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的消毒水味,比镇卫生院更浓,更刺鼻,混杂着疾病本身散发出的、一种难以言喻的衰败气息。陈立冬母亲的病情暂时稳定了下来,但人像是被抽走了脊梁骨,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眼神时常空洞地望着天花板,或是紧紧抓着坐在床边的、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岁的父亲的手。
陈立冬拄着拐杖,像个罪人一样守在病房外走廊的长椅上。他不敢进去,不敢面对母亲那失去了所有光彩的眼睛。每一次护士进出,房门开合的瞬间,他都能瞥见母亲消瘦的侧影,心就像被针扎一样刺痛。催债人马仔那些恶毒的话语、母亲倒下时痛苦扭曲的脸、父亲绝望的呜咽,如同循环播放的恐怖片,在他脑海里一遍遍上演。
他用父母抵押房子换来的那笔钱,支付了母亲的急救费和前期住院费。钱像水一样流走,而债务的深渊,依旧望不到底。那“最后三天”的期限,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随时可能落下。他感觉自己被架在火上烤,一边是母亲的医药费和无尽的后续治疗,一边是步步紧逼、毫不留情的催债者。他拖着一瘸一拐的腿,连在这医院走廊里来回走动,都感觉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充满了鄙夷和审视。
就在母亲入院后的第二天下午,一个穿着邮政制服、面无表情的投递员来到了病房门口,手里拿着一个看起来十分正式的信封。
“陈立冬,是住这儿吗?有法院专递,签收一下。”
“法院”两个字,像两颗冰冷的子弹,瞬间击中了陈立冬。他浑身一僵,血液似乎都凝固了。走廊里稀稀落落的病人家属也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他颤抖着手,接过那个沉甸甸的信封。发件单位一栏,清晰地印着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字样。他的心跳如擂鼓,一种比面对催债马仔时更甚的、源自体制和法律威压的恐惧,攫住了他。
他几乎是逃也似的,拄着拐杖,踉跄着躲到了走廊尽头的消防通道里。这里空旷、安静,只有安全指示牌散发着幽绿的光。
他背靠着冰冷的水泥墙,深吸了好几口气,才鼓起勇气,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划开了信封的封口。
里面是几张打印工整、措辞严谨的法律文书。他的目光急切而慌乱地扫过那些密密麻麻的铅字:
《传票》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陈立冬
案由:信用卡纠纷
他的目光死死盯住“诉讼请求”那一栏:
1.请求判令被告陈立冬立即偿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共计人民币128,450.71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
后面附着的,是详细的欠款明细表,以及他当初申请信用卡时签下的一系列文件副本的复印件。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记录着他曾经虚荣的消费,和如今无法承受的后果。
然而,比这些更让他头皮发麻的,是起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的一段话:
“……被告陈立冬在明知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透支信用卡,且经原告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原告保留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的权利……”
“信用卡诈骗罪”!
“刑事控告”!