脚沾着露水,鞋尖蹭着田埂上的狗尾草,嘴里念叨着“可别去晚了”——昨儿傍晚听说李公子要招新兵去井陉,他连夜跟爹商量,把家里的耕牛托付给邻居,今儿一早就往这儿赶。

庄园的篱笆门没关,院子里飘着红薯粥的甜香。王二牛刚跨进去,就看见李昊蹲在石桌旁,正给几个老卒系红领巾——那是昨儿百姓送来的,说是给仁义卫的“守家符”。

“李公子!”王二牛喘着气喊。

李昊抬头笑:“二牛来了?快坐,粥还热着。”

不多时,院门口又挤进来三四个青年:有猎户家的狗蛋,腰间别着把缺了口的猎刀;有矿工家的铁柱,脸上还带着矿洞的煤灰;还有逃荒来的周氏,抱着三岁的娃子,身后跟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俺们都想当兵!”狗蛋攥着猎刀柄,指节泛白,“俺爹去年被清军抢粮时,砍了一刀,临死前攥着俺的手说‘要替爹守着家’——俺要去井陉,杀鞑子!”

铁柱摸了摸怀里的矿灯,那是哥哥留下的:“俺哥在宣府煤矿被清军抓去运煤,半年没消息。俺想让他知道,俺在守着家——等打完仗,俺去接他回来。”

周氏的娃子突然哭起来,她抹了把眼泪:“俺们从河南逃过来,一路上见着清军抢粮、烧房子……听说仁义卫不抢百姓,还帮着守村子——俺想让孩子有个安稳家,也想跟着你们守着这份安稳。”

李昊放下粥碗,伸手摸了摸狗蛋的猎刀:“你爹的刀?”

狗蛋点头:“俺爹说,这刀砍过狼,也能砍鞑子。”

“好。”李昊转身从屋里拿出件新做的灰色布衫,“穿上这个,你就是仁义卫了。”

午后的阳光晒得麦苗发亮,李昊在庄园的晒谷场摆了几十桌酒席。屯田区的百姓扛着粮食来帮忙:张婶煮了红薯,李叔抱来一筐玉米馍,连最抠门的钱掌柜都送来了两坛高粱酒——那是他留着娶儿媳妇的。

“各位乡亲!”李昊站在石台上,端着粗陶碗,“今天请大家来,是要跟大伙儿说件事:仁义卫要扩招,从今儿起,所有来投军的青壮年,不收一文钱,管饭,每月给一两银子军饷。但更重要的是——”他顿了顿,声音提高,“你们的家,我们帮着守!”

台下的百姓炸开了锅。张婶抹着眼泪喊:“俺家二柱就去!俺就盼着他能守着俺们的地!”

李叔举着玉米馍:“俺家铁柱要是去了,俺夜里睡觉都踏实!”

周氏抱着娃子挤到台前:“李公子,俺家小柱子就托付给你了。”

李昊笑着接过娃子,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放心,等他长大,俺教他骑马。”

第二日清晨,仁义卫的营门就挤满了新兵。

狗蛋穿着父亲的旧猎衣,腰间别着那把猎刀,站在队列最前面。他的脸涨得通红,手紧紧攥着长矛——那是赵三教他握的,沉肩,手腕别软,矛尖对准草靶的红心。

“小子,放松。”赵三拄着拐杖走过来,他的断腿还裹着夹板,却站得笔直,“俺当年第一次拿矛,比你还抖。你看——”说着,赵三挥矛刺向草靶,“噗”的一声,矛尖正中红心,“这不是杀人的本事,是守家的本事。”

狗蛋看着赵三的背影,忽然想起父亲。去年清军抢粮时,父亲就是举着长矛扑上去,被砍断了胳膊,却还喊着“别让他们烧粮仓”。现在,轮到他了。

铁柱在另一边擦长矛。他的矿灯放在脚边,灯身已经擦得锃亮。旁边的老兵教他缠矛柄:“用棉线缠紧,不然握久了会滑——上次有个兄弟,就是矛柄滑了,没戳中敌人,反被敌人的刀砍了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