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支贵格的理论模型
原文:
六甲年丁卯月乙未日戊寅时
六乙年己卯月甲戌日乙亥时
六丙年庚寅月丁巳日丙午时
六丁年丙午月壬辰日丁未时
六戊年壬戌月己丑日戊寅时
六庚年甲申月庚申日辛巳时
六辛年丙申月庚午日辛巳时
六壬年辛亥月壬辰日丁未时
六癸年丙辰月丙辰日戊子时
翻译:
甲年(甲子、甲寅等六组甲年)出生者,若月柱为丁卯、日柱为乙未、时柱为戊寅。
-乙年(乙丑、乙卯等六组乙年)出生者,若月柱为己卯、日柱为甲戌、时柱为乙亥。
丙年(丙寅、丙辰等六组丙年)出生者,若月柱为庚寅、日柱为丁巳、时柱为丙午。
丁年(丁卯、丁巳等六组丁年)出生者,若月柱为丙午、日柱为壬辰、时柱为丁未。
戊年(戊辰、戊午等六组戊年)出生者,若月柱为壬戌、日柱为己丑、时柱为戊寅。
庚年(庚午、庚辰等六组庚年)出生者,若月柱为甲申、日柱为庚申、时柱为辛巳。
辛年(辛未、辛酉等六组辛年)出生者,若月柱为丙申、日柱为庚午、时柱为辛巳。
壬年(壬申、壬午等六组壬年)出生者,若月柱为辛亥、日柱为壬辰、时柱为丁未。
癸年(癸酉、癸未等六组癸年)出生者,若月柱为丙辰、日柱为丙辰、时柱为戊子。
解析:
作者按天干分类,定义“大贵人”的干支组合模型,核心是五行生克的特殊流通(如甲木生丁火、未土藏官星)。
但此类组合仅为理论框架,需结合神煞、大运等综合判断,后文将论证其局限性。
二、贵格的理论定位:稀有与神秘
原文:
以上逐年,只有一日一时主有大贵人,应世建功立业之命,不然,出尘神仙,常术不能晓也。
翻译:
以上按年份列举的组合,每年仅对应“一日一时”(如六甲年中,仅某天的戊寅时符合),这类命局主“建功立业的大贵人”,甚至可能是超脱尘世的神仙,非普通命理术数能解读。
解析:
强调贵格的稀有性(每年仅一日一时)与神秘性(关联“出尘神仙”),渲染其“天命专属”的玄学色彩。
为后文“现实反例”埋下伏笔——理论上的极致贵格,现实中却未必应验。
三、帝王反例:格局≠天命
原文:
大贵人莫过帝王,考历代创业之君,及明朝诸帝,无一合者。
翻译:
世间最尊贵的大贵人莫过于帝王,但若考察历代开国君主及明朝皇帝的命局,没有一人符合上述干支组合。
解析:
以“帝王命”反证理论漏洞:若贵格真能定大贵人,帝王应全符合,实则相反。
提出“天命>格局”的核心观点,暗示命运受时代气运、历史趋势等更复杂因素影响。
四、缙绅凡民同命异运:环境与选择的影响
原文:
余尝谓天下之大,兆民之众,如此年月日时生者,岂无其人?
然未必皆大贵人。
要之,天生大贵人,必有冥数气运以主之,年月日时多不足凭。
余纪缙绅与凡民,命同者不能悉数。
姑就缙绅论,如黄懋官侍郎,与申价副使命同,黄死子兵祸,申死牖下,申先黄死,官之大小又不论也。
朱衡与李庭龙命同,朱发科壬辰,李发科癸丑,朱官至尚书,李止大参,寿又不永,其子孙之多寡贤否,又不论也。
翻译:
天下如此广阔,百姓如此众多,符合上述年月日时的人怎会没有?
但未必都是大贵人。
关键在于:上天要降大贵人,必有冥冥中的气运主宰,仅靠年月日时难以判定。
我记录的官员与平民中,同命者数不胜数。
仅举官员为例:侍郎黄懋官与副使申价命局相同,黄死于兵祸,申死于家中(寿终正寝),且申比黄早逝,官职高低也不同;朱衡与李庭龙命局相同,朱在壬辰年科举发迹,李在癸丑年才中举,朱官至尚书,李仅做到参政,寿命也不长,子孙的多少贤愚更无法相提并论。
解析:
以官员案例证明“同命异运”的普遍性,打破命理“机械决定论”。
提出“冥数气运”概念,强调命运受不可测的“天时大势”干扰。
揭示寿命、仕途、子孙等差异,说明干支组合只是“潜力框架”,实际命运受机遇、选择、环境多重影响。
五、同命更极端差异:行为的决定性
原文:
万案与饶才命同,万举进士,官至卿贰,饶止举人,官至太守,然饶多子而万则少,又万以谪戌死而饶则否,其寿夭得丧又难论也。
三河王且斋兄弟同产,而功名先后亦自不同,况天下之大,九州之广,兆民之众,其八字同者何限,又乌可以例论耶!
翻译:
万案与饶才命局相同,万考中进士,官至九卿副职;饶仅中举人,官至太守。
但饶子女众多,万子女稀少;万因贬谪戍边而死,饶却善终,寿命与得失的差异更难解释。
三河王且斋兄弟同母所生,功名成就也有先后之分。
何况天下如此广阔,九州如此辽远,百姓如此众多,八字相同的人不知有多少,又怎能用固定模式论断呢!
解析:
从官员扩展到同家族兄弟,甚至生育、生死结局都不同,进一步证明干支组合无法定义命运。
批判命理“公式化”思维,强调需动态、综合分析命运。
六、走卒与鲁公:命运的反向呼应
原文:
余记小说,说一走卒与鲁公命同,鲁公遇朝廷有大恩宠,则此卒受大责罚,鲁公有小喜庆,则此卒有小谴责,其相反有如此者。
翻译:
我记得小说中记载:一名差役与某位公卿(鲁公)命局相同,但鲁公受朝廷大恩宠时,差役必遭重罚;鲁公有小喜事时,差役必遇小谴责,命运竟如此相反。
解析:
极端反例:同命不仅“异运”,甚至吉凶完全反向,说明贵格的吉凶需结合社会阶层、角色定位(如公卿与差役的身份差异)。
揭示命理的相对性:干支本身无绝对吉凶,需结合命主所处“位置”判断。
七、鲁公同命子:放纵的恶果
原文:
又某家生子与鲁公命同,前后差六十年,术者以鲁公之命证之,其家大喜,谓他日必贵,自孩童时恣其所为,后遂酗酒,游荡醉死于水,年止十九。
翻译:
又有一户人家生子,与鲁公命局相同(仅时间差六十年),术者用鲁公的命局验证,称孩子将来必贵,家人大喜,从小放纵其行为。
孩子长大后酗酒游荡,最终醉酒溺亡,年仅十九。
解析:
反面教材:即使符合贵格,若后天放纵、不修德行,反而加速灾祸。
强调命理的前提:德行与自律是兑现贵格的基础,否则贵格可能成为“凶格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