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刑合得禄(2 / 2)

又说:“刑合格局要从六个癸日中去寻找,出生时柱喜欢见到甲寅。寅木来克制巳火,戊土应该会出来,癸水遇到巳火(蛇对应巳)就能得到官职。如果遇到戊、己字,凶祸容易降临,如果忽然遇到庚申,灾祸难以禁止。大运如果和格局类似(有相应的配合),所忌讳的是不要有伤害格局的情况。这样福气就会更深。”

比如高拱阁老的命局是:壬申、癸丑、癸丑、甲寅。

命局中带有申金,会有疾病,行庚申大运时,遇到壬申流年就会罢官。

几乎导致大祸。

以上这些遥合、暗刑、飞冲等格局,起源于十八格。

命局中原本没有财星和官星才会使用这些格局。

凡是人的命局,四柱(年柱、月柱、日柱、时柱)以及三元(天元指天干,地元指地支,人元指地支中所藏天干)内外没有合的情况。

而且大运处于平常状态,在别的位置有虚邀暗拱、刑冲破克的情况。

合于别的禄位,以上这些格局就是这样的情况。

如果只有刑的情况而没有合的情况,那么贵气就不能留存。

也就不能形成格局了。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六癸日刑合得禄:

成格条件:

以六癸日为主,时上甲寅,癸用戊土为官星,戊禄在巳,甲寅刑出巳中戊土,使癸日得官星。

喜见财星或印星相助,行财印运及刑冲会合皆为美事。

忌年柱或月柱见戊、己字,否则官煞显露减分,若岁运填实或福气已过则不利。

柱有戊、己字时,时中喜逢空亡。

若月令在偏、正官位,则不以时柱的喜忌来论。

特殊情况:

癸亥、癸卯、癸未日,坐下木局,时逢甲寅,柱有戊、己、巳、午,为伤官见官,不入此格,岁运逢之有祸。

此格与飞天禄马相似,既为冲官,宜有合,柱中得酉、丑一字合巳即可,不用申,因申能冲克寅。

见亥或午、戌字为羁绊,巳字为填实,申、庚字为冲克,皆破克不贵。

六癸日也可用庚申时,刑合巳中戊禄为官。

六己日刑合得禄:

六己日可用壬申时,刑出寅中甲禄为官,其它成格条件与六癸日类似。

六辛日刑合得禄:

六辛日得庚寅时,刑不成。

因辛以丙为官星,建禄在巳,庚能克甲,寅字被伤,不能刑巳,辛日不得官星,所以不取。

总的来说,刑合得禄是以刑来暗邀官星,若有刑无合则贵气不住,不成格。这些格局多从家内选取成格条件,不论月令,与早期子平法和禄命法的外格取用方式有渊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